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已批准ciltacabtagene autoleucel (cilta-cel)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治疗(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PI]和免疫调节剂[IMiD]),并且对来那度胺难治的复发性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RRMM)成人患者。
该监管决定得到了3期CARTITUDE-4研究(NCT04181827)结果的支持。据悉,在该研究中,对于既往接受过1~3线治疗的复发性和来那度胺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患者,CAR-T细胞疗法(n=208)与标准治疗方案(n=211)相比,
将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了59%
。
发表在《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杂志上的数据表明,中位随访15.9个月(范围 0.1~27.3)时,
cilta-cel组的中位PFS尚未达到,而标准治疗方案组为11.8个月
(HR, 0.26; 95% CI, 0.18~0.38;P<0.001)。
这项开放标签、随机试验纳入了既往接受过1~3线治疗(包括一种PI和一种IMiD),并且对来那度胺耐药的患者。既往未接受过CAR-T细胞疗法或BCMA靶向疗法。
本研究以1∶1的比例将受试者随机分组,一组接受医生选择的桥接治疗后接受cilta-cel输注,另一组接受标准方案[即由医生选择泊马度胺、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PVd)或达雷妥尤单抗、泊马度胺和地塞米松(DPd)]。
标准治疗组患者接受21日/周期的PVd或28日/周期的DPd治疗,直至疾病进展(PD)。发生PD的患者不允许交叉接受CAR-T细胞疗法。CAR-T细胞治疗组的患者首先接受白细胞单采以及至少1个周期的桥接治疗,然后接受淋巴细胞清除(300mg/m
2
的环磷酰胺+ 30mg/m
2
的氟达拉滨)。Cilta-cel 在化疗方案结束后5~7天进行输注;目标剂量为0.75 ×10
6
个CAR 阳性活T细胞/kg。
分层因素包括方案选择(PVd vs. DPd),根据国际分期系统(ISS)筛选时的疾病严重程度(I、II、III),以及既往治疗线数(1、2或3)。
在标准治疗方案组中,183例患者接受了DPd治疗,28例患者接受了PVd治疗。cilta-cel组的所有患者均接受了桥接治疗,其中182例接受了DPd, 26例接受了PVd。
本试验的主要终点是PFS,关键次要终点包括完全缓解或更好疗效(≥CR)、总缓解率(ORR)、微小残留病(MRD)阴性、总生存期(OS)和患者报告的症状恶化,所有这些均序贯评估。研究人员还考察了该药物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
在cilta-cel组和标准方案组之间,患者的基线特征达到良好平衡。患者中位年龄为61.5岁(范围 27~80),超过一半的患者为男性(55.8% vs 58.8%),大多数为白种人(75.5% vs 74.4%)和来自欧洲(61.5% vs 61.1%)。
在cilta-cel组中,54.8%的患者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分,44.7%为1分,0.5%为2分;在标准方案组中,上述比例分别为57.3%、42.2%和0.5%。关于CAR-T细胞疗法组的疾病分期,65.4%为Ⅰ期,28.8%为Ⅱ期,5.8%为Ⅲ期。标准方案组的上述发生率分别为62.6%、30.8%和6.6%。此外,cilta-cel组59.4%的患者和标准方案组62.9%的患者具有高危细胞遗传学。
在cilta-cel组中,32.7%的患者既往接受过1线治疗,39.9%接受过2线治疗,27.4%接受过3线治疗。标准方案组中这一比例分别为32.2%、41.2%和26.5%。所有患者既往均接受过来那度胺治疗,3.8%和4.7%的患者既往有泊马度胺暴露史。在抗CD38抗体方面,24.5%和25.6%的患者既往接受过达雷妥尤单抗治疗,1.0%和0.9%的患者既往接受过isatuximab-irfc治疗。在cilta-cel组中,97.6%的患者既往接受过硼替佐米治疗,37.0%接受过卡非佐米治疗,10.1%接受过伊沙佐米治疗,标准方案组这一比例分别为97.2%、31.3%和10.0%。
所有患者均对来那度胺耐药。在cilta-cel组中,患者对硼替佐米(26.4%)、卡非佐米(24.5%)、任何抗CD38抗体(24.0%)、达雷妥尤单抗(23.1%)、伊沙佐米(7.2%)、泊马度胺(3.8%)、三联药物(14.4%)和五联药物(1.0%)也均难治。在标准方案组中,上述比例分别为22.7%、21.3%、21.8%、21.3%、8.1%、4.3%、15.6%和0.5%。
在意向治疗人群中,
cilta-cel组的12个月PFS率为75.9%
(95% CI, 69.4%~81.1%),
标准治疗组为48.6%
(95% CI, 41.5%~55.3%)。
cilta-cel组的≥CR率为73.1%,而标准方案组为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