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重庆晨报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时政连连看  ·  2025年省考~人民日报范文200篇 ·  昨天  
为你读诗  ·  沉香藏家绕不过的绿奇楠,绕腕留奇香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重庆晨报

情侣同居5年分手,女方索要23万房租!法院判了

重庆晨报  · 公众号  ·  · 2025-01-01 17:28

正文


同居情侣分手后
房屋租金怎么算?要付吗?

上海的一对情侣分手后
房主方提出
对方应向其支付
59个月的租金
共计
23万余元
这个要求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情侣分手后房租怎么算?


女生张欢欢和男生郑浩(两人均为化名)曾是一对情侣。2016年至2021年期间,双方始终 保持着恋爱关系 。在此期间,
郑浩居住在张欢欢的家中,共计居住了59个月的时间。

2016年,在郑浩搬入到张欢欢的房屋之前, 郑浩曾主动向张欢欢表示,想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住在这套房屋里。 尽管如此,在此后的5年,郑浩从未向张欢欢支付过租金,张欢欢也从未向对方主动讨要过租金。

2021年,双方因购房问题感情破裂。此后,张欢欢向郑浩发信息表示,希望郑浩能够搬出涉案房屋,并向其 结算5年以来的房屋租金 。对此,郑浩表示,他想将这套房子借给同事居住。

“那我到时候问问中介,现在应该是多少钱,到时候看情况优惠一点好了。”张欢欢说。

“我住一直不要租金,同事住要收租金了?”郑浩反问。

对此,张欢欢很无奈,她解释:“从来没说你住就不要租金啊,只是你住的时候一直问我借钱,知道你给不出,我还怎么要?难道把你逼死?”

对此,郑浩回复说:“我懂你的意思了,我明天安排时间过去搬掉。”


法院认定:男方应支付租金


郑浩搬离房屋后,张欢欢多次向郑浩索要涉案房屋59个月的租金,共计23万余元无果。最终,张欢欢起诉至法院,要求郑浩归还其在恋爱期间,占用她名下房屋的租金。


对于张欢欢的说辞
郑浩
并不认同
↓↓↓


郑浩认为

自己和张欢欢之间, 从未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二人在一起同居的日子里,张欢欢从未向他索要过租金。如今,二人分手,张欢欢通过法律途径,将双方同居的日期,折算成房租,对于郑浩来说有失公平。分手后,张欢欢采用套话、言语上激怒等方式, 让郑浩说出了违背自己内心的话语,变相承认了租赁过房屋,属于事后补救行为。


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
↓↓↓

根据二人的聊天记录, 郑浩和张欢欢实际已就郑浩按照每月4000元承租房屋,达成了一致意见 。因此,张欢欢有权向郑浩主张租金。法院最终酌定, 郑浩应向张欢欢支付租金23万余元。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