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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版权争议:老条款的误会、防盗取的误读

王冠雄频道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17-09-17 21:32

正文


如日中天的微博,不期而遇地陷入了一场巨大的舆论危机。


这场危机,便是行业内外都广泛关注的微博内容版权问题。相比其它领域的互联网圈内口水,之所以全网关注,原因有三点:第一,微博忝列世界最大的社交媒体,是“国民级产品”,波及面很广。第二,在“内容创业、知识付费”的深刻时代背景下,微博创作者高度关注自己的权利。第三,便是互联网平台们激烈抢夺内容、某些公司未经授权便用爬虫抓取内容,从而导致了微博对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主张。


不幸的是,不少强烈主张个人知识产权的人却误读了微博的版权规定,结果板子都一股脑打向了微博的屁股,原因也有三点:第一,许多人激愤之余,却不太了解“内容授权”的有关法规。第二,微博的第一次声明给自己挖坑,这个锅不得不背。第三,某些“友商”在幕后的幸灾乐祸,甚至推波助澜。


【还原事件的来龙去脉】


我一直主张,对于错综复杂的热点事件,先搞清事实再评论。所谓先做事实判断,再做价值判读。下面,让我们还原事件的来龙去脉,


前天(9月15日),微博更新了《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中的第1.3条和第1.5条规定,引发了一些用户、尤其是内容创作者们的注意。


该规定表示: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用户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微博平台作为微博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用户所发表的微博内容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独家展示。上述协议还称,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



一些大V将其简单解读为:“我自己发的微博,竟然内容不属于我自己?我要发在别的地儿,还需要微博书面同意”。这还了得?简直是欺人太甚!微博顿时炸开了锅,网友们纷纷表示:“微博凭啥帮我做主”?


然而,这个规定确实存在很久的“老条款”!即:微博向用户推送修订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引起争议的却是已经修改多时的《微博用户使用协议》。


面对巨大的质疑声浪,9月16日凌晨1点50分,微博官方通过账号@微博管理员 发布了就此事的第一次公告。表示:对用户的质疑,微博深感不安和抱歉。



同时,微博表示,已经将《协议》中的1.3和1.5条修改为:


1.3 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微博内容即指用户在微博上已发布的信息,例如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1.5 用户同意并授权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等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


但是用户不依不饶,因为“用户不得自行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内容”还是让大家无法理解。


于是,9月16日下午,@微博管理员 再次发声,对大家提出的质疑进行了解答,并明确表示,“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也不会例外。用户对于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内容,自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



【这个锅得背:被误读是因为微博第一次声明不清晰】


事实列举完毕,开始点评。


其实,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版权问题,微博官方讲的很清楚了:“版权或者说著作权理所应当是属于内容创作者所有的,权利本身都归属于作者。微博作为发布平台只享有一定范围的使用权。”


那么,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原创内容,是否可以发布到其他平台上?微博也说得很清楚:“用户对自己的原创内容毫无争议地拥有著作权,在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也不会例外。用户对于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内容,自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


借用网友@四言独步 的白话翻译:“同学们自己的东西自己发哪都行,但同学们发在我们家的东西,我们有权禁止第三方无耻抓取、拷贝、发布!”


对此,微博CEO王高飞(业内均熟知其微博ID为@来去之间,昵称来总)打了一个比方:“作者授权了,头条安排一个编辑拷贝粘贴应该没问题,但是不应该直接来我们这里抓。类似你把手稿卖了两家出版社,这两家出版社都有权出您的书,但是A不能直接从B那里把排版好的文件拿过来自己用。”


大家关心的版权问题非常清晰,发布原创内容的用户,作为版权所有人的权利无可争议,微博也如此。只是老条款被自己挖坑了,不得不说,这个锅背的有点冤。


微博主管运营的副总裁曹增辉也在微博上表示:“这下清楚了,随后用户协议也会更新。一个旧条款引起来这么多误解和困惑。对不住大家了。”


【作为平台,微博要避险、也要保护自身权益】


那么,问题来了,微博为何要如此强烈主张“第三方平台使用微博内容需要用户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


官方完整的表示是这样的:“用户可以将自己具有完全权利的作品,根据自己的意愿发布到其他平台,这是无需微博批准、审批、同意的。但是未经微博平台同意,自行授权、允许、协助第三方非法抓取已发布的微博内容,显然是不能允许的。非法抓取是指采用程序或者非正常浏览等技术手段获取内容数据的行为。”


简单说,就是用户可以自己发给第三方,但是不能单方授权第三方直接来微博抓,这还需微博授权。有人讥讽:“自己拷了发和授权第三方来拷有啥区别?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么”?


抱歉,法律上还真是不一样。区别就是第三方有没有访问微博服务器的区别。否则出了违法信息,微博会因为没有尽到审核责任,要成为连带被告。因为微博的内容是先发后审的,一些APP抓了微博内容直接发推送,不审核、也没有微博自清机制,出了问题就说是微博上抓的,他们不担责任


对此,王高飞就公开抱怨:“昨天那个伪造薛之谦声明的,多少家发了头条新闻?结果回头还是劳资去喝茶……”


所以,作为世界最大的社交媒体(市值是TWITTER两倍)、也是中国最大的移动互联网产品之一,微博当然要避险,也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今年以来,微博的股票连续暴涨,牛气冲天,市值轻松突破200亿美元。放眼喧嚣的中国互联网江湖,达到这个量级的只有六家公司:BAT、京东、网易、携程(未计算未上市的小米、TMD)。微博的最新市值甚至已经和携程非常接近,多年前媒体曾津津乐道的“第五极”,正在逼近现实。


原因很简单,我说过,微博凭借开放性(相比微信的封闭性,信息无障碍传播)、实时性(第一时间传播和获取信息)、开放性(人人可以参与讨论),成了移动时代最大的流量池之一,获得了巨额的社交红利。


而这一切根源,当然源于每一个用户,即“微博控”们的吐槽、粉丝们的刷屏和讨论。微博当然不会傻到与用户为敌!说白了,这就是一场老条款的误会,防盗取的误读而已。


都散了吧。


王冠雄,著名观察家,中国十大自媒体(见各大权威榜单)。主持和参与4次IPO,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教练。每日一篇深度文章,发布于微信、微博、搜索引擎,各大门户、科技博客等近30个主流平台,覆盖400万中国核心商业、科技人群。为金融时报、福布斯等世界级媒体撰稿人,观点被媒体广泛转载引用,影响力极大,详情可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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