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有关苹果和微信争执的消息一直持续不断,全网聚焦苹果打赏抽成30%的霸道行为,指责抽成30%为“苹果税”。一时间,苹果公司成为舆论场上的众矢之的。
然而,现在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苹果针对用户“打赏”的30%抽成可能取消!
本文1400字。
7月19日,根据澎湃新闻援引多家中国互联网公司高管的消息称,
苹果公司正在考虑允许用户向原创作者“打赏”时,不再强制通过苹果应用商店(App Store)的“应用内购买”(In-App Purchase,简称IAP)机制进行。
有游戏开发者也听说苹果可能在近期修改针对打赏的规则。
这意味着,始于4月19日iOS版微信公众平台关闭赞赏功能,后来不断扩大范围到微博、知乎、陌陌、今日头条、映客等各种直播平台的
打赏抽成闹剧面临着转机
。
苹果今年6月发布的新版App Store审核规定称,通过虚拟货币的打赏,应当被视为应用内购买,苹果将从中提取30%的分成,而且必须走苹果支付渠道,被业内称为缴
“苹果税”
。
(华尔街日报5月18日发布的报道)
此前,知名IT律师赵占领表示,苹果此举是为了
强制推行自己的苹果支付产品,涉嫌滥用其在IOS操作系统的市场支配地位
,没有正当理由进行搭售商品,不仅损害用户和应用开发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支付工具厂商的合法权益,建议国家工商总局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
打赏、赞赏、小费等付费服务功能,是中国互联网的一大特色。
从2016年开始,微信、映客、今日头条等中国互联网产品开通“打赏”功能,用户如果喜欢作者和主播发布的内容,会根据心情给一笔费用不等的“小费”,带动了直播、知识付费等诸多新兴的商业模式。
(某公众号公布的读者打赏记录)
苹果的行为在国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弹。
舆论沸沸扬扬,苹果的行为媒体比喻为“哪怕你要为喜欢的微信公众号文章打赏一杯咖啡,苹果也想先喝一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际红认为,苹果公司传统的收费项目有两项,一项是购买App,另一项是购买游戏币等消耗类的项目,还有应用广告、订阅服务、续费服务等,这些很明确属于应用内购买。而“打赏”行为不应该属于应用内购买。“购买行为中,支付货币本身是一种义务,而“打赏”用户没有这种义务,“打赏”行为只是基于个人判断,是一种情感上的考量。”而接受“打赏”的开发者或使用者,也不必同时产生相对的行为义务。在此基础上,陈际红认为,
“打赏”行为,应该更多被视为一种赠予行为,而不是购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