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对现实讽刺味十足,每个情节的发展是如此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是身边随时可能发生,随时可能遇见的人。”
一位读者看完作家余华《黄昏里的男孩》后,如是说。
这本书由十二个短篇组成,每一篇都像作者横刀劈开生活的一个断面,把人性赤裸裸地揭露在读者面前。
余华说,这是与现实最接近的作品,亲切的同时又令人不安。
看完这本书,你就触摸到了人性。
牛顿曾说: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
深渊有底,人心无量。
有时候,人性的可怕,不是看这个人说了什么,而是看他经历事情之后做出了什么样的反应。
书中,《黄昏里的男孩》就把这种可怕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天,一个衣着脏兮兮的男孩站在水果摊前,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老板孙福,说:“我饿了。”
他连说了几次,孙福都没有理会他,还不耐烦地要赶他走。
不一会儿,那男孩奔跑着走了,孙福这才看见,孩子的手里拿着一个苹果。
孙福二话不说追了上去,挥手就是狠狠一巴掌,男孩被打倒在地,他连忙捧起掉落的苹果使劲地咀嚼起来。
孙福见状更加生气,一手抓住男孩的衣领,另一只手去卡他的脖子,让其把嘴里的苹果全吐出来。
男孩被卡得瞪圆了双眼,旁观的人提醒,你会把他卡死的。
“卡死了也活该。”
见旁边有人,孙福有些兴奋,他松开了卡住男孩的手,指着天继续说道:
我最恨的就是小偷,按从前的规矩,哪只手偷的,就打断哪只手,但现在不能这样了,现在得这样教育。
话音刚落,孙福就捏住男孩右手的中指,一使劲,“咔”的一声,男孩发出痛苦的尖叫,他的中指断了,反转过来耷拉到手背上。
孙福不顾男孩的哀嚎与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拿根绳子将男孩绑了起来站在水果摊前,只要有人经过,就要男孩喊一声:“我是小偷。”
那个下午,男孩强忍着疼痛与饥渴,在孙福的注视下不停地喊叫,直到声音嘶哑、精疲力竭。
夜幕降临时,孙福松开绳索,看了看倒在地上的男孩,心满意足地骑着板车回家。
自儿子离世、妻子离开,他好久都没有感觉如此轻松了。
孙福把命运对他的亏欠,从男孩身上找了回来。
有人因为不幸,竭尽所能不让别人再受伤害。
而有人却因自己淋过雨,就一定要撕碎别人的伞。
这就是人性的残酷。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的主人公来发出生时,母亲难产,生下孩子就撒手人寰,他也因此缺氧,影响了智力发育。
来发在父亲的呵护下长大,父亲去世后,他接替了父亲的工作,给镇上的人家送煤。
他单纯爱笑、反应又慢,别人说什么他就应什么,甚至让他叫其一声爹,来发也乐呵呵叫,别人就把他当傻子。
许阿三和几个小伙,天天以逗来发为乐,给他取各种各样的名字,在那里,没有人知道他叫来发。
可他心底里,只喜欢来发这名字。
来发是孤独的,像许阿三塞给他的那条流浪狗一样。
许阿三说来发没有女人,让他娶狗为妻。
来发当然知道人狗不能结婚,他拒绝,换来的又是一阵哄笑。
可不知怎地,那狗好像感觉到了来发的善意。
来发送煤途中偶然遇到它,顺手喂了几次,它就每天陪着来发去送煤,夜晚,也总要去来发住处打个招呼再去晃荡。
见到来发受人欺负,它在旁边汪汪直叫,恨不得长一张可以说话的嘴。
后来,来发在家里给小狗铺了一个稻草窝,让狗住在屋里。
他对狗说:“他们说我们是夫妻,人和狗是不能做夫妻的,我们最多只能做个伴。”
一狗一人,两个孤寂的灵魂,从此成了彼此的寄托。
两年后,小狗越来越胖,许阿三却开始打起它的主意,决定在下雪的时候炖狗肉。
可雪还没下,几个小伙就用一根肉骨头把狗骗到了许阿三家里,狗感觉到危险,躲在床底下不肯出来。
僵持一整天,狗怒了,他们也怕了,谁也不敢上前。
最后,许阿三把刚送完煤回家的来发拉了过去,他说:“来发,去把狗叫出来……”
来发本来不愿意,听到别人叫他名字,他又乐意了。
狗听到熟悉的声音,忽地从床底下蹿出来扑到了来发身上,它满身是血,可迎接它的,是许阿三手里的绳套。
那晚,来发坐在狗睡觉的稻草上,悲痛地一直摇头,狗再也不会回来了,他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恃强凌弱,是人性赤裸裸的恶意。
这些人看到别人弱小,就想踩上一脚,因为他们知道,这样的弱小无力反击。
他们忘了:
“吹灭别人的灯,并不会让自己更加光明;
阻挡别人的路,也不会让自己行得更远。”
有人说,人性不是本善,也不是本恶,而是本自私。
每个人最爱的永远都是自己。
书中短篇《在桥上》的男主,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与妻子结婚五年,每个月都紧张妻子的例假是否按时报道,否则,就是妻子怀孕了。
当然,例假每个月都来,可这个月,已经五天了,还没见妻子“老朋友”的影子。
这些天,他着了魔似的,下班回家第一句话就问,来了没有。
妻子温和、包容,每次都耐心地回答,还安慰他不用过于在意,自己曾试过一次延迟十天才来的。
男主的眼里透过一丝亮光,随后又烦躁不安叫道:“我现在是最不想做父亲的时候。”
他甚至要妻子先用上卫生巾,以“钓鱼”的方式让例假上钩。
然而,两天后,还是没来。
他有些急躁:“肯定是怀上了,你得辛苦一下了。”
妻子知道他说的辛苦一下就是用冰冷的器械放入她的子宫,她说:“我要这个孩子。”
男主吼叫起来:“现在要孩子太早,我们没有足够的钱,你想累死我。”
妻子看着他铁青的脸,微微一笑,跟着他朝医院走去,就在这时,她感觉自己的身体有异样,一股暖流缓缓而下,顿时松了口气:
“不要去医院了,老朋友来了。”
两人会心地往回走,经过一架桥梁时,男子跟妻子提出离婚,然后,没有丝毫眷念地转身走进了人头涌动的人流里。
有博主表示:
极度自私的人的典型逻辑,如果你的存在不是有利于我的,那失去你,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可惜的。
在男主心里,自己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由始至终,他只关心自己累不累。
他没有想过,妻子的例假为何不准时,也没有想过,动手术对妻子身体的伤害有多大。
这种站在自己立场上瞻前顾后的自我与执着,其实是自私。
“远离极度自私的人,基本上就是走运的开始。”
爱尔兰有句谚语:
“就算你什么都不懂,也要懂人性。”
人性,是世上最难捉摸的东西。
余华《黄昏里的男孩》,文字并不惊心动魄,故事的发展却带给人以心灵震撼以及对人性的拷问。
在无常世间,人心易变,人性往往也会超出人的想象。
恰如尼采所说:“人性是一根绳索,架于超人与禽兽之间。”
一个人是人还是魔,经历会告诉你。
当然,人性也非绝对,其善意中可能隐藏着伪装,恶劣中或许留存温良。
始终记住,切莫高估人性,也别低估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