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一网约车司机发视频反映称,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一工作人员打车时亮出工作证,要求查看网约车“两证”。因该工作人员身着便服并且单人执法,司机拒绝配合,对方称会向平台反映后下车离开。事后,该工作人员向网约车平台投诉,司机账号被封禁。视频截图
事件引发公众热议,演化出“吃拿卡要”“钓鱼执法”等负面争议
一方面,有观点指出“消费者维权不能套用执法者身份”,认为该工作人员滥用执法权,并对司机的“较真”行为表示认可。如澎湃新闻评论称,法律所明确的执法程序原则要照进现实,在每一个具体的个案当中得到应用。如果司机确实违法了,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而执法者本身也应该模范遵守法律。不穿制服、一人亮证,再加上事后辩称只是乘客,而网约车一会儿被封,一会儿又解禁,这些蹊跷事以及民间的质疑,值得被认真对待。小案不小,对执法程序应该较真。也有网民发出质疑称,“‘亮证姐’在这个过程中充当了什么角色?发挥了什么作用?有没有违反程序滥用职权?”“从头到尾看不到她要执法什么?司机哪里违规?”
另一方面,部分舆论关联城市治理能力展开讨论,并呼吁执法要符合程序正义。如光明网评论称,城市管理是对当前所形成社会秩序的外在约束,城市管理的职责对应分配给相应的行政机构,其行政执法的权力由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在稳定社会秩序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不应该受到不当使用行政执法权力的干扰。行政机构的具体执法行为直接代表了所在城市的社会治理能力。文章强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公器不能被滥用。《衢州日报》评论表示,执法权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乃“法之重器”,更不能有丝毫闪失。随着法治建设日益深入、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亦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并在执法中体现。
9月24日,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发现针对该局工作人员焦某某的网络投诉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发现焦某某存在不当执法行为,依规给予其警告处分,调离岗位。
该通报推动话题相关讨论泛化升级的同时,基层治理能力话题亦被关联提及。而随着舆情事件的持续走热,相关部门的处置压力或进一步加大。
舆论据通报质疑“调离岗位”处罚结果过轻,炒作“自罚三杯”的声音走高。如部分网民观点称,“只是调离岗位,有没有讨论赔偿?调离岗位的处罚是不是太轻了”“首先没通报她亮证是什么目的,其次没有说明司机被封号是什么原因,也没追究女子有没有执法权,有没有存在公权私用的问题”“(通报)有一点没有明确,在车上亮证到底是不是有执法工作安排”。
另有观点指出平台封号损害司机权益,网民呼吁应查个清楚透彻、追责到人、严惩不贷,还从业者以清白和尊严,还法律以严明和公道。如有观点称,网约车平台不顾事实“秒封号”,后来又“秒解封”,到底有没有明确的规则?账号是司机的劳动生产工具,封号就是断人生计。合肥交通运输局的通报应该更加详细,而网约车平台,也应该更有担当。同时也有声音呼吁,当事司机损失应得到赔偿。
“违规执法”“特权思想作祟”等质疑声引发舆论对于基层治理的审视,不满基层干部滥用权力等声量走高,“官民对立”等负面声音有所呈现,导致舆论攻击矛头蔓延至当地政务部门。由此可见,公平公正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要“言行合一”;身为执法人员,既要守住底线,也要做好分内事。各级政府部门应用行动取信于民,才能真正彰显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