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腾讯研究院 ,微信号:cyberlawrc。作者张钦坤,腾讯研究院副秘书长,法学博士。法律读库推送时对原文有较大删减。
一、中国互联网奇迹的秘密
不经意间,中国的互联网产业突然成为全球的关注热点。《纽约时报》认为,中国此前一直追随着硅谷的足迹,但是在智能手机逐渐普及之后,中国移动技术已处在全球的最前沿。在移动领域,恰恰是美国经常在抄袭中国的技术。
而在梳理中国移动互联网22年发展中的关键事件和案例中,不禁感慨,互联网的发展恰如自然界的生态演化一样,从一个新的物种发展到一种新的商业生态体系。
除了技术演化这一核心驱动力外,中国互联网生态演化过程中的乱与治还与两个要素密切相关:一是生态链中上游企业的行为,二是行业内外部的竞争规则。
二、功能机时代:传统产业链VS价值生态
在传统的市场竞争中,往往是封闭的价值链体系的竞争,而在互联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封闭的价值链体系会被商业生态所取代。在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曾经辉煌一时的诺基亚手机在苹果和安卓面前不堪一击,很快被市场淘汰。
诺基亚手机代表的是传统的价值链模式,诺基亚掌控整个生产链条和供应商管理,将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转化为更有价值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在功能机时代,由于诺基亚自身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专利积累,以及对手机品质的卓越要求,使其成为功能机时代的霸主,建立起2G时代通信业的庞大产业链。
当封闭的价值链与开放的商业生态进行竞争时,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各类需求的开放型生态体系,无疑在一开始便占据了先机。但此时,智能手机以平台式模式进入市场。而反观诺基亚的固步自封,仍然坚持整条产业链通吃的模式,选择与不受消费者和应用开发者欢迎的微软应用商店进行合作,而为推出基于位置的服务,诺基亚不惜花巨资收购导航软件企业、地图企业甚至相关的运营网站,忽略了消费者诉求,最终也是以失败告终。
三、移动梦网时代:运营商三元生态VS二元生态
世纪之初,中国移动可能通过学习日本运营商主导的I-Mode模式, 推出了移动梦网计划,该项目对于中国互联网行业最大的价值在于,运营商在向用户提供网络服务的时候引入了大量的SP(内容服务商),这些SP和运营商一起服务用户。
用户可以订阅SP提供的各类服务,运营商在向用户收费后和SP进行分成。于是形成了运营商、SP内容服务商、用户三元的生态。
依托于运营商庞大的用户规模和便捷的支付体系,移动梦网计划拯救了处在寒冬中的中国互联网,各家公司纷纷成为运营商的SP,并迅速实现了盈利。各行各业纷纷愿意与运营商合作推出相关服务,手机音乐、手机阅读、手机游戏、手机新闻、手机购物、手机银行等业务空前繁荣。网易一度占了移动短信业务20%,2002年,腾讯75%的收入来自于和运营商合作的移动增值费服务。
这种模式最大的问题是,由于运营商仅仅将前向的业务体系开放给SP,而后向的扣费和分成(服务体系)是由运营商来完成的。这种业务逻辑就给SP很大的漏洞可钻,典型的是一些SP故意拿虚假账单向运营商要求分成,而运营商后台并没有可以验证的数据,只能按照SP的数据来进行分成。
后来,运营商推出了MISC数据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即超级SP,由其来管理所有的SP订购业务,所有的交易结算均需通过这一平台,从而解决了SP欺诈运营商的问题,但是其并没有解决SP欺诈消费者的问题。直到移动梦网引入用户订阅服务时的二次确认机制,才逐渐扭转这一局面,但社会公众对此的负面情绪已经难以消弭,极大地损害了移动梦网生态和品牌。
同时,运营商转化为渠道商成为国际大势所趋。美国通过的“网络中立”新规重申了三大规则:不得封堵、不得限速和不得设置付费优先。实则,要求运营商不得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能利用管道优势妨碍互联网公司从而使自己获得竞争优势;运营商必须公平对待所有网络上的开发者,而不得采取歧视性对待。
到2007年,苹果发布了iphone手机。以前获得应用,只能通过运营商的平台,而现在可以通过APPstore和各类安卓的应用商店来进行下载,之前和运营商合作处于下游的各家SP纷纷投身于APP的研发和运营。这时对于运营商来说意味着进入了OTT时代。OTT,被翻译为过顶传球,即原先“用户—运营商—SP内容服务商”的三元生态,被“用户—APP平台”的二元生态所打破。
四、微信时代:封闭网络平台VS开放网络平台
封闭型平台竞争是中国互联网发展中的一个典型阶段。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各家互联网公司聚焦于自身核心产品能力的建设,例如腾讯的即时通讯、百度的搜索引擎、盛大的游戏等。
当各家公司依托自身核心产品发展壮大,拥有海量用户之后,便开始尝试依托自身核心产品打造一站式的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自身用户。例如腾讯曾依托即时通讯的优势地位,进军搜索业务(搜搜)和电商业务(拍拍),百度也利用自己在搜索引擎方面积累的流量优势,开展电商平台(有啊)和即时通讯工具(百度Hi)。
这种战略看似很容易获得成功,因为在拥有海量用户的产品上推广新产品,其被消费的机会非常大。但从实践来看,并非所有的产品并都获得了成功。因为在互联网的市场竞争中,用户的转移成本基本为零,用户黏性较低,依托某款产品获得众多用户,并不代表其他产品就会对用户产生天然的黏性。而且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崛起,用户需求越来越垂直,平台的规模效应在个性化需求面前大打折扣。
2011年是中国互联网的开放平台元年,同时也是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元年。这一年,腾讯、百度、阿里等先后推出开放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和服务能力支持,共同服务平台上的消费者。这种模式,看似是移动梦网模式在互联网领域的套用,但是在推出开放平台伊始,各家互联网公司在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防止平台生态被不正当榨取方面考虑得更为深刻和长远。
除了这些数字以外,我们更需要看到的是目前开放平台生态已经成为新的商业模式,改变着互联网的竞争格局,并且影响各家公司的战略转型。第一,以往的竞争性企业共同服务于平台内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在平台的竞争模式下,服务用户最好的产品不一定是来自平台企业内部,而是平台生态中的参与各方。第二,平台内的参与各方相互依存,依托平台的基础能力,共同探索更好地创新模式。平台时代的平台企业的创新压力不是更小,而是更大了,因为平台必须始终保持引领地位。第三,开放平台使得平台企业的战略更加聚焦,放弃以往大而全的战略布局,聚焦于核心能力建设和打造产业生态。
以腾讯为例,腾讯逐渐明确两大战略,即连接器+内容产业,聚焦核心业务能力。放弃自己经营的电商和搜索业务,选择与京东、搜狗进行战略合作,同时设立微信开放平台,2011年开放平台测试期时,有3万开发者申请,2012年便迅猛增长至30万,多家合作者月流水超过千万,到2015年在腾讯的开放平台上已有100万开发者,诞生了20家上市公司,50位亿万富翁。
除了商业生态方面的变化外,开放平台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因为无论何种竞争,其核心在于争夺流量和用户,而开放平台的流量共享,使得产业环境的土壤发生巨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市场竞争环境的自我净化。微信的张小龙在2016年的一次演讲中也指出,微信作为一个平台,为什么在很多的规则,很多的平台接口或者系统方面会很严格,是因为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可能就会在这个平台里面被放大很多很多次,这个量级是很可怕的。开放带来的后果是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与合作伙伴共赢才是开放的核心所在。
五、余论:中国智慧
由此可见,在平台生态的建设中,平台在开放之初便需高度重视平台规则的制定,将用户的权益和平台内的公平竞争放在重要的位置,同时加强内部关键节点的审计,避免破坏平台生态和广大消费者利益。“平台+规则”已经成为中国移动互联网成就的两大原因。
此外,在中国互联网治理中,中国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政府在某种意义上是最大的上游,在传统的行政许可语境下,政府决定着互联网可以进入或不能进入哪些领域,进入这些领域需要哪些条件,进入之后需要遵守何种竞争规则。在中国大力推进“互联网+”的今天,政府无论是在基础设施层面,数据公开方面,还是打造电子政务民生新生态方面,都处于“上游”的位置。
一方面,政府和国家基础设施是当今开放平台的基础。没有国家宽带战略的实施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就没有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和相关机构是开放平台规则的行政监管、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游开放某种意义上就是利益开放,总会有少数非法之徒试图从上游的开放中谋取不当利益。譬如2015年互联网金融热潮中大量P2P跑路,特别是金融型互联网产品、食品药品消费的互联网产品,还是应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行业秩序,以预防不法之徒浑水摸鱼,确保上游开放后新生态的健康发展,避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情况持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