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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江天无尘
发现法官越来越难做了。
要是对案件审查粗了,当事人说你不够认真负责,糊弄他;
要是对案件审查细了,又说你是针对他,肯定收了对方当事人的好处;
案件处理得速度快了,被告说肯定是原告找人的,不然怎么这么快;
案件处理的速度慢了,原告又说肯定是被告找到人了,不然怎么拖这么久;
说话态度好点,说你不够严肃,对你的能力产生怀疑;
说话态度严肃点,说你不够温柔亲民,摆官架子;
判决书写短点,说你说理不够充分,敷衍了事;
判决书写长点,说你拽自己法律知识,最主要的就是判决结果那一句话……
数灯记
买卖合同纠纷,标的物为路灯,已经在外省某地安装完毕。因为双方没有书面合同,对路灯数量和质量产生争议,于是决定去现场勘验,数一数到底有多少盏灯,是不是都能正常使用并同时确定鉴定样本。考虑到路灯正常只有在天黑后才使用,故决定将勘验时间定在某一日的晚上六点。
定好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当打电话给被告时,被告很激动,反问我们是不是收了对方的好处,不然为什么大晚上的去勘验?
亲,你家路灯白天开着吗?
还是你主张原告供应的路灯有质量问题,打开不亮、不能正常使用的,不应该晚上去看吗?
为了对你负责,查清案件事实,你不说感谢就算了,还横加指责,让谁不寒心呢?
你以为我们这大冷天的想去吗?
还是在外省,路灯还被安装在三个不同的村庄……
那一晚,我同事风尘仆仆赶到勘验地点,没有吃饭立即就投入到勘验中。
没有地方坐着写勘验笔录,书记员就趴在车辆的引擎盖上写;
路灯昏暗,就打开手机上自带的手电筒作为照明……
那晚寒风凛冽,再加上没有吃晚饭的缘故,等三个村庄的路灯都看完了,已经九点多钟了,同事们早已被冻僵了。
亲子记
赡养纠纷。
原告起诉数名子女,当打电话给其中的一个儿子来拿传票时,发生了如下的对话:
问:是某某某吗?
答:是的。
问:张三(原告)是你父亲吗?他来起诉要求你和其他几个子女给付赡养费。
答:张三不是我父亲,我不是他儿子。
问:这个起诉状上写了你是啊,而且其他几个子女也都说你是啊。
答:他们说我是就是了啊?你是不是在法院工作啊?你怎么一点法律常识没有啊?你知不知道谁主张谁举证啊?他说我是他儿子,让他举证证明我是啊。
问:村委会出了证明张三有几名子女,包括你。
答:村委会说是的就是的了啊,你们法院怎么能这么草率做事?我看张三是你父亲吧,你这么替他说话……
苍天呐,大地呐,请问我到底替原告说了什么?我怎么就变成他家亲戚了?
案件还没有开庭审理呢,我只是通知拿传票而已。难道原告会把不相干的人起诉来要求给付赡养费?难道村委会不知道原告有几名子女?难道一大把年纪,为一个赡养纠纷,非得去做亲子鉴定才可以?几百块的赡养费不付,宁愿去付几千的鉴定费?
调卷记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称被告医院的医疗行为造成了其伤残,还要求鉴定伤残等级、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另外,又称当时和医院发生纠纷还报了警,要求调取公安卷宗。
且不说医疗事故和伤残等级的鉴定,涉及到两个鉴定机构,鉴定时间的长短都非我们法院所能控制,就是调取一个公安卷宗,都难如上青天,时间长短亦非我们所能控制。调取公安卷宗很难?不信?你以为公安卷宗那么容易调吗?要求我们这边统一交由民一庭内勤报送公安法制办,由公安的法制办再跟具体派出所联系,派出所把卷宗送到法制办,再通知民一庭内勤去拿,民一庭内勤拿到后再通知我们去拿……这一个程序下来,快则三两个月,慢则半年甚至更久……
一日,该案原告到承办人办公室(法庭正在施工,无门禁,当事人可以自由出入),直呼法官姓名,上来就一顿数落——
“你看看我这个案子都好几个月了,怎么还不判决?”
“我就知道医院是公家单位,你们也是公家单位,你们官官相护。”
“医院的院长是我们这里的名人,肯定找了很多人,给你们送了好处,不然你们怎么拖这么久不判决?”
“你们当官的还是要有点良心,我这都被医院治残了,你们还向着他们,欺负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小老百姓”……
就差声泪俱下的哭诉了。
任承办人如何解释调取卷宗、鉴定的时间都不是法院能控制的,我们也不想拖,等鉴定结论出来后、卷宗调取后一定及时处理,原告就是不听啊,沉浸在自己意淫的不公正处理中不能自拔,就呆在承办人办公室不走。
其实,你们以为我们想拖吗?谁不想自己手里的案件早点审结?被当事人天天催的滋味也不好受啊。不仅被当事人催,审限超了还要找领导审批,还要去汇报,麻烦事多着呢,我们简直比任何人都希望案件早点出手。
夜行记
越到年关,执行局的兄弟姐妹们越忙,起早贪黑地执行,因为白天很多人上班不在家找不到人,所以经常是晚上和凌晨行动。你说这大冬天的,谁不想早早回家陪家人吃吃饭、聊聊天,或者躺沙发上、床上看看电视、玩玩手机?谁凌晨两三点正睡得香时想离开热被窝?可是为了工作,没有办法啊。
晚上经常会将正在吃晚饭的被执行人抓到,他们很多时候不解地问:你们法院人不吃晚饭吗?这么晚还出来执行。
凌晨行动时,经常是把正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抓起来,他们更是不解地问:你们法院人不睡觉吗?这么早就上班了?
这样反问的都是比较客气的。遇到一些不讲理耍无赖的当事人,不仅抗拒执行,还会各种谩骂,包括诸如你们法院一定收了申请人的好处,不然为什么三更半夜的来执行?没给你们好处你们能这么卖力?
另外,类似的还有送达。平时不是开庭就是写判决,而且白天也不容易找到人,很多同事就利用晚上去送达,这样家中有没有人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只要看家中灯有没有亮就知道了。有时候白天去,不好判断家中到底是否有人,有的当事人明明在家就是不应答、不开门也没有办法。有的当事人倒是很好,见大晚上我们去送达,还会比较客气,感叹着你们法院人也不容易,这大晚上的还出来送达,很配合地签收材料;有的当事人跟不讲理的被执行人是一样的,要不不开门,最终开了,也会说很多难听的话,拒签、撕毁送达材料等等都是常见的。
当然如果我们不积极主动去执行、送达,申请人、原告又会不满意,把所有自己交易风险积聚的恼怒都撒到法院、法官身上——
“为什么我的案子立案这么久还没执行到位?”
“你们消极应付,被执行人一定找到你们了,你们故意拖延不执行的!”
“被执行人没有钱,但是他七大姑八大姨有钱啊,你们怎么不执行他家亲戚?”
“被执行人是逃避执行,他有病是装的,你们怎么不拘留他?”
“为什么我这个案子立案这么久了还不传开庭?”
“被告要是能找到我找你们法院干嘛?”
“找不到被告凭什么就要公告啊?故意公告给我拖时间。”
“被告家里白天没有人,晚上我看到过他家里有人的,你们不能晚上去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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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滴当事人啊,该怎么服务,才能够让你们双方都满意呢?这个度该如何把握啊?
无论审理还是执行,很多时候都不是法院一家的事情,都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人家不积极配合,我们奈何?
去年以来,有的法院也对一些单位开出了罚单,也曾引起舆论的哗然,可那毕竟是少数啊!你知道我们去其他部门办事有多难吗?(别不信,很多时候不如你们当事人自己去办事容易,就拿调取公安卷宗来说,我们调了几个月调不到,当事人自己跑到公安局一闹,第二天就拿来了)而解决所谓的执行难,更是要靠其他各部门的配合,否则靠法院单打独斗,不要说是用两三年解决,就是用十年也解决不了!就像这雾霾啊,你说光靠我们不开车、不炒菜就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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