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出台《东营市名师人才津贴和引进名师安家补贴发放试行办法》,名师最高每月可享2000元人才津贴,引进的名师将获得30万元安家补贴。
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名校长或相当层次人员可享受人才津贴,包括市内人才和引进的名师。
要求名师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须同用人单位签订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不少于5年,主动承担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达到本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
其中,省级以上名校长或相当层次人员,履行相应行政管理职责且兼职从事教学工作,每学期须担任列入国家课程计划的1门以上课程,不含校本课程。
绩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每月发放人才津贴2000元;
绩效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
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发放。
引进的名师当年按最高标准发放,即每月发放人才津贴2000元。
市内人才初次发放按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合格以上等次按最高标准按月发放。
引进名师和市内人才按规定进行绩效考核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人才津贴发放标准,自考核年度的次年1月起发放。
我市将给予引进的名师安家补贴30万元,5年内按年度平均发放。
当年自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完毕引进手续时发放6万元,之后每年度12月底前发放。
按照《东营市名师绩效考核办法》,名师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年度考核结果成绩和考核组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计60分,占60%,考核组考核成绩满分计40分,占40%。
考核组将对名师的师德师风、教学业绩、结对指导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专业测评、民主测评、座谈测评三项,分别占总成绩的50%、30%和20%。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连续两次年度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将撤销名师称号,取消相应待遇。名校长的绩效考核使用年度考核结果。
来源:东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