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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暑假期间,学生娃的这些“危险区”一定要避开!

深圳发布  · 公众号  · 深圳  · 2017-07-06 18:50

正文

正值7月 8月

天气的炎热使得很多人

都会选择去河边 海边

“清凉一下”

特别是刚放暑假的中小学生

也正是因为如此

每年暑期中小学生溺水的事件

屡屡发生

在此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给全国中小学生家长写了一封信

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学生娃最易在哪发生交通事故?


7月4日晚,深圳交警发布了深圳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分析报告,报告称,今年以来,深圳市共发生涉及15岁以下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共921起,其中简易事故872起,伤人事故37起,死亡事故12起。事故共造成9名儿童死亡、40名儿童受伤。

涉及儿童事故在交通事故中的比例

深圳交警在报告中对2016年以来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130宗交通事故、158名涉事儿童进行分析,发现:

一、暑期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多发

经交警大数据平台的监测,2016年1月至今年6月,以月为周期统计可以发现,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6~8月。

二、近八成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发生在原关外区域

按事故发生的行政区划分,发生涉及儿童伤亡的交通事故多发生于原关外地区,最多的四个行政区依次为龙岗区、宝安区、龙华区、光明新区,发生在上述四个区的事故数占总数的76.92%。各区的情况分布如下:

各区事故占比

 三、近四成事故涉及幼儿园阶段儿童

按照伤亡儿童的年龄层次划分,属于(3-5岁)幼儿园阶段儿童的有36人,属于(6至12岁)小学阶段的有71人,属于(13至16岁)初中阶段的44人,各年龄分布如下:

学生交通事故在各年龄段的占比

四、近五成事故涉及摩托车、非机动车

按照事故中儿童的交通方式划分:乘坐汽车的有13人,占伤亡儿童总数的8.23%;步行的有74人,占46.84%;乘摩托车、电动车的有39人,占24.68%;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有11人,占6.96%;驾驶自行车的有21人,占13.29%。

涉及摩托车、非机动车的事故占44.94%。

各种交通方式在学生交通事故中的占比

交警部门提醒,暑假期间,领着孩子过马路的家长要为孩子做好榜样,不要闯红灯,过斑马线时不要松开孩子的手;家长要首先了解自家周边的道路交通情况,看看路上是否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和执勤交警,若周边交通状况复杂,应尽量避免孩子独自在上路玩耍。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不少学生骑自行车时,会出现突然横穿马路、在路上追逐、带人“兜风”、单手骑车、边听歌边骑车等危险行为,甚至有学生骑摩托车上路。家长对此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已满12周岁的中学生进行安全出行教育,禁止未满12周岁的小孩骑单车上路,更要禁止学生骑行摩托车。

与此同时,学生乘车时,4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将儿童座椅固定在车后排,然后给孩子系好座椅上的安全带。年满12岁方可坐在副驾驶座上。还有的家长在驾车时会纵容孩子将头伸出天窗,这既不安全也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会被交警以“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处罚款100元,记2分。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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