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电价持续下调。近日,国家电网公司再发消息: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近期被取消,此举可使我国平均每度电价降低1分1左右。按全国销售电量计算,可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约350亿元。
很多人都认为电价、水价有统一标准,但实际上一张张居民用电、用水缴费单里,含有多项“附加”费用,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就是其中之一。
航拍鄱阳湖畔“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施工人员安装太阳能光伏板。 傅建斌 摄
据悉,电价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共七项,其中向用户直接征收的有六项,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基金等,这六项共占电价总额的6%左右。
其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征收依据是1964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至今已执行超50年。
按这项规定,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包括:工业用电、工业用水、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自来水、民用照明用电、电话、煤气、轮渡等9项附加。2015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显示,当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决算为295亿元。
国网公司专职新闻发言人王延芳表示,除停止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外,2017年,该公司实施新一轮降费措施,包括全面推进剩余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停止向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电气化铁路还贷电价,扩大发电企业和用户直接交易规模等。
2016年,国网公司多措并举,发挥平台作用,降低用户用能成本超过1400亿元。其中,已核定输配电价的省份年降低工商业用户电费超110亿元;严格执行“调整两部制电价执行方式”政策,降低企业基本电费超130亿元;扩大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节约企业电费超300亿元;严格落实煤电联动等电价调整政策,三次降低工商业用电金额900亿元。
来源:人民视觉
当你掏出近百元购买电影票、当你购入一张机票……其实,这些日常消费中,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缴了几笔隐藏的附加费。
媒体调查发现,截至2014年,各种附加收费几乎遍布居民“衣食住行”的多方面。专家指出,在种种收费来源中,餐饮、百货等零售业的贡献较大。中国每人头上一年的“费负”,早在2005就已超过300元。
除了电费中的附加费外,目前各项居民支出主要包含以下附加费:
水费——
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
影票——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影票房收入的5%);
机票——
民航发展基金(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航班每人次90元);
旅游发展基金(含在“民航发展基金内”,国际航班每人次20元);
航空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航段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70元)。
打车费——
燃油附加费、车辆通行费、养路费。
此外,还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农网还贷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多项民生资源附加费(据财政部发布)
而这些附加费的收费依据,多来自政府“红头文件”。
对此,专家称,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的“附加费”,不能一棍子打死,有的确实有收费需求。但是哪些该收,哪些该砍,应由法律做出调整,不能依据红头文件。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新京报等
主编:孙爱东
编辑:魏春宇 孔德明
觉得不错,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