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拆违任务量如此繁重,又必须要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完成,有什么相关措施可以保障拆违进程的有效推进吗?
首先,针对拆违的一方,对于具体负责拆违拆临工作的各级单位和工作人员,有明确的考核办法和问责措施;其次,针对被拆的一方,对二期台账中不配合拆违的违建责任人,也会有具体的惩戒办法。
记者了解到,针对拆违一方的考核、问责办法,即《济南市拆违拆临工作问责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今年2月19日公布。其中提到,具体组织实施拆违拆临工作的各县区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如果拆违不力,将面临书面检查、约谈或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
而针对被拆一方,今年1月24日,济南建委、规划、金融、工商、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多部门已经下发过对违建业主的惩戒通告,违建人一旦被“锁定”,将面临贷款受限、房产冻结等各种惩戒。同时,领导小组还透露,目前针对全市的、更为具体、更有操作性的文件也基本起草完成,很快就要出台并适用于全部二期任务。
事实上,在前期的“拆违拆临”行动中,就曾有站在拆违一线的城管执法中队的队员介绍,对于一线拆违工作来说,能够出台冻结房屋产权、拉入失信黑名单等针对违建的惩戒措施,是对一线拆违工作最有力的支持。“有一次我们说服一户高层违建的业主自拆,苦口婆心劝了两个多小时,最后真正触动业主下决心自拆的,还是对这些惩戒措施的顾虑。”济南市中区城管执法局舜玉中队中队长吴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