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Erik P.M. Vermeulen,荷兰帝尔堡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佳斌译
原文发表于Medium。原题;法律、律师和法律教授的未来:颠覆性科技的指数型发展
法律教授和法律顾问职业从未如此令人兴奋。
这听起来可能有些怪异。别忘了,法学院正在失去它的吸引力,法学毕业生就业市场惨淡,法律职业面临着许多的挑战与不确定。
那么我作为法律教授和法律顾问的兴奋从何而来呢?
简言之,答案在于“颠覆性科技”。如人工智能、机器人、全自动化等新科技正在改变法律人的定义。理解并适应这些改变是今天的律师和法律教授面临的主要挑战。
对于法律职业,这是面临重大挑战的时代,这也是迎接空前机遇的时代。特别是定义“未来律师”模样的机遇。
科幻律师是时候登场了。试想,虽然在书籍、电影以及电视等题材中常见律师的身影,但是科幻小说的主角却从不曾是律师。
要想象在不远的未来律师可能的角色与功能会是怎样,我们需要对颠覆性科技如何正在改变我们的世界有更好的理解。
一、两个“平行世界”的出现
不可否认,指数型增长的颠覆性科技正在改变我们的世界。
想想网络化技术、社交网络、P2P平台、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Blockchain)、全自动化/机器人以及人工智能。一波接一波的创新潮已经创造了新的科技基础设施并改变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些改变的后果便是一个新的“数码世界”的产生。这是个快速改变的以计算机代码、算法、流动身份(Fluid Identities)以及快速进化的资本主义形式为基础的世界。显然,这个加速创新步伐的世界绝不仅仅是“新瓶装旧酒”。
然而关键的是,这个新的“数码世界”尚未取代旧的“模拟世界”,而是与之共存。我们生存在平行现实之间的复杂空间,其中的两个世界——“模拟与数码”——不断互相摩擦。平行现实间的张力正是定义我们时代的决定性特征。
两个“平行世界”共存
使这幅图景更加复杂的是这样的现实,即此新的数码现实的轮廓与内涵常常是不确定的。不可避免地,人们这样来回应这种不确定性,借用“旧世界”的概念和范式来理解甚至管理“新世界”。结果便是脱节。
相反,我们应该做的是创造新的范式以比对这些现实的不同方面。归根到底,那些能桥梁平行现实并能在其间创造协同效应的个人,会获得最好的位置以创造价值。
二、处在“暮光区”的律师
由新的数码现实触发的不确定性在法律业显得尤为强烈,可是找到对“新常态”的正确回应却并非易事。然而确定的是,20世纪的想法已经不再足够。那些发展于工业生产和民族国家时代的想法多数都与这个全球化的时代不相称。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需要引导。
如下是让律师和其他法律职业者在平行现实的新世界中做出正确选择的4条建议。
『一』理解法律科技和算法
法律科技正改变着律师的执业方式。可以说法律职业是咨询产业中受到最大冲击的行业。
法律科技是指那些提升律所、律师执业活动效率的平台、IT服务及软件。执业管理、文件存储、自动计费及统计软件是典型的例子。法律科技同时还辅助法律职业者的尽职调查与搜证程序(due diligence and discovery processes)。
法律科技不会就此止步。不远的科技进步—最典型的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与全自动化—早已开始代替律师及其他法律职业者。人工智能工具帮助客户检查、理解甚至撰写法律文书。机器学习与数据分析不仅用于法律研究,同时还辅助法律决策与案件预测。
法律科技公司
显然,如果未来的法律工作将依赖并通过算法进行,对于未来的律师(或是刚刚入行的律师)能够更好地理解“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将会是万分重要的。
『二』从“律师”转变为“项目经理”
毫无疑问,法律科技会使诸如合同起草、法律风险管控及争端解决等“法律工作”自动化。
可是,这会是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末日吗?答案是“不”,如果律师能够扮演项目经理角色的话。
如此,能够工作于多学科团队的能力将会异常重要。在“数码世界”,这意味着律师不仅要能够和会计及财务顾问还要与工程师、设计师、建筑师以及其他专家(取决于项目类型)紧密配合。
律所将会成为法律平台,强调连接法律与其他职业并进行合作管理。在一个平台、配对和以项目为基础的合作的世界,律师和法律顾问应当了解网络化科技的工作机制。他们还应当开始利用社交网络来建立自己的工作网络。
线上管理“法律”问题
『三』服务“开放机构”
快速发展的拥有少量资产和少数员工的科技企业是“数码世界”的核心。
成功企业已经利用网络化科技以发展新型商业模式。信任、价值和财富通过平台、连接与网络而非通过管理工人和有形资产而创造。
在此创新导向型经济中,许多企业采用新型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以便供应新型产品与新型服务。
那么新型机构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呢?为吸引新千年(Millennial)“人才”和消费者,此种公司已采用任务驱动和兼容并蓄的机构文化和机构运行模式,其中,阶层等级为“最佳方案胜出”(best-idea-wins)所代替.
然而,许多的这种“新”公司显然无力保持这种新的治理模式并兑现其初始承诺。了解“数码世界”的机遇和挑战的未来律师将帮助这类公司重新创造其治理结构以使其更开放和更包容。
『四』拥抱区块链科技与“智能”合同
智能合同是一串电脑程序代码或者协议,自动检验、实施与执行合同特定条款或者条件。
计算机专家和法律理论家Nick Szabo 在1994年首次发明了“条款”,他曾预想智能合同将是(如)租车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租车人未及时支付当期租金,智能合同将不允许租车人使用该车。
显然,在迅速发展的物联网世界,智能合同将会越来越流行。越多的设备互相连接,越多的“智能合同”就将用于“法律交易”的实施和执行。
区块链科技则使交易可证实且安全。区块链是指共享的数码分类账单或数据库,记载交易各方连续增加的涉及数码设备及数码资产的近期交易记录。区块链保证订立“智能合同”所需的真实、完整的信息。
毫无疑问,区块链与智能合同的组合对传统法律的假设、教义与概念是颠覆性的。例如,它将(因其在财产法上的意义)促进共享型经济的发展。另一个例子是“公司组织”将建立于软件、代码与智能合同之上,对传统公司法形成挑战。
三、我为何如此兴奋?
显然,我感受到的不是呈指数型增长的科技所带来的社会变革的威胁。我把它们更多地视为机遇。
法律顾问的机遇是明显的。如果“标准化工作”和法律研究活动可通过算法而实现,法律顾问则可空出更多的时间以辅助公司应对数码世界的其他挑战。
从“模拟世界”到“数码世界”的过度同时提供给法律教授巨大的机遇。研究围绕着新科技的法律含义是令人兴奋的,同时对于我们认为我们知道的法律进行重新思考也是有魔力的。
对于法律教育也是一样。数码世界的新技术迫使法律教授和其他教学人员重新回到设计板前。任务很清楚:创造新的课程,而这些课程既要保持法律的相关性又保证法律毕业生的就业前景。
我的荷兰帝尔堡大学国际商法项目很快就将有“创新性”课程,如“律师编码”(coding for lawyers)、“律师机器学习”(machine learning for lawyers)、“开放性机构法”(the law of open organizations)、“法律科技”(Legal Tech)。这些课程将采用不同的形式,从传统的讲授到实验课、团队项目、一对一指导及黑客松(hackathons)。
JonathanMarks 摄
在此新世界,我们都要更像一个科幻小说作家。至少,我们都需要思考律师的未来角色并改变我们的执业方式,以适应颠覆性科技正在创造的新现实。而且,这样我们会使今天的科幻小说作家更容易想象未来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