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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对民主没有多少兴趣。原因有二:一是让我去投票站投票,我会嫌麻烦;二是如果选了我去干什么,我更嫌烦。不干吧,还得解释老半天,否则很得罪人。
但是,我对自由是保持高度渴望的。对破坏自由的人,我恨之入骨的。那么,什么叫自由?平民的自由很简单,只要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能做的事情,平民百姓都可以做。
只可惜,现在许多法律很像说书,是天桥把式的文字版。
2017开年了,这注定是个无法安宁的年份。因为在开年之前,就有很多不祥的事件。
罗某笑死了。
好像只有我这个“缺德”的人,觉得这可怜的孩子死迟了。因为得这种不治之症,活着比死了还痛苦,真不如早日离开人世——所以,许多国家都在紧锣密鼓的讨论“安乐死”的法律。
因为罗某笑多活了几个月,就被罗尔等悲情骗子作为敛财的诱饵;被道德绑架分子再一次蹂躏道德底线,使得这个社会的道德已经变得完全虚无——啥都可以拿来敛财。这离“用人的尸体炼油做肥皂”还会太远吗?
雷详事件的戛然而止。据说,雷详家属悄悄获得4000万赔偿。
与其说是赔偿,不如说是收益!律师按照法律条款:只要当事人家书决定不自诉,所以一切活动立即停止。人民大学遵守法律,也立即停止联合签名。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些做法我很理解。
但是,我必须要说:如果4000万是真的,那雷详家属悄悄收的这个钱,非常下作。从一个受害者变成了为虎作伥之徒——不管检察院是否起诉,但赔偿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事情,国家赔偿,理所应当,绝不可以采取私了的形式。否则,这还称得上是官府吗?该得的你必所得,不该得的你绝不能收入囊中。
至于律师在其中的行为与费用,是怎样摆平的,能公开更好,不能公开,也是陈有西的权利。但留给吃瓜群众的感觉非常怪异。
总之,本来的一个公权力追责行为,被一大笔钱来悄悄摆平,这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为将来解决司法纠纷,埋下了无穷无尽的隐患。
依法治国,貌似非常严谨。把摆设“气枪打气球”摊子的老奶奶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给抓起来了。老奶奶在法庭上的一句辩护词完全可以成为人类法制史的经典:“法官大人,请用你们收缴的我的气枪来枪毙我,死了,我不后悔;没死,就把我放了吧!”
这是舞台上的戏剧吗?我看天才的编剧,都编不出这么精彩的台词。
还有许多问题都会在2017年爆发,“营改增”就是一发定时核弹,什么时候爆发,我想想都心寒。
我虽人微言轻,内心也希望人民平安,国家顺利。
但,这样下去,确实很难……
收听我,你可能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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