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主席助理杨家才和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的信息。
小编观察发现,这两条信息中均提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其中,杨家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张化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自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歪风得到了有效的遏制,然而,在强力监督之下,有些“吃喝”居然披上了隐形衣!
就在前几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一起党员干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问题。
河北滦南多名纪检干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县纪委副书记被免!而县纪委书记因负有领导责任,也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全体公职人员,千万别犯以下这几种错误,别跌倒在自己的“嘴”上!
“家庭餐厅”、机关食堂、企业食堂、农家乐、住宅小区、“土”会所等隐蔽场所成为“避嫌地”。
2016年8月4日晚,江西省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程子亮、江西省旅游集团副总经理黎友才请原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委书记陈阳霞吃饭,并邀请他们曾一起在国外参加培训的省直机关另外两名干部参加。
这顿饭被安排在海珀兰庭小区一私人住宅中,这套住宅是南昌市某私营企业主刘某改造而成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红酒由黎友才提供,其他费用由刘某买单。
这饭为什么吃呢?原来陈阳霞升官了,成为副厅级干部,担任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而这一吃,陈阳霞刚升的官也就丢了。从7月27日报到上班到8月4日吃这顿饭,再到8月12日江西省纪委的通报出来,仅仅17天,陈阳霞就被党内严重警告,终止其试用期,调离省纪委。
吃喝款被开成办公用品、会议费、资料费、车辆修理费等形式变相报销。
2015年10月25日下午,湖北银行恩施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毅等人在武汉市某酒楼宴请庞红艳,祝贺其调任省地质局副局长。餐费共计3815元,由张毅安排恩施分行办公室负责人支付,并分6次用其它发票冲销抵账3798元。张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湖北银行恩施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职务,并由个人承担宴请费用;庞红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月,广西陆川县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忠强和纪检组长丘清辉与监管企业员工聚餐,开支餐费1800元全部由监管企业支付。2016年4月,刘忠强、丘清辉带队到岑溪市、贺州市平桂区学习考察,期间利用“壮族三月三”假期绕道到荔浦县、阳朔县等旅游景区观光游玩,由监管企业支付景区门票等费用共计5373元。2016年12月,陆川县纪委分别给予刘忠强、丘清辉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责令退赔。
不对外经营的私人会所肯定不行,求你办事的私人老板家中设宴也是不可以的。
有可能会影响自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能参加,也就是说,有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也不行。
一般大众消费是没问题,如果享受豪华餐饮,奢侈浪费,是不对的。
公款是绝对不行的,企业老板买单也容易出问题,特别是职权管辖范围内的,或者能帮其办事的。
这餐饭会不会有不良影响?比如虽然是正常的朋友、同学聚会,是私款买单,是大众消费、公共场所,但是会不会豪饮烂醉,酒后滋事?有没有可能酒后驾车?顺便打牌赌博?……千万不能给错误发生的机会!
1、不准参加公款宴请
2、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3、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4、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7、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8、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综合整理新华网、人民网、央视新闻官方微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微信 编辑:朱诗意 王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