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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德雅(Paideia):思的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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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丨虚构物种之书(节选)

拜德雅Paideia  · 公众号  ·  · 2018-01-15 16:30

正文




虚构物种之书

(节选)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文

P&A  /译






艾博艾克


如果一个人想看到全世界最奇妙的风景,他就得爬上契图尔的胜利之塔的顶端。登上那里的一个圆形平台,可以清晰地看到地平线, 360° 视角。有一架螺旋形的阶梯通向这个平台,而只有那些不相信下面传说的人才敢爬上去,故事是这样的:

在胜利之塔的楼梯上,有一种从时间原点开始就在此生活的生物——艾博艾克,它们对人类灵魂所具有的美德极度敏感。它们躺在初始台阶上昏睡,只当有人攀爬该楼梯时才苏醒。当有人接近时,艾博艾克便会产生心灵感应,从体内深处发出一种内在之光。与此同时,它的身体和几乎透明的皮肤开始泛起涟漪、骚动不安。某个人攀爬阶梯时,艾博艾克几乎紧随其脚跟一同攀爬,紧附于被一代又一代朝圣者踏旧磨损的阶梯边缘。每迈一步,艾博艾克的颜色就变浓一点,它的形状就更完美,它发出的光也更明亮。事实证明,敏感的艾博艾克只有在抵达最高那级台阶时,才会呈现最完美的形状,就是说,当那爬梯子的人灵犀已臻圆满。另外一种情况是,当攀到阶梯中段时,艾博艾克好像要瘫痪了,它的身体不完整,它的颜色还未确定,它的光还不稳定。它不能达成完美之形时,艾博艾克会感到极大的痛苦,发出不可察觉的悲鸣如蚕丝飒飒。但是当一个全然纯洁的男人或女人出现,使这生物复苏,艾博艾克就有可能抵达最高梯阶、获得完形并放出纯净蓝光。它复苏的生命很短暂,因为当一个朝圣者再次走下楼梯,艾博艾克会再次滚回第一级台阶,在一阵默然中变模糊,如一幅褪色画,等待下一个登塔之人。艾博艾克唯有在抵达楼梯中点时才变得全然可见,它的身体在那里伸展开来(如一只只帮它攀爬的小手臂),呈现出清晰形体。有些人说,它整个身子都有视觉功能,它的皮肤如一只桃子。一切世代以来,艾博艾克只一次抵达了完美之境。

理查德 · 弗朗西斯 · 波顿爵士将艾博艾克的故事写入《一千零一夜》译本的注解。




两只形而上的动物


思想之起源的问题,为人类想象出来的动物群贡献出了两只古怪的生物。一只是在 18 世纪中叶的某个时期虚构出来的;另一只,则出现在一百年之后。

第一只生物是孔狄亚克的 有知觉的雕像 。笛卡尔提出天赋观念论;为了反驳他,孔狄亚克想象出一座人形大理石雕像,让它被一个既无知觉、也无思想的灵魂所激活。孔狄亚克首先赋予雕像一种单感官体验 —— 嗅觉,或许是五种感觉中最不复杂的一种。茉莉花的芬香是这座雕像小传的开始;在那一瞬间,整个宇宙除了那种气味什么都没有。更恰当点说,那种气味就是整个宇宙,一秒钟后,它将是一朵玫瑰的芬芳,接着是康乃馨。只要雕像的意识里出现一种气味,我们就有了注意力;当刺激过后让那香气持续久一点,我们就有了记忆;让一种当前印象及过去的印象占据雕像的注意力,我们有了对比;让雕像感觉到类似和差异,我们就有了判断力;让比较和判断再次发生,我们就有了反思;让一段愉悦的记忆比不快的更为生动鲜明,我们就有了想象力。当理解力产生时,意愿的官能就必须跟上 —— 爱与恨(吸引与厌恶),希望与恐惧。通过拥有对多种状态的意识,那座雕像就被赋予了数的抽象概念;作为当前康乃馨香气以及曾经的茉莉香气而存在的意识,将赋予它 自我 的观念。

孔狄亚克接着赋予这假想中的人以听觉、味觉、视觉,最后是触觉。这最后的感官让雕像感知空间的存有,在这片空间里,他处于一个身体之内。而那一刻之前,声音、气味、色彩对他来说都是意识的简单变奏或调整。

我们上面所讲的这个寓言的题目是《感觉论》,出版于 1754 年;为了这篇故事,我们使用了布雷伊耶《哲学史》第二卷。

另一只源自于知识问题的生物是洛采的 假想动物 。这动物比那尊嗅玫瑰的雕像更为孤独,最后竟变成了一个人,它的皮肤上只有一处敏感点,即可移动的触角末端。我们能看到,这只动物的结构妨碍了它自身接收共时的感知,但是洛采相信它伸出或撤回敏感触角的能力,足以让这只孤立的动物探索外部世界(无需康德式 范畴 ),让它知觉到静止物体和移动物体之间的区别。费英格对这虚构之物大加赞赏,将它收录入 1852 年出版的《医学心理学》一书。



圆形动物


球体是最均匀的形体,因为球体表面上的每一个点与它的中心都是等距离的。出于这个原因,以及它的旋转是围绕着一个固定的轴从不偏离,柏拉图在《蒂迈欧篇》第 33 章中赞扬造物主给予了世界以球体形式。在柏拉图看来,世界是一个生命体,在《法律篇》中,他声称行星与星体也是生命体,被赋予了灵魂。他为我们 想象的动物学 贡献了巨大的球体生物,他还批评了那些愚钝的天文学家,因为他们拒不承认天体的环形运动是自发且自主的。

五百多年后,亚历山大的奥利根传授说,蒙天福的人将以球形复生,他们会滚动着进入永恒。

文艺复兴时期, 天堂 这概念变成了活物,出现在意大利建筑师瓦提尼的建筑作品中。新柏拉图主义者马尔西利奥 · 费奇诺曾论及地球的头发、牙齿、骨骼,而焦尔达诺 · 布鲁诺认为,行星是一些巨大的、平静的、热血的动物,有固定的习惯,被赋予了理性。 17 世纪初,开普勒与英国术士罗伯特 · 弗洛德争论,是谁最先构想出了 地球是一个活的巨怪 它鲸鱼般的呼吸,它的睡眠与清醒会引发大海的潮汐起落。 开普勒研究了这只巨怪的解剖结构、饮食习惯、色彩、记忆,以及它的想象力和塑造力。

19 世纪,德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 · 西奥多 · 费希纳(威廉 · 詹姆士在他《多元化的宇宙》一书中盛赞了他)以天真的独创重新思考了这些想法。地球,我们的母亲,不仅是一个生物体,而且还是一个优于动植物和人类的生物体 —— 相信这个观点的人大可翻阅一下费希纳虔诚的《波斯古经》。在该书中他们将会读到,地球之圆实际上是人眼的形状,因为眼睛是身体上最高贵的部分。他们还会读到, 如果天空真是天使的故乡,那么天使们一定是星辰,因为天上再没有其他的居民了。



巴哈姆特


巴哈姆特( Bahamut )的神话流传甚广,一直传到阿拉伯半岛的沙漠,那里的人改变并夸大了它的形象。起初,它是一头河马或者大象的样子,最后竟变成了一条游动在无底大海的鱼。阿拉伯半岛的人又想象在这条鱼的背上立着一头公牛,公牛的背上是一座红宝石山,在这红宝石山上有个天使,天使之上是六座地狱,地球在地狱之上,地球之上是七座天堂。下面是由莱恩( Lane )翻译的有关这个动物的故事:

起初,大地不稳定,上帝就造了一个巨大的、力大无穷的天使,让他立在下面将地球扛起在肩上。但是他没有立足之地,于是上帝就造了一块红宝石的巨石,他将红宝石山放在那天使脚下。但是,红宝石山还是悬着,于是上帝又造了一头巨大的公牛,它有四千只眼睛,还有四千只耳朵、鼻子、嘴巴、舌头和脚。然后可敬的上帝命令这头公牛去宝石山底下,用它的脊背和犄角撑起那座山。但公牛也没地方可立,于是可敬的上帝又造了一条巨大的鱼,没有一个人能看到它的边缘,它无边的眼睛闪闪发光。然后可敬的上帝命令这大鱼撑起了公牛。这条鱼的名字就叫巴哈姆特,也称比希摩斯(Behemoth)。同时,作为支撑,上帝还造了水,水之下是人类无法认知的黑暗深渊。

另一种说法是,地球在水之上,水在岩石之上,岩石在公牛背上,公牛在沙床之上,沙床在鱼背上,鱼在静止的、令人窒息的风中,风来自黑暗的面纱,而黑暗在雾中,雾里有什么,就谁也不知道了。

巴哈姆特是如此的无边无际又华丽绚烂,以至于人的眼睛根本无法承受。地球上所有的海洋都放入它一只鼻子的鼻孔,也不比沙漠中心的一粒芥菜籽更大。在伯顿译的《一千零一夜》中第 496 夜,我们读到以撒(耶稣)被允许看到巴哈姆特,当这大能一赐予他,他就晕厥了,整整三天没有醒来。接着我们读到,在大鱼下面是一片海洋,在海洋的下面,是 一个巨大空虚的深渊,深渊之下是火,火焰之下是一条巨蛇,名字叫做法拉克( Falak ), 地狱就在这条蛇的血盆大口中。

虚构之石立在公牛的背上,公牛立在巴哈姆特背上,巴哈姆特在另外的什么之上,这也可能是宇宙论中上帝存在的例证:每一种因都需要一个在先的因来推动 —— 以此类推,如果不是延续至无限,必然有一个第一推动力。



巴斯里斯克


从古到今,巴斯里斯克( Basilisk )变得越来越丑,越来越可怖,如今,它被遗忘了。 巴斯里斯克 的意思是 小国王 。老普林尼告诉我们,巴斯里斯克是一种蛇, 它的头部有一个白色斑点,状如王冠。 中世纪之后,它变成戴着王冠的、四条腿的雄鸡,全身覆盖黄色羽毛,巨大的带刺的翅膀,一条蛇状尾巴(这尾巴也可能会进化成爪子或另一个鸡头)。外形的改变也反映于名称的改变: 14 世纪,乔叟提到了巴斯里鸡( Basilicock )。在阿德罗万迪( Aldrovandi )所著《蛇与龙的自然史》的一副雕版画中,它有鳞却无羽,而且八条腿。

没有改变的是被它凝视会致命这一特性。被蛇发女怪戈尔贡看到的所有东西都会变成石头。卢肯( Lucan )告诉我们,从戈尔贡中的一个(即美杜莎)的血液中,所有利比亚的毒蛇被生出来 —— 诸如阿斯普( Asp ),安菲比纳( Amphisbaena ),阿摩迭特( Ammodytes ,矛状蛇),以及巴斯里斯克。我们可以在卢肯的《内战记》中发现这样的章节:

据说,美杜莎生活在遥远的非洲西部,那是一片被海洋拍打的热土,在宽阔、躁动、草木不生之地,她的目光将周围的一切都变成坚硬的石头。故事是这样的,当她的头被砍掉,众蛇从她溅落的血液中诞生,嘶嘶叫着吐出分叉的蛇信……珀修斯想以最快的方式越过欧洲,但是雅典娜不准他这样做,她要他考虑当他飞过那些城市和耕地时可能会造成的毁坏。当如此显眼的飞行目标越过,每个人都会向空中看,都会被变成石头,谷物也会被毁掉。因此珀修斯来回盘旋,西风在他身后一同穿越利比亚,因那是未开垦之地,那里只有太阳和星星巡瞰……于是,利比亚的土地贫瘠,不产一物。它们喝从美杜莎脑袋滴落下来的有毒的血,这血因接触周边灼热而松动的土块,变得毒性更强。第一条蛇起源于戈尔贡洒落到地上的血雨,它就是脖子鼓起的、致命的阿斯普,因为这血滴在这一点上碰巧特别多,混入凝结的毒液,它就成了差不多是最致命的利比亚毒蛇……

其次就是巴斯里斯克,它能用嘶嘶的蛇信吓跑其他的蛇类,独自统治着空茫的沙漠——因为它不用噬咬便能杀戮。

巴斯里斯克生活在沙漠里,或者说,它制造了沙漠。鸟儿坠落在它脚下,果蔬腐烂,它啜饮的清凉河水毒性蔓延几百年。它的凝视击穿石头,烧焦小草,这已被普林尼证实。 鼬鼠的恶臭对它是致命的, 普林尼说。在中世纪,人们相信雄鸡的啼鸣可以杀死它,因此那些旅行者在穿过不可知区域时都带着公鸡。另一个防身之器是镜子:巴斯里斯克会被自己的影像杀死。

那些信基督的百科全书作者,拒绝收入卢肯《内战记》中难以置信的神话,他们寻找对巴斯里斯克起源更合理的解释。(他们不得不相信这物种存在,拉丁文《圣经》将希伯来文 Tsepha ,一种有毒爬行类动物的名字,译为 巴斯利斯克 。)获得众多青睐的是以下假设:一只公鸡下了一只丑陋无比的蛋,这颗蛋被一条蛇或一只蟾蜍孵化。在 17 世纪,托马斯 · 布朗爵士宣称,该解释与这怪物同样荒诞不经。几乎同一时期,奎维多( Quevedo )写了传奇诗《巴斯里斯克》,我们读到:

若他活着,说曾见过你,

那么他所说就是谎言,

若他没有死,他就从未见过你

若真看到你,他就已死去。



比希摩斯


公元前 4 世纪,比希摩斯( Behemoth )是被放大了的大象或河马,或是某种类似这两者的令人惊骇的动物的误传。如今,它不多不少地正好是《圣经·约伯记》( 40: 15-24 )中描述的那只巨兽。别的都是阐释或语文学注解。

“比希摩斯”这个词是复数的,学者们告诉我们,它是希伯来文 b’hemah 的加重语气的复数形式,意为“野兽”。正如路易斯·德·莱昂修士在他的书《约伯记释义》中写的“比希摩斯是一个希伯来词,指的是复数“野兽”,有识之士一般把它当做大象,因其形体巨大,它是一种动物,但与别的许多兽类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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