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家校联系通讯软件使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滨湖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各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更好地发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联系通讯群的“纽带”、“桥梁”作用,使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更为便捷、有序,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家校良性互动打造优质、洁净、高效的网络交流平台,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联系通讯软件使用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家校联系通讯软件是指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联系的网络通讯工具,包括但不限于QQ、微信、校讯通等软件,其使用与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2、家校联系通讯软件主要用于教师发布通知和家校信息交流沟通,不得发布与家校联系无关的信息、言论,更不得做聊天使用。
3、禁止通过家校联系通讯软件发布诋毁学校及师生家长形象的信息;严禁发布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文明、侮辱性的信息;严禁发布带有不良政治倾向的信息。
二、通讯软件使用范围
1、家校联系通讯软件的通讯群一般以班级为单位,成员主要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禁止无关人员加入。
2、群成员一律实施实名制管理。班主任命名规则:教师姓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命名规则:教师姓名(学科);学生家长命名规则:学生姓名+爸爸/妈妈。
三、主体职责
(一)教师职责
1、通讯群由班主任担任群管理员,班主任为群第一责任人,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提醒处理等。
2、群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核实群成员的家长身份,对无关人员应及时予以清退。
3、教师可在群内发布本校本班教育教学活动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教育信息等,相关信息应符合教育教学相关政策的规定;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后作业应在学校当堂布置,不得在通讯群中布置课后作业,不得利用通讯群为学生添加课后作业。
4、教师不得在群内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信息,不得发布学生的负面信息。
5、教师发布的消息应具有普遍针对性,不得就个别学生的问题在群内进行讨论,如探讨个别学生的具体教育问题可与其家长电话沟通或当面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