这大概也许可能是本号关于商标的第一篇文章
(对,上期
你行你上啊!
不算)
。实际上,这篇文章起源于一个在朋友圈有过"数面之缘"的朋友,前些天这位朋友突然给我发来了亲切的问候:
“
亲,听说你是干知识产权的?
商标申请你了解吗?
”
君认真想了想只存在于朋友圈的朋友应该怎么称呼?叫朋友很俗,叫亲有点油腻,叫老师让人不知所措,叫同志让人觉得太作,最好的称呼大概就是叫爹,直接忽略熟与不熟这一尴尬界限,瞬间拉近距离,感情急速升温,最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知识产权博大精深,专利商标版权,哪一个是吃素的?君才疏学浅,所以只好老老实实回答“不了解”。不过,“不了解”、“不想了解”、“不去了解”毕竟是三码事,君这就来了解了解商标中有关
自然人申请
的事儿。
长文预警again!
字数2500+,总结在文末!
惯做专利的小伙伴可能知道,《专利法》中对申请人(专利权人)的规定其实并不多,大体就是
A6、A7和A8
三个条款,规定了“
单位
”和“
个人
”的权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呢,在
R12
和
R13
中,对“
单位
”和“
个人
”也没有做太多的说明:
再查阅《专利审查指南》呢,也是一样,第一章4.1.3和第三章4.1.3都沿用了“
单位
”和“
个人
”的说法。
在实际的专利申请中,专利圈都是按专利法规定的概念来操作的,要么是单位申请,要么是个人申请。
但是仔细一想,“单位”和“个人”这两个词汇,貌似跟其他法律中的术语不太一样啊。无论是2017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还是1986年4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都没有“单位”和“个人”的概念,只规定了“公民(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概念。
所以,《专利法》中规定的“单位”大约是等同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大约是等同于“自然人”?
在商标圈,这个问题就不成为一个问题了
。因为《商标法》第四条中明确规定了申请商标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如果觉得“那我们小P民都可以申请专利和商标了”,那您一定是产生了什么误解。自然人申请专利是没问题的,但是对于商标来说,还有一个条件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换句话说,必须是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才具有申请商标的资格。
那么,自然人如何才算是从事生产经营呢?
进入商标局的网上申请系统,我们在系统注册登录页面的《重要声明》中读到,商标局对各种类型的用户进行了分门别类的说明:
简而言之,
大陆自然人要想满足“从事生产经营”的资格,起码需要成为个体工商户
。而港澳台的自然人、外国的自然人就比较简单了,他们貌似被默认具有了“生产经营”的特质,只需要有身份证明、港澳台通行证或者居留许可证就可以了。
那么问题又来了,大陆的自然人又要怎么成为个体工商户呢?
商标网估计是不会告诉大家了,君带大家到工商去了解一哈。
2011年4月,我国发布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现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了公民可以以个人或家庭的方式经营,并且可以通过工商局或者工商所(现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
在《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第八条以及2011年9月公布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第六至八条、第十四条规定了登记个体工商户所需的材料为:
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
法律法规总是让人觉得太抽象,君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找到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申请书,包括
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者、经营范围、组成形式、经营者承诺等
内容。
当然,登记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以后并不是就万事大吉了。
《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第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目前,北京市地区的年度报告需要统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
(http://bj.gsxt.gov.cn)
进行报送。
《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第十七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纳尼?
问题又来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有哪些税务啊?
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估计是不会告诉大家了,君再带大家到税务局去了解一哈。
在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
2019年,国家推行“减税降费”行动,小规模纳税人喜大普奔!
2019年1月,《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指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增值税
”;所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需要交的增值税为0元。有人一定会问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了怎么办,emmm.....您月销售额都10万以上了,要不先考虑考虑给酱油君来个种子轮投资?君可以专门写篇文章回答这个问题,哈哈哈。
除了增值税以外,个体工商户还需要业主缴纳
个人所得税
。君查阅了2018年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其中规定:
“对于按月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
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元(含)至5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月生产经营收入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之间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8%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月生产经营收入在10万元(含)以上的,对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4%的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在月生产经营收入在2万以下是不需要个人所得税的。打比方,您的月生产经营收入达到5万元,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50000-20000)×0.5%=150元。
除了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此外需要考虑的税费就是
政府性基金
咯。2016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发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