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人们常将冬季的天然冰块贮藏起来,以备夏季之用,史称“藏冰”。据文献记载,早在西周时期,藏冰就成为一种制度。《周礼·天官·凌人》载:“凌人,掌冰。正岁十有二月,令斩冰,三其凌。”凌,冰室也,亦称凌阴。入春以后,气温渐高,冰会逐渐融化,所以以预计用冰之三倍,藏入冰室,故称“三其凌”。《诗经·豳风·七月》云“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描写的就是藏冰的过程。二之日,周正二月,即夏正十二月。可见古人在十二月的最冷季节里开始凿冰,继而贮存在冰室中。
藏冰的冰室称为凌阴,明清时期称为冰窑,隋唐时期多凿深井藏冰,所以当时又称之为冰井。古时的冰室建筑有一定的方式和严格的要求,贮藏量也甚为可观。1976年,考古工作者在秦雍城遗址上发现了春秋时期秦国的凌阴一处,能藏冰190立方米之多。唐代藏冰,多采用冰井式,以地深为好。《全唐文》卷716史宏《冰井赋》云:“穿重壤之十仞,以表藏周。”古时八尺为一仞,十仞即是八丈,可见冰井之深。
用来藏冰的曾侯乙铜冰鉴
藏冰要经过开采、运输、挖建冰室以及按期保养等多项工序,并非一般人力所能及,所以在古代,藏冰多为皇家经营,其规模也最大。自周朝以后,皇家藏冰都有专门的机构负责,以保证皇室的夏季用冰。《通典》卷55载:“宋孝武帝大明六年,立凌室藏冰。有司奏,季冬之月,冰壮之时,凌室长率山虞及舆隶取冰于深山穷谷固阴冱寒之处,以纳于凌阴,务令周密,无泄其气。”唐代时,专门指定膳部负责“藏冰食料之事”(《旧唐书·职官志二》)。清朝时,皇室及各官府的用冰量猛增,京城里多设冰窑。潘荣陆《帝京岁时纪胜》云:“腊八日御河起冰贮窑,通河运冰贮内窑,太液池起冰贮雪池冰窑。”徐珂《清稗类钞·宫苑类》云:“雪池冰窑在北海陟山门内,为诸冰窑之冠,御用取给于此。都城内外,如地安门外、火神庙后、德胜门外西、阜城门外北、宣武门外西、崇文门外、朝阳门外南,皆有冰窑。”由此可见,在我国古代,藏冰的历史沿续了三千年之久,并且规模日趋增大。
宋代以前,私人藏冰者为数不多,也偶有经商性质的藏冰。《云仙杂记》记载唐代“长安冰雪,至夏日则价等金璧”,说明当时的冰还是奇贵的物品。到清代,私家经营的商业性藏冰已不稀罕,官府也往往向冰户派购藏冰,称为“冰差”。商业性的冰户主要集中于京、津一带,负责官署的用冰和贡品的防腐。天津耿姓的富盛冰窑,始办于乾隆年间,名气最大。天津地当要冲,在夏季,海味贡品要保鲜运输,于是天津县署命令富盛冰窑,按时应承冰差。县衙发给富盛冰窑一张龙票(带有龙形符号的官文书),许可在河里取冰,不纳捐税,但务必供给衙署用冰,等于差徭。耿家富盛冰窑在保证“冰差”用冰之外,获利非浅。天津开埠通商以后,北洋大臣驻节此地,衙署增多,同时外国人也蜂拥而入,到了夏季,用冰量增大,富盛冰窑已不能应付,于是天津县署又批准新增四家冰窑,划分地段,分担冰差。民国成立后,冰差被取消,冰窑业自由发展,但未经多久,外国的冷冻设备输入中国,天然藏冰业遂告衰退。
藏冰以北方为盛,南方受气候的制约,难以大规模经营。南宋以后,北方藏冰法在江南逐渐推广。宋人庄绰《鸡肋编》载:“二浙旧少冰雪,绍兴壬子,车驾在钱唐,是冬大寒屡雪,冰厚数寸。北人遂窑藏之,烧地作荫,皆如京师之法。临安府委诸县皆藏,率请北人教其制度。明年五月天中节日,天适晴暑,供奉行宫,有司大获犒赏。”由于南方冰薄,难以久存,当地人民也创造了某些人工制冰的方法。明人朱国桢《涌幢小品》卷15记载:“南方冰薄,难以收藏。用盐洒冰上,一层盐,一层冰,结成一块,厚与北方等。次年开用,味略咸,可以解暑愈病。”就是其中一法。
古代采冰也有一定的选择。为了保证冰的质量,多于深山溪谷中打打出坚硬的冰块。同时,为了保证取来的冰块能够长期保存,古时还规定了冰块的基本尺寸,所藏之冰必须在三尺以上,才能长期存放,千余年来一直保持着这个标准。
古代的藏冰有多种用途,如祭祀、保存尸体、食品防腐、避暑制冷等等。《周礼·天官·凌人》载:“祭祀,共冰鉴;宾客,共冰;大丧,共夷槃冰。”指的就是冰的使用。但吉时用冰最多者,还是在夏季制做冷饮,这是古人避暑前一种巧妙方法。屈原《楚辞·招魂》有云:“挫糟冻饮,酎清凉些。”朱熹《楚辞集注》卷7注云:“挫,,捉也。冻,冰也。酎,醇酒也。言盛夏则为覆蹙干酿,捉去其糟,但取清醇,居之冰上,然后饮之。”这是我国古代有关冷饮的最早记录。唐玄宗时,赐给拾遗陈知节饮用的“冰屑麻节饮”(《唐语林》卷4),就是当时宫廷冷饮制品的一种。唐人杜甫《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诗云:“竹深留客处,荷净纳凉时。公子调冰水,佳人雪藕丝。”说明唐代人已能制作各种食料的冷饮。金人元好问《续夷坚志》中介绍了冰镇珍珠汁这种名贵冷饮的制作方法:“洮水冬日结小冰,……盛夏以蜜水调之,加珍珠粉。”在我国古代,冷饮的制作算得上源远流长了。
在古代,只有皇家宫廷才存有较多的藏冰,除保证皇室夏季奢用之外,也常常分赐给各官府和臣僚们,这在当时被认为是极高的待遇。《太平御览》卷21引陆翙《邺中记》载:后赵时,“石季龙于冰井台藏冰,三伏之月,以冰赐大臣”。在藏冰数量有限,赐冰又有等级的情况下,臣吏们把接受赐冰当成一种荣幸。《文苑英华》卷634载白居易《谢赐冰状》云:“今日奉宣圣旨赐臣等冰者,伏以颁冰之仪,朝廷盛典,以其非常之物,用表特异之恩。”元人萨都刺《雁门集》卷6《上京杂咏五首》诗云:“上京六月凉如水,酒渴天厨更赐冰。”都把皇帝赐冰视为受宠之举。这也说明,天然冰块保存到盛夏是极不容易的事情。清代时,朝廷供给下属各官署用冰,还印发了专用的冰票,由工部负责,按数领取。《清稗类钞·宫苑类》载:“入伏颁冰,各部院官学皆有之。掌以工部司员一人,以数寸之纸印为小票,名冰票,为领冰之券。”
唐代时,一些高级官僚建立起私人冰室,以供夏季避暑之用。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卷上就记载杨国忠一族用冰山避暑的奢侈生活:“杨氏子弟,每至伏中,取大冰,使匠琢为山,周围于宴席间。座客虽酒酣而各有寒色,亦有挟纩者。其骄贵如此。”南宋时,在繁华的都城临安(即杭州),出现了经商性质的卖冰人,各种冷饮都摆到了市场上。《梦粱录》卷16记载,茶肆于“暑天添卖雪泡梅花酒,或缩脾饮暑药之属”;《西湖老人繁胜录》亦载:“富家散暑药冰水。”但是,宋元以前,民间的冰制品仍属奇稀之物。
到了清代,北京城里贮冰大增,夏季沿街叫卖冰块、冷饮者触目可见,冰价也为之大跌。据《燕京岁时记》载:“京师暑伏以后,则寒贱之子担冰吆卖,曰冰胡儿。”严辰《忆京都词》云:“冰果登筵凉沁齿,三钱买得水晶山。”自注曰:“京都夏日……宴客之筵必有四冰果,以冰拌食,凉沁心脾。且冰亦可以煮食,谓之冰核。冰窑开后,儿童舁卖于市,只须数文钱购一巨冰,置之室中,顿觉火宅生凉。余戏呼为水晶山,南中无此物也。”得硕亭《草珠一串》诗亦云:“儿童门外喊冰核,莲子桃仁酒正沽。”这些资料均可说明,清代时北京城里的夏季用冰已大为普及,成为人们避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就连平民百姓也能稍加享受了。
由于藏冰量的增加,清代冷食与冷饮的花色品种也明显增多。上面提到的冰果,就是北京盛夏筵席的必备之物。此外,冷酪、凉糕、冰镇藕菱等食品,也是爽人口胃的常用冷食。在清代北京竹枝词中,有很多吟咏夏用冷食的诗句。杨静亭《都门杂咏》:“新抟江米截如肪,制出凉糕适口凉。”杨米人《都门竹枝词》:“卖酪人来冷透牙。”佚名《燕台口号一百首》:“藕丝菱片拌冰盘。”均反映出北京冷食的兴旺。在冷制饮料中,最受欢迎的要算是酸梅汤了。酸梅汤既可消暑解热,又能生津止渴,有清一代,誉满京城。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载:“北京夏季凉饮,以酸梅汤为佳品。系以乌梅和冰糖水熬成,外用冰围之,久而自凉,不伤人,且祛暑也。”《燕京岁时纪》亦载:“酸梅汤以酸梅合冰糖煮之,调以玫瑰、木樨、冰水,其凉振齿。以前门九龙斋及西单牌楼丘家者为京都第一。”直到如今,酸梅汤仍然是夏季饮料中的上品,风靡之势,犹然未失。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1989年第10期“文化史知识”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