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朋友 请点击上方 蓝色小字 关注我们
老朋友 请点击右上角转发此文章
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可直接报名PPP实操学习
欢迎关注PPP路问在线知识问答平台!
在线互动答疑,快速了解PPP知识,这里汇聚PPP领域顶尖专家、政策制定者和实践者,零距离和大咖们互动交流学习,PPP路问,参与随时随地。
长按下图识别图中二维码即可关注!
关注PPP路问,获取更多PPP问答,欢迎机构、专家入驻
2015年以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获得多部委力推,财政部、发改委更多次发文指导加速推进PPP项目。PPP模式已成为当下中国最热门的政府项目实现方式。
在全国一片红火地推广PPP项目的同时,元立方金服研究人员发现,财政部与发改委的职能并不明确,在何种框架下执行PPP项目,具体由哪些部门监管PPP项目,依照何种法律法规对PPP项目进行监管,职责分工的不确定引致PPP项目在实务执行中经常受到的政策影响而左右摇摆。
一、财政部、发改委对当前中国PPP的内涵定义的区别
当前中国PPP的内涵是由一系列政策文件所逐步揭示的。从2014年开始,财政部和发改委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头探索、研究符合中国国情的PPP的内涵。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中(国办发[2015]42号),在42号文中,双方对PPP定义与社会资本范围达成了初步共识。
表1 财政部、发改委与42号文对PPP内涵与社会资本范围的定义
研究人员通过对比发现,财政部和发改委的定义虽然都体现了PPP的四个要点,但角度上略有不同。财政部的思路是从长期合作的角度出发,通过阐释公私之间的权责分配来说明PPP的运作方式。发改委的思路是从提高供给效率的角度出发,通过列举公私之间合作的方式来给出PPP的定义。此外,关于PPP中的社会资本,财政部和发改委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能否成为社会资本主体的问题上有所冲突。
42号文体现了中国政府对PPP内涵的总结与升华,是财政部和发改委两方面探索的统一。首先,它表明PPP可被看作是政府向私人部门长期采购服务,是平等的合同关系(缔约),解决了PPP下公私合作的法律关系问题;其次,它强调了在PPP方式下,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最终还是属于公共部门,PPP不是推卸责任的手段,政府仍有责任竞争、择优地选取供给方以保证供给质量;最后,它拓宽了社会资本主体的外延,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纳入了社会资本范畴,消除了前期政策的冲突。
二、发改委与财政部之间的职责之争
围绕PPP模式,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之间的职责划分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2014年至2016年7月,财政部和发改委就PPP模式的管理职权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两部委都分别出台了若干关于PPP项目的文件,文件内容上或多或少存在两部委不一致甚至冲突之处。
2016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正式明确和统一了PPP实施领域,并划分了两部委的管理权责,即发改委主管基础设施领域的PPP实施,财政部主管公共服务领域的PPP实施。随后财政部与发改委分别出台一系列有关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文件,现整理如下。
(一)财政部文件
1.2016年10月12日,《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
2.2016年10月20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3.2016年11月24日,《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
4.2016年底,财政部下发通知,对符合条件的42个新建示范项目和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转型项目,拨付2.6亿元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二)发改委文件
1.核心文件
(1)2016年8月30日,《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
(2)2016年10月27日,《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
(3)2016年12月21日,联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2.其他文件
(1)2016年9月2日,《关于请报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2)2016年11月21日,联合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
(3)2016年12月6日,联合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4)2016年12月21日,《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5)2016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三)财政部、发改委联手发文
2016年11月17日,财政部、发改委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鼓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推荐评选推广PPP工作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高的市(州)、县(市、区)作为表扬激励对象,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财政部牵头负责;传统的基础设施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由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有关要求,共同发布《关于报送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名单的通知》。
三、财政部、发改委推进PPP项目开展的程序区别
(二)财政部与发改委从各自职责出发,规范PPP项目的开展
(三)财政部、发改委对PPP项目开展的程序不同
1.财政部
2.发改委
(注:文章源自专注于PPP、市政建设投资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元立方金服,作者为元亨祥经济研究院,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部分作品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从该公众号转载本文至其他平台引发的一切纠纷与本平台无关。支持原创,欢迎投稿,请将您的文章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高级咨询师后续培训
2017年06月14-16日 石家庄市(14号报到)
2017年06月21-23日 长沙市 (21号报到)
2017年06月28-30日 贵阳市 (28号报到)
2017年07月05-07日 青岛市 (05号报到)
2017年07月12-14日 兰州市 (12号报到)
2017年07月19-21日 厦门市 (19号报到)
课程大纲详情可联系陈老师 13241298687(同微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操培训
报名入口
>长按上述图片,识别二维码即可申请报名。
【100】各省PPP政策法规文件速查手册
【001】国务院PPP文件汇编(上)
【002】国务院PPP文件汇编(下)
【003】财政部PPP文件汇编(上)
【004】财政部PPP文件汇编(下)
【005】发改委PPP文件汇编(上)
【006】发改委PPP文件汇编(下)
【007】江西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08】四川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09】湖南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10】河南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11】广东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12】辽宁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13】新疆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14】北京市PPP政策文件汇编
【015】浙江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17】河北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18】云南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019】山西省PPP政策文件汇编
优质文章精选(点击即可查看):
PPP特训营为您精选了点击率较高的优质文章。为方便读者们查阅,直接编辑数字(如:001)回复至本微信公众平台即可。
中国PPP大讲堂学员通讯录
为了方便中国PPP大讲堂所有学员,沟通学习与合作特成立中国PPP大讲堂学员通讯录,请各期学员尽快加入!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在线报名PPP项目实操能力培训暨PPP项目咨询师(中高级)考试欢迎报名参加!亦可拨打电话咨询课程详情1324129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