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上,中国联通(600050)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总体方案发了27个公告,主要内容是三个方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控股股东与特定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因中国联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达到90.37亿余股,达到中国联通目前总股本211.97亿股的42.63%,远远超过证监会2017年2月17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中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的标准。
证监会也在8月20日晚上通过其网站发布《中国联通混改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全文如下:
中国证监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联通混改对于深化国企改革具有先行先试的重大意义。中国联通已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下制定了混改方案。
中国证监会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
对中国联通混改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为个案处理,适用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再融资制度修订前的规则。
本次混改前,公司总股本为约211.97亿股。本次混改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1、在本次混改过程中,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90.3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约617.25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8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人寿、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和兴全基金,共计9名特定对象。
2、由联通集团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结构调整基金”)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1,899,764,201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3元/股,转让价款为129.75亿余元。
3、向核心员工首期授予不超过约8.48亿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约32.13亿元,授予价格为3.79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预留部分)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人才及专业人才(不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7550人。
上述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约779.14亿元。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计算,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约36.67%股份;中国人寿、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兴全基金和结构调整基金将分别持有公司约10.22%、5.18%、3.30%、2.36%、2.04%、1.88%、1.88%、1.88%、0.33%、6.11%股份,上述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约35.19%股份,进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
中国联通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情况的专项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及相关文件的指导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改十六字方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公司”)拟试点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重组整合,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动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现将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总体思路和拟改革内容要点介绍如下(除特别指明,本公告中涉及用语的含义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该等名词的含义相同):
一、总体思路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拟通过整体设计,积极引入境内投资者,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将部分公司股权释放给其他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实质性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健全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机制,聚焦公司主业、创新商业模式,规模发展基础业务和创新业务,全面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能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做出积极贡献。
二、将引入具有协同效应和领先优势的战略投资者
本次混改采用非公开发行和老股转让等方式,引入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的战略投资者,包括大型互联网公司、垂直行业领先公司、具备雄厚实力的产业集团和金融企业、国内领先的产业基金等,具体为中国人寿、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兴全基金、结构调整基金等。
本次混改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与中国联通主业关联度高、互补性强,有助于将公司在网络、客户、数据、营销服务及产业链影响力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与战略投资者的机制优势、创新业务优势相结合,实现企业治理机制现代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通过与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家庭互联网、数字内容、零售体系、支付金融等领域开展深度战略合作,聚合资源、整合优势、能力互补、互利共赢,推动重点业务和产业链融合发展,扩大中国联通在创新业务领域的中高端供给,培育壮大公司创新发展的新动能。
2017年8月16日,中国联通的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在北京分别与腾讯、百度网讯、京东世纪贸易、阿里巴巴等合作方,以书面方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相关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拟在相关领域建立并进一步深化合作伙伴关系。
三、拟将募集资金用于4G及5G相关业务和创新业务建设,聚焦重点业务,推进战略转型
移动互联网业务和移动视频业务高速发展,4G用户的规模和占比持续提高,移动数据流量的消费量高速增长,对4G网络进行持续扩容和能力提升刻不容缓。虚拟现实技术、物联网、车联网和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业务也对公司网络的速率、连接数、时延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中国联通必须聚焦核心业务、提高4G网络服务能力,满足数据流量高速增长的需求,为客户提供高速上网的良好体验。同时,中国联通需要发展和建设更加智能化和灵活化的5G网络,以满足未来日益多样化的业务需求,并通过提前布局5G网络建设、抢占市场先机。
创新业务是中国联通当前及下一阶段发展的重点业务,是公司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创新业务集中性、专业性特征明显,要以市场化为导向,聚焦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产业互联网、支付金融、视频业务等关键领域,提升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开放平台,强化产业链合作,实施创新业务特区制度,创新运营模式,开展资本运营,加快培养和引进高端优秀人才,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4G网络、建设5G网络以及实现创新业务规模突破,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本次混改中,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约617.25亿元,拟通过联通BVI公司以认购联通红筹公司配售、供股股份等方式最终投入联通运营公司,由联通运营公司用于“4G能力提升项目”,“5G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加快推进公司战略转型,为国家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四、拟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机制
本次混改前,公司总股本为约211.97亿股。在本次混改过程中,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约90.37亿股股份,募集资金不超过约617.25亿元;由联通集团向结构调整基金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约19.00亿股股份,转让价款约129.75亿元;向核心员工首期授予不超过约8.48亿股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约32.13亿元。上述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约779.14亿元。上述交易全部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计算,联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约36.67%股份;中国人寿、腾讯信达、百度鹏寰、京东三弘、阿里创投、苏宁云商、光启互联、淮海方舟、兴全基金和结构调整基金将分别持有公司约10.22%、5.18%、3.30%、2.36%、2.04%、1.88%、1.88%、1.88%、0.33%、6.11%股份,上述新引入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约35.19%股份(上述比例根据战略投资者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计算),进一步形成混合所有制多元化股权结构。
在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上,中国联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以董事会治理为核心,市场化运营为原则,拟通过本次混改形成多元化董事会和经理层,以及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机制。坚持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产权,让参与进来的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有话语权,按照章程依法行使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