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创新的过程也不都是一蹴而就的,很多创新理论的建立都是逐渐积累完成的,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质疑国外既有理论,再到提出新的理论,然后再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完善的创新理论,往往需要不同学者多年的努力,在此过程中的一系列研究都对最终的理论创新作出了贡献。
例如,在研究知识产权的概念时,我国学者质疑了国外的智力成果说、无形财产说和信息说等理论,又在此基础上相继提出了知识说(形式说)和符号说。在研究知识产权的确权模式时,我国学者质疑“技术与艺术二分”理论对于计算机程序、外观设计等特殊客体的解释力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释力更强的区别特征理论。在研究著作人身权时,我国学者指出了著作人身权与民法人身权的区别,又有学者指出产生这些区别的关键是有无一身专属性,在此基础上才有了对国外理论的全面质疑和对著作人身权性质的重解。在研究商标权保护的本质时,我国学者指出了商誉说的缺陷,在此基础上陆续提出了显著性说、联系说和来源识别说,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由此可见,理论创新往往是通过渐进的方式实现的。
同时,即使在某个新理论提出之后,也依然会面临既有理论的质疑和竞争,甚至会激发既有理论的完善和发展。例如,在提出实质呈现标准这一新理论之后,学术界和司法界始终都存在服务器标准和实质呈现标准两种不同观点的碰撞,但既有的服务器标准也依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占据主导地位。面对实质呈现标准的挑战,服务器标准的支持者也进一步发展出了传播源理论,以应对新理论的挑战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