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山东德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轮强化督查汇报会正在这里召开。根据环保部统一安排,4月7日至27日,由上海市环保局副处长周军带队,对德州开展2017一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第一轮强化督查行动。
同一天,以广西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余明军为组长的第二十七督查组则来到河南焦作开展督查。在督查座谈会上,余明军介绍了此次强化督查的内容、方式等有关情况,并表示,督查组将与地方政府紧密对接,帮助地方理清治污思路,把握防治重点,共同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
在河南濮阳,4月8日-9日,环保部督查组一行4人先后检查了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和同力水泥4个涉煤及高架源企业,查看了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和脱硫CEMS间的运行数据,现场核查了同力水泥密闭生产和自动洗车台的运行情况,并建议其加强无组织排放、厂界周边污染源监测管理。
从4月5日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到4月6日举行首期培训班,再到4月7日晚第一批督查组全部到位,此次强化督查仅用了3个工作日便全面展开,行动之快前所未有。而在督查过程中,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亲自部署、全局调度,副部长翟青则坐镇一线指挥、具体协调,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据了解,此次督查的时间从2017年4月7日起持续至2018年3月31日。督查对象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城市,即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对于每个城市来讲,全年一共会安排25轮次督查,每两周轮换一次,每个督查组有8人。
督查内容方面,主要是7个方面,包括: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的安排部署、分工落实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等。
督查的重点是两方面,一是“督政”,特别要突出县级党委、政府的责任落实;二是“督企”,要紧盯大型企业,督促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同时严查“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取缔情况。
“本次督查要切实起到督促地方,尤其是基层区县一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目的。”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在视频会议上表示。
根据《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参加此次强化督查的人员由环保部统一抽调各省(区、市)业务骨干,总计5600名,组成28个督查组。其中有448名参加了4月6日举行的第一次培训,主要是第一、二轮督查的工作人员,培训后还为每位督查人员发放了执法证,以便开展工作。
督查中,主要采取督察动员、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组织开展。各督察组进驻期间,会专门设立投诉受理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广大群众的来电、来信、投诉举报。
督查期间,环保部各司局每天还将为督查组提供相关信息,包括:“2+26”城市的工作进展情况、“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名单、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及预测信息、“高架源”自动监测信息和污染物排放量变化信息、“热点网格”监管信息、环境执法监管平台信息,以及“12369”举报投诉受理信息等。
此外,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还将根据“小散乱污”企业分布和2016年“热点网格”信息,综合确定一批重点检查区域,开展飞行任务。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将综合运用可见光、热红外、紫外光谱遥感等载荷,进行遥感监测,及时分析数据,形成报告报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供督查组参考。
“各督查组应对照环保部每日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被督查城市提供的名单,采取随机抽查与‘热点网格’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会报送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同时还会用电子件抄送给“2+26”城市的环保部门,督促地方严肃查处,举一反三,尽快整改到位。
“这其中的突出问题,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将编发督办通知,送相关省份环保厅(局),进一步督促落实。要求各地对问题进行书面反馈,逐一销号。”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