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子是留守儿童。小时候,她和弟弟被送到外婆家寄养。
乡下生活的白天是热闹的,小伙伴们一起上山爬树,下溪抓鱼,田野里疯了般的追赶,倒也快乐。天一黑,各家老人或父母一吆喝,野孩子便各自归了家,夜便寂静下来了。
娟子外婆家没有电视,姐弟俩一到晚上就喊着要找爹娘,让老两口苦恼不已。
有一天晚上,姐弟俩又开始吵着要爹娘,老外公忽然不知从哪拿了本书,戴着老花镜,说要给他们讲故事。
这果然是一妙招,姐弟俩果然不再吵闹,围着外公要看他的书。那是一本已经没有封面且破旧不堪的书,密密麻麻全是字,且厚如古旧的木砧板。
长大后,她才知那是一本《水浒传》,她只大概记得那108个好汉,个个了不得,却被坏人逼上梁山。尤其爱那武松打虎和鲁智深倒拔垂杨柳的故事,她和弟弟缠着外公讲了至少不下100遍,英雄的故事为寂寞的童年增色不少。
见她和弟弟心心念念说,长大要做英雄,端着书的外公便正色道:人光有本事还不够,还要拳头上立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小小人儿并不理解那话的真实意义,以为这是很厉害的武功道行,便很认真的点头说是。
如今,外公早已过世多年,关于这个老人的记忆也早已淡去。她也过五关斩六将成为一名法官,每天忙忙碌碌,早就不看书了。
但每每看到有人因作风问题而站上法庭,那句铁骨铮铮的话便在耳畔铿锵响起,那剑眉挑眼,风骨盎然的爷爷携着一本《水浒传》迎面而来。
这或许也是余生里,爷爷和她最紧密的联系了。那曾经的快乐时光,那些留守岁月,还有外公外婆的爱,都被收藏在了那一本破旧的书里。
高中时,我的同桌是一个明眸皓齿的男生,他有双勾人的眼睛和性感的樱桃小嘴。
他爱看书,而且极爱看闲书。一些暗恋他的女生便经常在他面前晃。我那时迟钝,并不知道人家喜欢他,只是觉得那些女生,总是借我手找他借书还书好烦。于是,一下课,我撒腿就跑,让他们自己去搞定借书还书之事。
有一日,自习课,我正努力与瞌睡虫做斗争,他递过来一本书,我没好气地说道:我不递,要递你自己递去。
他也不说话,递过一个纸条:给你的,唤醒瞌睡虫,以后下课别逃了,趴桌子上睡觉就可以。
那一节课,我看完了他给我的书,记住了那个在汪洋大海与鲨鱼作战的倔老头,和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
因为书好看,便对他没那么排斥。他经常主动借书给我看,我迟钝,有些书看不懂,便经常问他,一来二去,觉得他这人也没那么讨厌,周末竟然还能一起去学校隔壁的新华书店看书。
后来文理分科,他文科,我理科,课业重,便渐渐少了联系。忽然有一日课间,我正打盹,有人拍我,是从前总在我桌前晃的女同学,她托我还书给他。我不解:我现在又不是他同桌,干嘛还要我还,要还你自己还去。
她有点不开心地说道:你装什么傻,你不是他女朋友吗?
姑娘把书扔我桌上,气呼呼地跑了,正是那本《老人与海》。而我却因那一句话,满脸通红,心如小鹿乱撞。这种因为别人话语带来的情窦初开,让我慌张了有好些日子,总是躲着他,连还书的勇气都没有。
不过,后来,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却成了偶尔说说心底话的“君子之交”。大学以后,天各一方,更是淡了联系,倒是常常想起他说的那句话,也就是《老人与海》里提到的:梦见狮子。
那时,我并不理解梦见狮子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他想表达什么。但是,我想,和他在一起的那位姑娘一定很懂。
那段亦师亦友的青葱岁月,将我领进了文学大门,而那本《老人与海》更成了我温暖我人生的精神之书。
他在叶灵儿高中同学的qq空间里看到她的照片,就瞄了一眼,却刻进了心里,是一见钟情似地怦然心动,而且还是单相思。
彼时,叶灵儿正试着和一男生相处。忽然接到一电话,是高中死党电话,说有人要追她,已经寄了定情礼物给她,说完就哈哈大笑挂了电话。
她有点莫名其妙,又有点芳心大乱,但想到死党往日种种恶作剧,便没有多想。
隔几日,真收到一快递,拆开一看:整整一套三毛书籍!
这一回是真正春心荡漾,那人居然知道她爱三毛?谁啊?
这时便接到了他电话,声音好听,说话却磕磕巴巴,他说:过几日情人节,想从北京飞广州看她。
灵儿忙推脱说不在深圳,说要回老家。其实,她是害怕,害怕见面万一看不上人家,那不是浪费别人的心意和钱财。万一看上了,考虑到身边这位正试着相处的男生,那自己不变成了脚踏两只船吗?
但她仍然好奇,小心翼翼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爱三毛呢?
对方也磕磕巴巴说:我看了你所有空间日志呢,你喜欢三毛的书,喜欢吃石榴,你喜欢荷西一样的爱人……
那一刻,她感觉她是真动心了,慌慌张张挂了电话,心情却愣愣的,像在电影院看了一部动人的爱情大片,久久不能回到现实。
身边那男孩却从不送她书,也不看书,但对她相当不错,体贴、温暖、爱运动、爱做饭、爱笑、爱她,在一起很有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里所描述的感觉——我爱谈天她爱笑,风在树梢鸟儿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灵儿想人是不能贪心的,所以终究没有给北京男孩过来的机会。只是如今,每当鸡零狗碎的婚姻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时,她便躲在书房里看那套三毛书。在三毛那温情清丽的文字里,她偶尔会想起那颗未曾见过的羞涩灵魂,她想他一定是一个像荷西一样孩子气的真诚大男孩吧。
我们的气质里,往往也藏着过去看过的书,每增加一本,生命的厚度便又沉甸了一分。
那是因为一切与书有关的记忆都是美好的,而因书而缔结的缘分更是生动而美妙的。
岁月虽在流年中消逝,但借着那么一本书,往往会忆起一个人,接着勾起了一大片过往岁月轮廓,接着是一段情谊,最后再还原一整片岁月河山。而我们就是在那岁月,那河山里成长起来的。
成年后的生活忙忙碌碌,心也会变得浮躁、多愁、焦虑。但那穿越岁月而来的书,却悄无声息地停留在脑海的某一处,不经意就有一句话跳出脑海,引起我们驻足、思考、发呆、回味,然后想念某个人,缅怀某段感情,守望某段成长经历。
麦家说:读书就是回家!
那么,读一本特定的书,就是回到人生某个阶段的家,见到那个时光里的人和物,事与情,重温尘世里的滋与味。
那书里面总有些歪歪扭扭的字或圈圈点点,或某些折痕。那些为了某句话而辩解的注释,都让人想起当时的情景来。
比如某天不经意间,我翻到《老人与海》里的某一页,忽然看到中间夹缝里有一句非常小小的话:远,我喜欢你。远是我同桌的名字,我脸颊却绯红起来,犹如隔着岁月帘幕被人表白的是我。随即,我又变得莞尔,眼前浮现那个女生写这行小字时的小心翼翼和怦然心动的身影。
是的,有时候,与我们一起读过某本书或送你某本书的人,难免消失在人海。但,在人生的某个拐角,我们总能再遇上这本书,也能再遇他们。而他们还是当年的那个样子,那种没经岁月染霜的老样子,让人心里浮现一股温暖。
所以,有时候,如果我们想长久地记住某个人,就不妨和他一起多读读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