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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林:罗神父街的爱情故事

大家-腾讯新闻  · 公众号  · 美文  · 2017-05-14 17:19

正文

周成林:学英语,让我的人生逆袭


文 | 周成林



约会只能在外面。澳门北区黑沙环胜意楼的大陆劳工宿舍,六层顶楼,残旧燠热,两房一厅住了六个人。我和肥仔住最小一间,大约十平米,摆了一张双层钢架床;不在床上,两人几乎转不过身。


然而尽量收拾干净,包括床对面那个两屉矮柜。有晚,从楼下街边的垃圾桶旁,我和肥仔把它抬上六楼。打开抽屉,很多蟑螂,黄褐瘦小,像有些广东人;用开水淋,喷杀虫剂,上面一层我装书刊,下面一层肥仔放衣服。


物以类聚,老罗他们几个住的房间大些,但也脏乱。共用的客厅、厨房和厕所,地上铺的小格瓷砖到处黑污,洗碗池堵了半盆浮着菜渣的油水,马桶一层黄垢,二手冰箱是蟑螂温室:没人想管,管了也没用,自扫门前雪吧。


肥仔也是省城人,小我五六岁,也在工程师室。他是助理工程师,我是主管植叔的助理,成天翻译香港总部“扑街”经理(即Project Manager,扑街是粤语骂人的话,跟project读音相近,这是公司本地同事的刻薄语)转过来的英文传真:欧美客户产品要求,工艺流程,技术规格。植叔不多言笑,没到五十岁,广州新移民,定居澳门十多年,不会英语。狭长的工程师室,植叔坐在最里头靠窗,我坐他前面(虽然慢慢成了大老板Eric的文字秘书,这个位置我还是坐了好一阵)。



刚到澳门,过了短暂的工厂实习期,从楼上工场“空降”写字楼,这是我在公司的第一个落脚处。铁质的写字台漆成暗白色,桌上没电话。从Eric另一个秘书敏思那里(她是澳门人,齐耳短发像妇女主任,眼镜常常滑下鼻梁,是个老姑娘),我领了一支圆珠笔,一叠A4白纸,一本笔记簿,一瓶涂改液,一个文件打孔机,几张塑料文件夹。做文员,需要的东西不是太多。


我感觉植叔不太喜欢我,但有Eric罩着,对我还客气。每天,不像助理,更像劳动改造的犯人,我坐他前面,总觉一双狱卒的眼睛盯着后背。他不吭声,我也不敢吭声。植叔和其他主管或本地职员闲下来,可以看看《东方日报》和《澳门日报》,聊聊马经和六合彩,我和肥仔几个大陆劳工,只能小老鼠一样埋首文件,没事也得装着很忙。


除了大陆劳工低人一等,这也是“公司文化”。然而,常居香港的Eric只要来澳门,不论本地人还是大陆人,写字楼谁也不敢看报纸或闲聊,大家都忙,或假装忙。Eric一旦出去拜访殖民地高官、驻澳的中方要员或本地工商名流,几个高级职员就会去跟老姑娘敏思打听:“老细几时返香港?”敏思鼓起眼睛,从滑下鼻梁的眼镜上方瞪着你:“暂时唔知。”也有皆大欢喜的答复,像送瘟神:“下午就返香港。”只是,刚到工程师室那几个月,不管老细在不在,我都像蹲监狱。


后来我知道,植叔更愿意QC部(品管部)那个厦门妹来做助理。她跟肥仔差不多年纪,比我们这帮四川佬先来几年,挂着职员厂牌(我的厂牌还是长工),不怎么正眼看我们。她不漂亮,但耐看,长相有点东南亚,不怎么化妆,一肩长发略微蓬松,额头有点啵儿。肥仔说她有个男友从厦门去了菲律宾,她迟早也得移民;菲律宾不算好选择,但也是移民。厦门妹的粤语讲得很好,偶尔会来工程师室,跟植叔聊聊工作什么的,顺带也跟另一个厦门劳工阿松说几句闽南话;阿松是大陆劳工里面唯一的工程师,跟厦门妹一样,也是职员。跟我和肥仔不同,阿松偶尔可以翻翻报纸。


我到写字楼不久,公司接了一个OEM(代工生产)大单,给美国一家公司生产工业用途的防毒面具。Eric在美国拿过工商管理博士,还在美国大学教过书,很看重这单生意;做了十多年玩具厂,这是他口口声声本地工业转型一大突破口。美国客户来了,总裁,带着个子不高身躯肥大的项目经理阿Joe和几个工程师。香港的“扑街”经理Alex也来了,年纪跟植叔差不多,一口流利的港式英语。Eric和“扑街”经理不可能一直陪着美国佬。澳门工厂没几个人讲英语,接手防毒面具的阿松也说不了两句。我和厦门妹(原来她会英语)给大家翻译。然而,粤语还不熟练,技术英语听得像坐飞机,我更像陪衬或学徒,带着惊奇和妒意,看着厦门妹跟美国人谈笑自如。


美国客户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靓仔工程师,ABC(America Born Chinese),根本不会讲中文。这是有生以来我见过的第一个ABC,肤色五官跟我同种,眼睛也是黑的。我很稀奇,暗暗盯着他看,但又隔了千山万水。美国佬住在港澳码头附近的五星级文华东方酒店,那里也是Eric每次来澳门的短暂居处。不用说,文华东方也跟北区黑沙环肮脏闷热的劳工宿舍隔了千山万水。生产防毒面具的前期准备顺利,我跟着植叔等人,去文华东方的意大利餐厅跟阿Joe和ABC他们吃饭;厦门妹也在,和ABC出双入对,好得有点不寻常,也让我心羡;来澳门没多久,我已明白大陆劳工移民无望,除非你嫁一个本地人或鬼佬。


美国佬在澳门大概十来天。他们走后,一切复归正常。我继续坐在植叔前面翻译技术文件和客户传真(多半有关防毒面具),对着工程师室唯一的386电脑,抽空熟悉正体字办公软件(幸好有拼音输入,我始终没学会繁杂的仓颉输入)。然而,从大陆把我招来澳门的Eric,对我一见钟意,并非真的让我只给植叔当助理。再过几年,澳门就要“回归”,本地工商名流想在未来政坛有所作为,更看重跟中方的关系。Eric需要一个“价廉物美”的大陆人,熟悉中方那套官式用语,帮他起草跟中方有关的信件和演讲稿。我就是那个人。



▍二


过了大半年,从工程师室搬到写字楼大堂,胸前挂上职员厂牌,座位靠近秘书组眼镜滑下鼻梁的老姑娘敏思,我不再是植叔助理,而是大家公认的Eric的“文胆”了。我的办公桌有了电话,有了一台专用的486电脑(Internet还没出现);Eric要我多多了解港澳台和大陆政经动向,上班时间我也可以大翻各类中英报刊了。尽管还跟肥仔他们住在黑沙环的劳工宿舍,我在公司的“地位”,已经超越所有大陆劳工(从工场到写字楼,公司至少有六七百大陆劳工),超越坐我后面不远的厦门妹;她也从QC部调到出口部,因为粤语好,英语不错,主管李生让她去跑船公司的货运单和澳葡政府相关部门的文件单据。


大概那时,负责防毒面具的美国中年肥佬阿Joe,带着两个工程师和技师又来澳门,上次跟厦门妹出双入对的ABC靓仔却没来。这一次,我在美国佬面前的表现有改观,但依然不如厦门妹。她的灿烂笑容,她的流利粤语和英语,她的敏捷反应,她的善解人意,让我像个呆头呆脑的大陆闷包。


然而,因为工作,我和厦门妹多了接触。她渐渐不再斜眼看我,反而常跟阿Joe开我玩笑,说起老姑娘敏思姐姐对我很好(虽然我和敏思全无化学反应),说起公司本地职员给我起的绰号:Prime Minister(Eric是港澳几家工商机构和管理杂志的执行主席,我负责给他打理文字,就像日理万机的总理)。


应对客户的能力不如她,但不知为啥,我没争强好胜,而是让着她,甚至依赖她,暗中欣赏她的能干。虽然两个人都心高气傲,我们似乎不再是彼此一大威胁;同是低人一等的大陆劳工,我们在澳门的苦乐相近,更无身份上的天差地别。再有,劳工宿舍睡我上铺的肥仔,表面呆萌,很快讨得公司几个高级职员喜爱,跟厦门妹也熟络起来,常跟她八卦我俩睡前聊些啥,怎么嘲笑宿舍里老罗他们的邋遢悭吝。听多了,她觉得有趣:不苟言笑的“总理”(Prime Minister),不仅爱看书,似乎也没那么呆板。


阿Joe和另外两个美国佬要走了,请厦门妹和我吃葡国餐,又去酒吧喝酒,陪着美国佬从香港过来的“扑街”工程师阿琪也跟着去。那晚,我们在文华东方的lounge bar听菲律宾乐队唱歌,厦门妹点了Billy Joel的Piano Man;我俩听的歌原来相近。


那是仲夏夜,正逢葡国一个节日,澳凼大桥海傍有盛大的焰火表演。烟花散尽,我们又去西湾澳督府旁的Sunny Club接着喝。阿Joe兴致高,喘着胖人粗气,喝着鸡尾酒,卷着舌头,开着“总理”玩笑。厦门妹和我要了一杯加冰的Jack Daniel。腼腆的阿琪几乎不说话,要么结结巴巴,像个初出茅庐的大男生。自来澳门,我很少进酒吧了。叹着Sunny Club飘着酒香的冷气,听着jukebox播放的葡国Fado,嗅着一旁厦门妹的缕缕体香,我真的不想回到没有空调一股汗臭的黑沙环六楼:半夜,铺了草席的床铺还烫;凌晨两三点,对面黄金商场门外的大型垃圾车总是把我吵醒。



回想几次恋爱,似乎都从借书开始。阿Joe他们走后,厦门妹找我借书借杂志了(我应该是澳门所有劳工最舍得买书的)。我和她往来更多,确切说,一开始,我和睡我上铺的肥仔跟她往来更多。然而,三人聚会只能在外面。我们去水坑尾和板樟堂看电影:《七宗罪》和《神父同志》;去高士德路那家茶餐厅吃我们都爱吃的豉椒炒蚬;去葡京酒店玩老虎机;去新口岸逛日资百货八佰伴;去三盏灯附近的东京唱片行买台湾新出的罗大佑CD。听我和肥仔老说胜意楼劳工宿舍如何脏乱,厦门妹开玩笑,周末要来“总理”住处看看。我和肥仔当真了,回去商量怎么招待客人。周末,我俩把自己的房间弄得整整齐齐,一起到佑汉街市采购,做好饭菜,摆在双层钢架床前的两屉矮柜上,等着她来。


但她没来。肥仔和我又失望又不好意思,周一见到她闭口不提。下了班,我们仍旧聚会,吃饭逛街。我察觉表面呆萌的肥仔有点喜欢她,但也感觉她喜欢的,既不是肥仔也不是我,而是她不时提到的那位ABC靓仔,他俩一直通信和电话。但我还是想跟厦门妹单独见面,找借口和她又去Sunny Club喝加冰的Jack Daniel,她告诉我她想去美国念书(她的二姐已经嫁到美国),她和ABC怎么要好。这不出奇,大陆女人总是比大陆男人更容易出去,虽然我内心沮丧。


圣诞快到了。我跟她提到中区俾利喇街的Talker Bar,那是葡国佬和本地鬼佬爱去的小酒吧,我俩都想去看看。周末傍晚,在胜意楼吃完饭,把肥仔搪塞掉(我和肥仔不仅同居一室,亦常出双入对有如夫妻),我第一次坐上Talker Bar高高的圆凳,等着她来。这一次,她真来了,一件盖过臀部的红色宽松毛衣,对应一肩蓬松长发,有点啵儿的额头发亮,薄施脂粉。仍是加了冰的Jack Daniel,仍是jukebox点播的Billy Joel。Talker Bar的客人,我俩是唯一的大陆劳工,然而无人知晓;骄傲加自卑,我们羞于讲遭人白眼的普通话,英语粤语混杂。


那晚,她继续说起ABC靓仔,他们的关系好像出了问题,毕竟隔了千山万水。她也告诉我,肥仔跟我八卦过的菲律宾男友,她跟他早已分手。这是暗示?还是跟朋友倾诉?似乎都有。不管在哪儿,尤其在这儿,好感加孤独,让人彼此靠近,一起喝一杯总比一个人喝一杯好,就像Billy Joel唱的那样:Yes they‘re sharing a drink they call loneliness,but it’s better than drinkin‘ alone。夜深了,周围是喝得微醺的葡国佬。有个鬼妹,身段性感,光头,很沉醉,随着jukebox的音乐起舞。我和厦门妹也晕了。接下来,则是俗套:我吻了她,她吻了我。


东摇西晃,手牵手,我俩走在凌晨的澳门街头,从鬼佬和土生中产居多的中区,走回新移民和大陆劳工聚居的北区。我把她送到靠近关闸的台山屋邨,她在那里租了单间,房东夫妇是福建新移民。我俩在电梯口拥抱,吻别。她没邀我进电梯;这个俗套,显然还不到时候。然后,我慢慢走回不远的黑沙环,沿途几幢工业大厦,灯火通明还在加班。胜意楼周遭,市街一股垃圾臭,老鼠在旧楼之间狭窄的巷道游逛。劳工宿舍又臭又闷,肥仔和老罗他们还在呼呼大睡。



▍三


有晚,肥仔跟我们去了Talker Bar。他很开心,似乎蒙在鼓里。身段性感的光头鬼妹就在邻桌吞云吐雾。肥仔醉眼迷离望着光头鬼妹,一脸呆萌,或貌似呆萌,把嘴凑到我的耳畔,用省城话悄悄说:“我想把手放在她的屁股上。”我们依旧喝到凌晨两点过。这一次,我和肥仔把厦门妹送到台山屋邨的电梯口。跟肥仔一起走回黑沙环,我暗自抱歉,因为肥仔似乎觉得他有机会。但他没机会,他更不知道,有晚睡到半夜,我突然下楼,跑去对面黄金商场街边的公用电话亭,给她打电话:“I love you.”


平安夜来了。约会还是只能在外面,只是原因不一样:不能让肥仔晓得。Talker Bar已是两个劳工情侣的约会首选。我和她在jukebox点了好几遍Elton John的Blue Eyes;我俩不约而同买了这位“乐坛姨妈”新出的情歌专辑。曲终人散,站在台山屋邨的人行高台,一队报福音的本土天主教徒隐约穿行夜街;或许也是我俩福音?黎明前,露天的耳鬓厮磨中,我竟拉破蕾丝内裤。租她单间的福建新移民一家早已熟睡。踮起脚尖穿越暗黑客厅,门内一侧的财神龛泛着微弱红光。她的房间很小,但有空调,跟胜意楼一样,也是双层铁架床,然而只有一个人睡,除了今晚。在沉默或低语中,喘息,战栗,英语粤语混杂;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可怜的肥仔。Talker Bar继续令他陶醉,或是故作呆萌自甘麻醉。那些有份好工作每晚来跟朋友喝一杯的土生葡国佬,那个肥仔想把手放她屁股上的光头鬼妹,永远不会也没兴趣知道,好几次,这三个不时出现的中国人(澳门人?香港人?反正不可能是他们鄙视的大陆劳工),午夜喝完酒,两男会做护花使者,继续把一女送回台山屋邨。如同演戏,我和肥仔会跟她电梯口道别。往回走了一半,我会突然跟肥仔说,就像比我后来澳门的另一个四川劳工冷冰冰,跟你说话总是弯弯腰,神经兮兮:“我想再走一会儿。”肥仔也会弯弯腰:“您慢慢走。”然后,她会在楼下等我折回,我俩会一起进电梯,踮起脚尖穿越暗黑客厅,回到她有空调的房间。等天快亮,我会再度踮起脚尖,穿越无人的客厅,穿过街边粥面档热腾腾的雾气,像个心虚的偷欢者,回到黑沙环。


这样的游戏难以持久,虽然乐天的肥仔已经认命,习惯了三番五次我的夜半蒸发。有天一大早,福建佬夫妇和女儿在客厅喧嚷。穿越不再可能。她把我反锁在没有洗手间的房内,到了公司让肥仔代我告病(肥仔终于成了同谋)。困在斗室,听着客厅里鸟语一般的福建乡下话,就着塑料水樽小便(幸好没有更大危急),我在中午“脱险”。


那一阵子,我曾惧怕的植叔已经另谋高就,负责防毒面具的阿松也回了大陆。跟厦门妹上床前,因为黑沙环胜意楼住得实在难受(到了漫长夏天,夜里更像火炉),也因留在澳门改变身份的前景暗淡,我写了一封辞呈;Eric不愿我走,让厂长刘生再三劝说,给我加了薪,还说只要将来老细有所作为,我自然也有光明前景。光明前景有点远,然而厦门妹也许就是意料之外的一大前景?虽然留下来也没出路,但在这个即将“回归”的殖民小城,暂时逃离我俩厌憎的另一片大陆,我们都想好好享受这段不期而至的二人时光;时空错位,又有爱情,我们的短期忧虑其实不多。


为了不用每次都在外面约会,为了不再穿越“危机四伏”的客厅,只得另觅住处。臭烘烘乱糟糟的北区我们受够了,满街的本地和大陆打工妹打工仔,随时有警察或便衣街头查证(即使你有劳工证,他们看你的神情也让人受不了)。在葡京酒店附近的南湾租房不现实,在土生葡国佬和本地中产居多的中区租房,稍微像样的,光靠我俩薪水只会捉襟见肘。看来看去,中区雅廉坊街尽头,靠近买菜方便的红街市,离Talker Bar近,去公司只要十来分钟路程,正好是北区和中区之间的“灰色地带”,一栋五六层旧楼,二楼一隅隔成几个狭窄单间,公用厨房在过道顶端,一个四五平米的死角。这条小街不长,没啥商店,白天也很清静,许是街对面有家天主教圣心女中,街名很好听:罗神父街。


拖着行李箱,告别肥仔,告别空下来的半张双层钢架床,告别我和肥仔从街边垃圾桶旁抬上来的那个旧两屉柜,我从黑沙环搬到罗神父街。房间真的很小,十来平米,陈旧的日产窗式空调嵌入钉死的铁窗,窗玻璃刷成暗绿,涂料不匀,室内很暗,空气潮闷。一张大床和靠墙的衣柜兼电视冰箱柜占了大部分空间,厕所和淋浴则像鸽子笼里的鸽子笼。我和她都怀疑这里曾是港澳特色的“别墅”,不知多少舞女和恩客出入,在那张大床上翻云覆雨。然而这里暂时属于我俩。因为借钱来澳门做劳工,我还在欠债。罗神父街最初的按金租金是她出的。但是会好的,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


除了从小跟着祖母长大,这是有生以来我第一次跟年轻女人同居;罗神父街,也是有生以来我的第一个家:陌生又熟悉,局促又自然。你把自己的里外呈现给对方,反之亦然。从小到大,你觉得自己总算有了一个比较正常的私人空间,哪怕是在一个不正常也不长久的环境;第一次跟爱你的女人一起生活,你也爱她,会有一种虚幻而实在的安全感,仿佛可以永远,可以互为命根。你用英文给她写了一封短柬,把她譬为让你渴望的oasis;她也用英文回你,darling you are my life。夜深,她在鸽子笼里冲凉,你靠在床头听罗大佑那首《家II》,你会听得落泪:


每一次牵你的手,总是不敢看你的双眼


转开我晕眩的头,是张不能不潇洒的脸


给我个温暖的家庭,给我个燃烧的爱情


让我这出门的背影,有个找到了家的心情


然而日常生活,“愚蠢”却得用心。我去高士德大马路的惠康超市买了一本真皮的“行政人员”记事簿送她。而她有晚,住到罗神父街不过几天,突然让我换上一套英国牌子的暗蓝睡衣,她一个人去新口岸的八佰伴买的,我生平的第一套睡衣。我们租了一个石油气罐,就着过道尽头狭小的“厨房”做饭(除了后来住进来的香港王太,这里只有我们不时做饭);她炸的红葱头有股陌生的炝味,她突发奇想给我做的鸡蛋omelette放了太多牛油。然后,我和她从迷你冰箱拿出两罐喜力啤酒,边喝边看街角影音店租来的录影带,我俩喜欢的Almodovar,或是香港两家公共英文台九点半的欧美电影;她在床头靠着我,不施脂粉的额头有点啵儿,有着台湾国语文艺片似的清新朴实:是不是天下所有的同居男女,都有这样的开头,浅显而又温暖,可以一辈子?


我没忘记肥仔,就像我送他的生日礼物,香港滚石的老狼CD所唱:睡我上铺的兄弟。独自躺在黑沙环半张双层床的上铺,每晚睡前,他可能还是翻翻楼下报纸档那里买的最新一期香港成人杂志,听着深圳电台午夜清谈女主播的柔性嗓音入眠。肥仔是罗神父街唯一的客人,进门就直奔洗手间,鸽子笼中的鸽子笼,故作呆萌,端详她晾在那里来不及收的底裤。


那晚,我们三人坐在地板上喝啤酒,肥仔继续八卦胜意楼的老罗他们又有什么新的邋遢悭吝,肥仔也说他打算再做半年就回大陆,留在澳门没出路,做劳工更没前途;这是我们的共识,没出路没前途,但是我和她还可暂时相依。“今天晚上我就不回去了。”肥仔临走前撒着娇,借着酒劲。如同那次在Talker Bar,我陪他下楼,陪他在北区和中区的“灰色地带”走了一截,仿佛这样可以让我心安,也让他心安。最后,我俩继续像冷冰冰那样道别,彼此弯弯腰,神经兮兮。


【作者简介】 

周成林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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