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新规,规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其中指出,在外租房、经常出入网吧者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
此标准一出,立刻在企鹅问答上引来了无数网友的热议,大多数网友对此标准表示不认同。不过有趣的是,他们考虑的角度却各有不同。
网友“人溅人爱”认为出入网吧和在外租房不能作为贫困生的判定标准,因为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每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是不能一概而论的。
腾讯网友:人溅人爱
其实我是不太同意这个观点的。
第一,网吧是一个相对低端的消费场所,真正有钱的孩子,去KTV、旅游的比较多,再说可能去网吧的原因正是没有自己的台式电脑,所以这个规定显得很不合理。贫困也只是相对的概念,在非常穷的地方上网吧可能是奢侈行为,在大城市,这是穷人的做法。再说,都上大学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收入会越来越高,连上网吧了解外面的信息都要被限制,上大学又有多少意义?
第二,在外面租房,这个规定可以参考但是也不绝对。在一些大城市,能在外面租房子确实说明了一定的消费能力,如果明明能在宿舍住,却要出去租房子,这样的情况不能认定为贫困生是合理的。但是到了高年级,有些学生会到其他城市找工作,或者提前进入工作期,这个时候在外面租房子住不是很合理吗?如果因为这样取消贫困生补助,对学生来说未免太不公平。
我认为,贫困生的资助不仅是让你能有钱吃饭、有钱买书穿衣,也是让你心理安定,能静下心来读书,享受大学生活,结识朋友增长见识,让你对未来有乐观的预期,现在能好好学本事,树立相对健全的人生价值观。这些东西是钱真正能给人带来的内在的东西,是比吃饭穿衣更重要的。既然上了大学,那么上个网吧(或者用笔记本电脑)、租房子实习找工作,是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过程,穷人家的孩子这点自由都没有,那还要他们上什么大学?反正上大学也不能学用电脑,也不能过渡到社会,干脆都回老家去种地好了。
综上,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免有些矫枉过正。有一个一条线划出来,不知道又有多少人会因为这条线而走不到前方。
不管是否是贫困生,学校不能剥夺大家出入网吧和在外租房的权利和自由。基于此,网友“我想我是海”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此外,他还针对扶贫工作,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腾讯网友:我想我是海
贫困只是一种暂定的生活状态,它不应该成为剥夺一个人正常行使自己权利的理由。
我想扶贫的初衷应该是让每个人都能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它可以是雪中送炭,也可以是授人以渔;它可以是苏堤春晓,也可以是漂母赐饭。但我想它不应该是拿个标签当符咒,往别人脑门上一拍,告诉他们:好了,别跳了;更不该是往发配边疆的人脸上刺字,招来衣衫褴褛者曰:嗟,来食之。
扶贫本身是一种手段,它不是目的,通过它实现社会的人人平等才是目的,所以比起物质上的援助,私心认为扶贫更应注重对一个人内心与精神上的帮助。要通过扶贫告诉他这个社会不仅有平等竞争,更有包容温暖;所提供的帮助虽微渺但绝无肮脏代价。而不是鞭笞他的自尊,侮辱他的灵魂,还要把为了你好挂在嘴上,那不是帮助,那是调教。
我觉得在扶贫这件事上,我们不该过多地考虑物质利益,把投入与产出作为优先考虑的指标,不应该总是抱有一种旧家长式的想法:我花了钱供你,你就应该如何努力,不知松懈,功成名就并且永远感恩,永远热泪盈眶。那扶贫就不再是单纯的善举,它只是投机。在这些需要帮助的人中,我想有不少人都曾为了改变命运,在银行抵押了房产去与命运相博,面对一无所有的他们,我们还要要求他们抵押仅剩的未来?接受你这要做那不能做的不平等条款?我想他们只会选择成为卧于病榻的朱自清,投身未名湖的老舍和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陶渊明。而做扶贫的你,不该是那个只想想多养两个令狐冲,等着升职加薪当上武林盟主的岳不群。
最后,确实要承认扶贫工作推行起来很困难,也的确有许多打着扶贫旗号,实则贪图小利的人,但我想更严重的问题是我们的扶贫机构效率低下还总把前者拉出来当挡箭牌,摆出一副为其掣肘,无能为力的样子,正大光明的因噎废食。“你看啊,不是我不扶贫,不是我扶贫不力,就这些钻空子的人太多了,才这样的。”但凡用点心,会连贫困的真假都分别不出来吗?
网友“相信未来”对大学的贫困生评选规则和流程提出了质疑。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网友也都站在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网友“我不做大哥好多年”和“晓枫薄雾”认为,去网吧和在外租房都无可厚非,最重要的是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其实,就像网友“夏天Marvin”所说,帮扶贫困生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他们和普通学生一样享受到教育和娱乐,能够为他们减轻生活上的负担,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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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经常出入网吧者不得认定为贫困生,你认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