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是用作交易媒介、储藏价值和记帐单位的一种工具,是在物资与服务交换中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虽然比特币本身没有使用价值,但它已经具备了储藏价值和记账单位的功能。
然而,比特币是否满足“交易媒介”的特性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不太一样。
在中国大陆,比特币的交易主要存在于一些交易所,主要交易对象是包括美元、欧元和人民币的主权货币;比特币并不能像其它货币一样在较大范围的物资与服务交换中充当一般等价物,没有成为交易媒介,各个商家并未开通比特币支付的渠道,拥有比特币的人也是少数。然而在中国台湾地区,2015年11月开始近3000家全家便利店开始可以使用比特币支付,所以比特币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交易媒介的功能,但其使用范围还比较有限。
同时,比特币价格的快速变化会限制其作为交易媒介的功能。
当比特币价格快速上涨的时候,持币者都不愿意用比特币进行支付;当比特币快速下降时,没有人愿意接受比特币的支付。因此,只有当比特币的价格比较稳定时,才有可能成为一种交易媒介。显然,当前比特币并不满足这个条件。因此,当前比特币的主要功能是储藏价值和记账单位。
一种商品成为货币的关键是其信用基础。
黄金的信用基础是其本身的稀缺性和内在使用价值;政府发行货币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政府可以使用行政权力通过税收来偿付其发行货币带来的债务,政府往往会承诺控制通胀并保持币值稳定,同时这种承诺还有权力机构的监督。然而,比特币除了稀缺性之外,没有什么信用基础,而这种零信用基础也就意味着这种稀缺性很容易被复制。因此,最近各种类似的数字代币纷纷涌现,比如以太币、莱特币等,首次代币发行业如此火热,主要原因就是不需要任何信用基础。可以想象,随着这些冠以不同玄妙名字,本质却相同的数字代币的不断发行,这些代币的本身的稀缺性就被打破了,相当于滥发货币,不符合货币供给稳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