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深圳交警发布了深圳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报告称,今年以来,深圳市共发生涉及15岁以下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共921起,其中简易事故872起,伤人事故37起,死亡事故12起。事故共造成9名儿童死亡、40名儿童受伤。
涉及儿童事故在交通事故中的比例
深圳交警在报告中对2016年以来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130宗交通事故、158名涉事儿童进行分析,发现:
一、暑期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多发
经交警大数据平台的监测,2016年1月至今年6月,以月为周期统计可以发现,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6~8月。
二、近八成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发生在原关外区域
按事故发生的行政区划分,发生涉及儿童伤亡的交通事故多发生于原关外地区,最多的四个行政区依次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区、光明新区,发生在上述四个区的事故数占总数的76.92%。各区的情况分布如下:
各区事故占比
三、近四成事故涉及幼儿园阶段儿童
按照伤亡儿童的年龄层次划分,属于(3-5岁)幼儿园阶段儿童的有36人,属于(6至12岁)小学阶段的有71人,属于(13至16岁)初中阶段的44人,各年龄分布如下:
学生交通事故在各年龄段的占比
四、近五成事故涉及摩托车、非机动车
按照事故中儿童的交通方式划分:乘坐汽车的有13人,占伤亡儿童总数的8.23%;步行的有74人,占46.84%;乘摩托车、电动车的有39人,占24.68%;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有11人,占6.96%;驾驶自行车的有21人,占13.29%。
涉及摩托车、非机动车的事故占44.94%。
各种交通方式在学生交通事故中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