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7年,科技创新强、产业能级高、创新主体活、创新生态好的创新浙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保持全国前列,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竞争力显著增强;分领域目标是“三个突破、两个显著”,即教育强省建设、科技强省建设、人才强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产业结构显著优化,经济发展质效显著提升。到2030年,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基本建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完善,创新浙江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的鲜明标识。到2035年,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全面建成并向更高水平迈进,建成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聚焦聚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加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坚持以人才为关键,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和“三个强省”建设,不断增强创新整体效能。一要以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重点,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双一流196”工程,支持浙江大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校一策”推动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深入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持续改善高校办学条件。二要以提升科创平台质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为重点,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加强十大省实验室、十大省技术创新中心与浙江大学和省属重点高校结对合作,努力实现人才、资源、成果互相打通,提升科教融合水平和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在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生物科技、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形成一批“1到10”“10到100”的标志性成果。三要以最大限度释放人才活力、发挥人才作用为重点,加快建设人才强省。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必须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最优先位置,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大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着力夯实创新浙江建设的人才基础,把浙江打造成为各类人才向往的科创高地。围绕人才更好有序流动、人才资源更好共享、科研成果分配更加合理、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更好服务保障,破除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支持、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人才创新动力和活力。特别是要大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四唯”现象,鼓励支持科研人员积极投身产业创新一线,把论文写在车间里、写在大地上。
聚焦聚力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有机融合,真正使企业全面参与到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之中。一要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开展科研攻关。二要建立“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十大省实验室、十大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属重点高校都要聚焦省重点产业,牵手一家重点企业和一个重点产业链,引导支持科研机构紧贴产业实际需求发挥作用。三要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梯队。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着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独角兽企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力量。
聚焦聚力统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加快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成效如何,最终要以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结构、质量和竞争力来检验。一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大力支持企业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深入实施历史经典产业科技赋能专项行动,推动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信息技术服务、生物医药和新型功能材料3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向世界级集群迈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打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具有比较优势的省级集群。三要加快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建立未来产业培育机制和投入增长机制,探索包容审慎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制度,加快推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形成规模和集群优势。四要切实发挥重点市县的主力军作用。工业大市大县、服务业重点市县要立足本地实际,坚持先立后破,在构建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找准自身定位,加快形成竞争优势。
聚焦聚力创新基础设施和大项目大平台建设,加快筑牢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底座支撑。
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以创新基础设施为支撑、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重大平台为载体。一要适度超前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做好全省层面的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大模型、数据、算力基础性工程,促进产业生态培育。二要加快谋划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按年度列出重大项目清单,压实责任滚动推进,做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相关“两重”“两新”政策争取。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项目建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要持续做强做优重大产业平台。突出培育新质生产力导向,进一步明确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省级新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等重大产业平台的功能定位和目标要求,加快提升创新能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