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以这种方式来解释笛卡儿关于我思的观点。它揭示了当人们从外部看自己,并认为人的信念本应该是由那些不能对它们进行辩护或确认的原因所产生时,就会限制那种自我批判。这种渐进的破坏性的批判的过程所揭示出来的是对于这样一种能力的不可避免的依靠,这种能力产生并理解所有怀疑论的可能性。认识论的怀疑论,就像选择性的相对论,不可能不隐涵地依赖于理性思想的能力:它借助于与证据相容的各种逻辑可能性的理性界定得以延续,对此理性并不允许我们作出选择。这样,怀疑者逐渐达到了关于自己的这样一种概念:他处于一个无法看穿与其自身关系的世界之中。但作为争论产物的怀疑论不可能是全部。在我思中通过揭示出对此类疑问的限制,对理性的依靠得到了清楚的指明。真正的哲学观点不存在于笛卡儿关于他存在的结论(一个比他后来所依靠的要狭窄得多的结论)之中,甚至也不存在于某些绝对确定性的发现之中。毋宁说,这里的关键在于笛卡儿揭示出某些我们不可能超越我们自身来进行思考的思想。我认为他是对的——但同时我认为他还可以比他所做的更一贯地区支持这一原则。
以一种允许将某些判断重新归类为纯粹显现的方式去超越我们自身,就必须存在我们可以直接思考的他者。这一过程又会把我们带到这样一种推理的层次,在此可以认定某些思想也许是错的,但只能对它们进行特定修正,而不是将其看成一种错觉或是一组狭隘的回应,进而彻底否定这种思想形式。就其采取关于自我的外部观点而言,将理性的普遍性主张仅仅贬低成主观的或相对的,这种做法无可逃避地具有一种内在的局限性,因为,这种外部观点其自身并不能容纳一种更强的外部观点,以致无穷而陷入无限倒退。我们不得接受这样的想法——即仅仅从外部去思考严格地说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们不可避免地会直接进入从外部思考我们自己的过程之中,并允许我们建构其这样一种关于世界的观念,我们与我们的主观印象都作为一种客观事实被包含在这个概念之内。
而且一旦我们不能超越自身这一思想的存在得到了认可,我们就会清楚地意识到此类思想在数量和种类上可能会很大。不仅“我存在”在我们身上不断出现,以对任何一种相关的怀疑做出回应:对于其他一些思想我们也可以引出类似的结论,即使后者并不总是具有相同的确定性,但我们仍将拒绝由于自身构成的偶然、受蒙骗的可能以及其他各种原因而去贬低它们。例如,简单的逻辑和数学的思想就构成了这样一个框架的一个部分,如果人们想要提出任何贬低或限制这些思想的东西,它们将肯定被置于这一框架之中——同一类型的思想也不可避免会在贬斥自己的论证之中扮演着一定的角色。我们并不能得出这样一种观点,即所有此类的思想都有可能被认为是心理表征,而无须实际地区思考其中的一些。尽管这并不十分明显,但我相信对实际推理过程,包括道德推理过程我们也可作出类似的结论:如果一个人试图完全从外部去得出一个观点,他是注定要失败的。
如果试图对理性提出全面的质疑的话,思想总是将我们带回到对理性的无条件运用,因为人不能无所依据地批评某些东西,也不能用不那么基本的东西去批评更为基本的东西。逻辑不能被人类学取代。算术也不能被社会学或生物学取代。就我的观点而言,伦理学也不能。我们不能超越自身去把握思想范畴,我相信一旦这种想法得到了认可,这种例子的范围就将被证明是相当广泛的。
文化对于算术的或道德的信念具有影响,这促使我们对此重新进行检查,但这种检查必须由一阶的算术或伦理的推理过程着手进行:我们不能把这些领域简单地抛弃,并用文化人类学取而代之。这也就是指,我们必须质疑所提及的“外部”解释能否合理地使我们放弃对任一这样的命题的赞同,或以某种方式使其变得合格。同样,人们是否可以认为外部的观点足以说服我们放弃一个一阶的判断,或是承认它的主观性质(或整个领域的主观性质)而无须改变它的内容。这些是算术或伦理学内部的问题,是关于论争中国的算术或伦理学相关性的问题。
举某些粗糙但较为熟悉的例子,针对如下一些指责,如个体权利的道德不过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的一个体现,或是男性统治的一个工具,或者要求你去爱你的邻居其实只是你对邻居的恐惧、敌意和不满的表达等,唯一回应是按照这些建议去重新进行考虑,这些建议包括如尊重个体权利或关爱他人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或者它们是否隐瞒了某些根本不是理由的东西,这是一个新的道德问题。人不能仅仅从道德反省这样一个领域中退出:问题就在这里。人所能做的一切就是按照可能提供的历史学或心理学的证据继续前行。对任何领域来说都是同样的情况。对科学的客观性的质疑只能通过进一步的科学推理过程获得,对历史的客观性的质疑只能由历史作出,等等。
这并不意味着相关结论是不能修改的,毋宁说,所说的修改必须通过这一过程自身的延续得以实行。主观主义的任何建议都必须作为对于我们信念系统的一种补充,在与其所试图取代的信念的竞争中才能得以生存:它不能助长自发地具有优先权。由于始终存在部分地从外部去看待我们自己的这样一种企图,因此,如果要求我们放弃或重新解释某些从内在的角度看仍然是合理的不可还原的思想,它就必须为我们提供这样一种理由。
人们习惯于作出这样一种较为广义的区分:即对知识进行辩护的笛卡儿式的、基础主义的途径与被认为更好体现了真实科学特征的更松散、更整体性的途径之间的区别,后者放弃了自明性、无可怀疑性这样一些前提。但我认为这种区分知识表面性的,科学的日常方法基本上就是笛卡儿式的。他们离开笛卡儿之处是放松了对确定性的要求:在一个阶段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理性原则可能在后来的阶段被理性批判的结果所取代或修正。但全部进程又具有这样一种基本的理性主义结构:它朝着在经验信息的基础上追求普遍有效的方法而前进,并努力去建构一幅我们自己置身于其中的世界的理性图像,并使相应的数据具有意义。无论这一过程具有怎样的整体性,特定的经验观察总不能推翻普遍原则,除非在此还有其他更好的普遍原则,它们为所说的观察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像笛卡儿那样的科学纲领,将朴素的印象作为纯粹的现象置之一旁,直至最终能够将它们重新引入到一个建立在坚实基础之上的整体性概念之中,而这一基础又需要对这些印象是如何从我们与世界的相互作用之中产生进行分析。从而,就如笛卡儿所已看到的,科学要求我们尽可能地超越我们自身,但在超越自身,以及决定是什么构成了产生如此结果的数据时,它也必须用到理性;我们并没有超越我们自身去获得这些思想,在我们探索的任何一个阶段,总有这样一些思想,即使我们承认它们在某种意义上是世上所发生的事件的一个部分,但其并不能成为没有采用这些思想的某种外部的心理学解释的对象。在建构人类知识时,没有什么比进入由可利用的证据所暗示的科学假说的产生与消解的过程中的推理过程更为基本。
笼统地说,这就是笛卡儿关于知识的概念——它是通过主观现象与非主观的推理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产生的,以形成有关客观存在的世界的一个可信的图像。单凭经验并不能产生科学理论,产生科学理论的推理过程也不能被我们仅仅视为一种更为详尽清楚的主观印象。为了对此作出思考,我们必须采取从一个更加超越自身的视角,而任何这样一种视角的构造则又必须依靠某些被认为具有客观有效性的思想。这种重要的概念革命是可能的,但它们必须奠基在我们所实际使用的那些推理过程之中。正如我已经指出的,这一图像与笛卡儿的图像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较少依赖无可怀疑的判断——在科学推理过程中我们做得愈仔细,所获得的确定性就愈接近,就其数学方面而言,这一目标是可以达到的。
笛卡儿的一般论点仍然是正确的:正是通过发现当我们探究我们的信念、价值观是否是主观的、与文化相关的、或者本质上是视角性的时候,我们遇到了某些限制,从而使我们发现了客观的理性。某些思想形式无可避免会直接出现在对这些假设——揭示出它们本身在内容上是客观的——的思考之中。如果我们试图设想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最终将它们看成是主观的,这必然地就意味着我们将它们当成了另外一些其有效性是真正普遍的思想的关注对象。理性的观念就源自对主观与客观作出区分这样一种企图。在我看来,如果一个人试图认真对对待主观主义的建议——试图弄清是否它们真的可以被相信,而不只是随口说说的,必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对于主观主义的这种回应也许看上去只不过是回避问题实质。毕竟,如果依据对茶叶的进一步的咨询,某人就能反驳所有把茶叶读物视为判断事实或实际问题的一种方法的质疑,这将被认为是十分荒谬的。为什么对理性的质疑的推理过程会不同呢?
对于上一问题的回答是:对理性的诉求已经被质疑本身隐涵地假设为具有权威性,从而这事实上是表明这种质疑是无法理解的一种方式。指责以假定作为论据来辩论暗示了别的可能性的存在——这就是指,检查所质疑的主张的正面或反面的理由,而同时悬置对它的判断。然而,就推理过程本身而言,并不存在这样的替代物,因为,对于某类推理过程的客观有效性的任何批判性思考,都无可避免地会试图提出反对它的理由,对此必须进行理性评估。在这种回应中对理性的应用并不是由其捍卫者毫无理由地强加的。这是质疑者所提供的反对意见的性质所必然要求的。与此不同,对茶叶权威性的质疑其本身并没有把我们重新引向茶叶。
我们又再次回到笛卡儿的研究领域。笛卡儿常常因为以下论证的循环性而遭到批评,即通过对不会欺骗人的上帝的存在的理性论证来捍卫理性的权威性。但是,如果不去追究笛卡儿关于上帝存在的实际证明的不足之处,我认为他所采取的这样一个方法是无可指责的,即是以一个更为理性的论证去回击对推理过程的质疑。对推理过程的任何质疑都必然地包含着其自身的推理过程,对此也只能理性地加以评价——这也就是指,借助于追求普遍有效性的方法去进行评价。
如果要求我们对这一建议进行认真思考的话,这就是无可避免的结论;那么,什么是其他的可能性呢?那些试图通过论证在每一阶段我们诉求的事实上都是偶然的,也许是局部性的直觉、实践或习惯,以此来对理性主义立场提出挑战的人,或许可以尝试着完全地区应用这一分析,即使在进一步的推理过程中会遇上对理性的质疑的情况。但我并不认为他们可以用一个其本身并没有采用理性评估的质疑去终结这一过程。
这样一种结构不断在我们思想的实际过程——也可这么说,在它的现象学中——显现出来。问题是:这意味着什么?我们对此的态度应当是什么?我们又如何把它与这样一种认识(即我们是生物、是极易受我们所不能理解的众多因素、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的影响而犯错误的生物)相协调起来呢?如果我们聚焦于仁恩是如何真实地进行思考的,就会发现到处充塞着关于客观内容的主张。甚至在美学判断力也能发现这种主张,但其(尽管它不是一种理性形式,因为它不遵循普遍原则)作为整体是不能被作为其根源的社会学的、心理学的、历史学或经济学的解释所取代的。但我将关注逻辑的、经验的和实践的推理过程。我相信,这不能被仅仅看成是一种心理的或社会的现象——因为那将意味着尝试从其外部去理解它们,而这是我们不能做到的。问题是,人们如何能把它当成别的什么东西?什么样的一种自我理解能使我们有能力透彻地对此作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