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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4人为吃“野味”用气枪猎杀两只东方白鹳

江苏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6-06 15:30

正文


扬子晚报2024年6月6日报道


4人为吃“野味”

用气枪猎杀两只东方白鹳


被猎杀的东方白鹳

为“打野味”满足口腹之欲,竟用气枪猎杀2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被称作“鸟中大熊猫”的东方白鹳。6月5日,江苏省盱眙县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四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四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四人相约“打野味”, 致两只东方白鹳死亡

2023年8月12日下午,被告人杨某、刘某、李某、熊某某相约外出“打野味”,使用气枪猎捕野生动物以供食用。四人在淮安市淮安区苏嘴镇章集村附近发现田间有4只白色“大鸟”。四人在明知“大鸟”系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共同商议将“大鸟”猎杀。随后,熊某某使用气枪射击“大鸟”,“大鸟”受惊飞离,四人又驾乘车辆搜寻,熊某某继续使用气枪多次射击,导致其中2只“大鸟”丧失行动能力。

四人欲将击落的“大鸟”装袋带走时,被周边村民发现并阻拦。李某试图含糊蒙蔽村民未果,迫于压力只得将“大鸟”放回原处,后四人驾车逃离现场。村民发现“大鸟”受伤严重后当场报警,2只受伤的白色“大鸟”不久后均死亡。

经南京警院鉴定中心认定,2只被猎杀的白色“大鸟”为东方白鹳,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一级,价值为10万元/只。


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四人获刑

在庭审中,杨某等4人以及辩护律师均以他们“文化水平低,猎杀东方白鹳不是以贩卖牟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一饱口福,主观恶意不深”为由请求法院宽大处理。对此,公诉人员称,杨某等4人均是成年人,应知晓相关法律常识。

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认为,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案中,四名被告人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实施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东方白鹳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据此,法庭依法分别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判处杨某等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四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决心以及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的司法担当。


延伸阅读

全球不到一万只!

江苏这样保护东方白鹳

扬子晚报记者获悉,6月5日庭审过程中,南京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出庭说明东方白鹳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必要性,并对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危害性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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