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期限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适用条件
补贴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物流行业运营企业↓
1、注册在嘉定区的物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电子商务、邮政企业,且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企业。
2、拥有50辆及以上物流运营额度,且拥有30个以上的充电桩的企业。
3、享受到补贴的企业,须承诺在嘉定区连续经营1年以上。
适用车辆
符合中央和上海市财政补贴要求的物流类新能源汽车。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车辆,给予每辆车4万元补贴。
专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请补贴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向上海国际汽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①嘉定区新能源汽车专项补贴资金申请表;②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数据采集和车贴标识同意书;③购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物流行业企业需同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购车发票;⑤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⑥机动车登记证书;⑦企业银行账号;⑧企业承诺书。
其他事项
1、此次专项补贴车辆额度为100辆,补贴资金按照通过审核的顺序依次发放。
2、上海国际汽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告知审核结果。
3、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在财政拨款到位后的6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至企业账户。
4、企业收到专项补贴资金后,于一周内至上海国际汽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收款确认。
该办法解释权归区经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上海国际汽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