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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抑或公平:政治研究的人本价值选择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17-05-18 09:17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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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俊祥,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比较宪法政治、国家治理与中国政治发展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


 正文

马克思指出,对利益(物)的需要是人存在的基本条件,是人的本性,“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利益本性,决定了政治必然是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而且利益分配也必然是有价值取向的。人类政治生活始终受到一定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的支配与制约,这种价值取向通过政治行为人的心理和行为渗透到和表现在实际政治生活之中。因此,由人的利益本性所决定的政治生活的价值取向,必然要求政治(或政治学,下同)研究,要关注价值、研究价值和追求价值。本文将从人本主义的视角,对政治研究的人本价值取向、特别是民主与公平价值的选择以及政治公平的价值诉求等理论问题,进行初步的梳理和探讨。


一、政治研究价值取向的人本视角


政治研究需要坚守价值取向,不可能做到“价值中立”或者“祛除价值”,这可以从政治研究史、政治的本原、政治的道德基础以及研究方法、学科范式等下述诸方面,给予合理性论证。但是,要证明政治研究价值取向的本质与动因,则需要运用政治人本主义方法,追问人的政治主体性和政治的人本性。

(一)政治研究的历史,是人类追求道德价值及其理想政治模式的思想进程

实际上,从古希腊开始,西方政治研究的传统,多采用价值取向的研究范式。期间一度盛行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因其“祛除价值”而无法适应(美国)政治实践和政治发展的需要,而被后行为主义政治学所解构和矫正,并回复到价值导向的政治研究。对此,美国学者伊斯顿提出,“政治研究工作向来不可能摆脱它同道德价值观点有牵连。……不提价值观念的研究工作的目的是一种虽然意图颇佳但无法实现的荒诞想法”。因此,推动政治学发展的力量显然是属于道德性质的。换句话说,“一种摆脱价值观念的社会科学的理想,已经显出它自己是个妄想。即使一个研究工作者宣称自己绝对不偏不倚,他无疑地只是把他的道德观念深深地掩盖起来,连他自己可能也不再加以注意。”由此可见,不提道德价值观念而进行政治研究,是荒诞而不可能的。陈振明等也认为,古代的政治(学)研究传统,“一个基本特点是政治思想与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密切相关,人们研究政治问题是为了追求理想的生活,达到‘正义’或‘至善’的境界。”桑玉成指出,政治的价值问题首先涉及的就是政治的道德基础问题。所有政治学说或者说政治理想,都程度不同地具有道德主义的基础。从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正义”,到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的“善”,一直到近代的自由、平等,乃至于到当代罗尔斯的《正义论》,莫不如此。总之,认为政治是对善、正义、自由、秩序、安全、幸福之类的道德价值或理想生活目标的追求,这是古今政治研究中最古老和最具代表性的观点。

(二)从政治的本体角度追问“政治何以必要”,在现实上就是探讨政治实体的价值基础

“政治何以必要”的哲学追问,并不是纯粹的玄想,它必然植根于对价值的政治本体论探讨。美国学者里普森认为,“政治应当是什么”“人类为什么要有政治”是政治必然面对的命题。因为,“政治不仅是一个事实判断,同时也具有丰富的价值内涵。政治的‘价值判断’性质和‘应该’指向,决定着政治不可能逃避价值选择。”这些价值的采纳与拒绝、执行与失败构成了政治的核心。戴木才认为,追诉“政治何以必要”的政治实质论,就是要探讨政治的内在本质和终极价值,而且,政治的这种价值选择,应当是政治的内在本质和外在形式的有机统一。实际上,“无论处于何种时空下,只要政治存在,政治的核心就必然以‘价值’为导向,政治制度、政治组织和政治主体成为‘价值’的担当者。”由此可见,从政治本体论的角度,可以探讨政治实体的内在本质,探求政治形式的内在价值。

(三)政治研究的价值取向源于政治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功能

美国学者伊斯顿,按照为社会履行的功能来给政治下定义,使政治的基本问题变成了怎样分配价值,据此,他提出了“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观点,“把政治现象看成了个人和集团发生相互作用的一种状态,其核心之点在于政治是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由此可以说,“政治是一门在所有可行的政策中挑选最有价值政策的艺术。政治的本质是选择,它涉及对一套而非另一套价值的谨慎偏好。”这也注定了政治学就是一门有关价值分配和价值选择的学问。

(四)政治研究的价值取向在方法论的选择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依据“事实-价值”这一区分标准,可以划分出规范研究方法和经验(实证)研究方法(以行为主义研究方法为典型代表)这两种最基本的政治学研究方法。实际上,从政治研究的历史进程来看,重视实证研究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兴起之前的相当长历史时期,崇尚价值的规范研究在政治学研究中始终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张铭、严强指出:“从古希腊政治思想家倡导的‘善’‘贤人’政治,到中世纪的‘神国’政治;从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人权政治’‘理性政治’到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政治’”,都贯穿着价值取向的红线。在政治实践中,“激烈的政治冲突总是反映着不同哲学世界观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在这种情况下,要割裂政治研究与价值规范之意的联系似乎是难以想象的。”由此可见,从方法论上讲,政治研究要搞“价值排除”或“价值中立”,在现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五)政治研究的价值取向集中体现在以“利益”为基点的政治理论体系和政治学范式的构建方面

价值与利益之间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政治研究的价值取向在本质上体现为政治理论体系和政治学范式的“利益本位”上。譬如,在《政治体系——政治学状况研究》一书中,伊斯顿在解构行为主义方法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政治学要研究受权力分配和运用影响下的价值权威性分配的政策活动,呼吁将价值与事实结合起来,以恢复政治理论研究的活力,倡导以利益(价值)分配为核心的政治体系(即政治系统)研究模式。基于马克思的人的利益本性和政治的利益本质的观念,中国现当代的政治研究往往围绕利益和价值而展开,着力于利益政治观和利益政治研究范式的倡导与构建。譬如,刘德厚认为,政治价值就是人与人的政治利益关系,即“凡属政治客体对政治主体的意义,就归属于‘政治价值关系’。这种关系,实际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政治利益关系。……凡是处于复杂政治利益关系和政治环境中的人,对政治需求的满足程度,都涉及政治价值范畴。”由此表明,政治从来就是人类从事的生存活动所必然产生的利益关系的集中表现,任何政治分析,说到底就是对政治利益和政治关系的分析。基于此,他构建了以人的劳动生存利益为政治本原、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价值目的的广义政治(学)研究理论。

综上所述,政治研究的价值取向,不仅关系到人们所熟知的研究方法选择问题,而且,涉及到从最基本的政治概念和观念的界定,到政治对象内容的确定,再到政治理论范式构建的整个政治(学)研究。这诸多维度的论证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治的利益本质决定了政治研究的价值本性,这必然要求政治研究者要研究政治价值,追求政治价值。

那么,如果进一步追问,政治的利益本质又何以可能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就有必要引入“人本政治理论,沿着“人的政治主体性→政治的人本性→政治的利益本质→政治研究的人本价值取向”的逻辑链,对政治价值的利益本质以及政治研究需要坚守价值取向和应该坚守人本价值取向,从以下诸方面给予政治人本主义的论证。


二、政治研究的人本价值谱系


从人本政治理论方法的角度可以证明,政治的人本价值是政治研究价值取向的最高表现,政治对人的多重利益性决定了政治价值的多样性,而且,从人的政治主体性结构还可以演绎出政治的人本价值系谱。

(一)政治的人本价值是政治研究价值取向的最高表现

从价值哲学上讲,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具体而言,“价值是主体主动作用于客体过程中,客体作用于主体产生的效应”。所谓政治价值,就是基于人与政治之间的这种主客体性关系所表现出的政治对人的效用。人与政治之间的这种价值性关系表明,人之所以需要政治,是因为政治有服务于人的功效、功能、效用或作用,有助于人的政治本性的实现和人的政治主体性的提高。概要地说,政治的价值意味着政治对人的利益性,表明人是政治的价值主体,政治应该以人为价值目的。因此,政治研究的价值取向,在根本上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由此可以说,政治的人本价值就是政治研究价值取向的最高表现,探求政治的人本价值,就是对人类最根本的生存价值、生存精神与生存意义即生存利益的追求,这为研究政治价值取向,提供了政治人本主义的理论方法和探索路径。

(二)政治对人的多种利益性决定了政治价值的多样性

政治对人所能创造、分配、追求和实现的利益(物)或价值(物),都是政治的价值,即政治价值。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政治对人的多种利益性决定了政治价值的多样性。丁志刚认为,政治主体的政治需求是多方面的,因此,政治价值的内容必然是多样和复杂的,而且,多样性的政治价值往往形成一个价值体系,以满足政治主体多方面的需要。如政治主体既有对生存、安全、秩序、稳定的需求,又有对自由、平等、发展、进步的需求。这些多样性的需求,反映在政治体系当中,就要求政治制度和体制能有效提供这些“公共物品”。国内学者对这些多样性的政治价值有不同的概括和列举,譬如,燕继荣认为,“正义、权利、自由、自治、民主、平等、福利、宽容等观念是现代价值体系构成的基本要素。”概括起来,人权、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善、博爱、幸福、和谐、秩序、安全、稳定、繁荣、效率、以人为本、共同利益最大化等,多被看作是人类的核心政治价值。也有观点认为,中国的核心政治价值,不是 “平等、自由、人权”,而是 “劳动优先、共同富裕”“公平正义”,如此等等。

(三)从人的政治主体性结构可以演绎出政治的人本价值系谱

政治的人本价值,是为了满足人的政治主体性利益需要,反过来,人的政治主体性利益需要又决定了政治人本价值的内容与形式。因此,根据人的政治主体性,可以演绎出政治(研究)人本价值的要素、结构及其系谱。

简要地说,人的政治主体性,是指人作为政治主体的根本属性,或者说人具有政治主体的本性。从人的主体性类型的视角,可以将人的政治主体性划分为本原政治主体性、实践政治主体性和价值政治主体性这三个层面。所谓人的价值政治主体性,就是指人与政治之间是一种价值关系,人是价值主体,政治是价值客体,人类之所以需要政治,在于政治能够为人的主体性实现发挥积极的效用(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是政治的价值主体,人是政治的价值目的。从人的主体性结构的视角,可以将人的政治主体性划分为人格政治主体性、个体政治主体性、群体政治主体、交互政治主体性和共同政治主体性这五个层次。

将人的主体性类型和结构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能够推演出政治客体对主体的人所具有的价值类型与结构。譬如,人是政治的价值主体,这要求政治保障人之为人的最基本人格,由此派生出人权;人具有个体政治主体性,这要求政治保障人作为个体的主体价值,由此派生出自由;人具有群体政治主体,这要求政治保障人的群体主体价值,由此派生出民主;人具有交互政治主体性,这要求政治保障人的交互主体价值,由此派生出公平;人具有共同政治主体性,这要求政治保障人类的主体价值,由此派生出人类解放。于是,就派生形成了人权、自由、民主、公平以及人类解放的政治价值序列。另外,人作为政治主体,其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也是可以分层次的。如果借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从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五类由较低层次到高层次排列的人类需求,则可以对学者们所列举的上述诸多政治价值,进行需求层次的分类和分析。总之,根据人的政治主体性的需求、类型和结构,可以演绎出政治(研究)人本价值的要素、结构及其系谱,从而,对政治的人本价值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三、政治研究的民主或公平价值选择


在政治的价值系谱中,民主与公平及其价值位阶问题,尤其为学界所关注。甚至有国内学者将政治研究等同于民主研究,将政治的价值追求局限于政治的民主化。如果从人本政治理论的视角,可以看到,政治研究不仅要坚持“民主政治学”以追求“权力民主化”,更要注重“公平政治学”追求“利益公平化”,而且,公平是比民主更高位的人本政治价值。

学者们对于民主是否是政治价值以及是什么政治价值的问题,有不同的界定和观察分析。大致说来,主要有如下几类观点:(1)认为民主不是价值,只是政治技术手段。(2)认为民主始终都是(或只是)一种价值的存在。(3)认为民主具有二重性,既是目的(价值),也是手段(工具)。即是说,民主不仅是实现自由、人权、尊重、平等、公平的方式,而且民主本身也是与此并列的人类追求的价值。(4)认为民主是彰显人民主权以及公民权利的工具性价值。譬如说,民主具有集中民意、纠正错误、促进稳定、防止腐败和调动积极性等功能和价值;现代民主是对理性、自由、平等、权利、包容等价值精神的张扬;多数人的意志、人的尊严和权利、公益、自由、平等、秩序、安全等是民主所包含的基本的价值追求。这即是说,民主是实现其他价值的价值,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诉求,它同时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公正、自由、富强的一种方式。

对于民主和公平作为政治价值的相互间关系问题,学者们也有各自不同的看法。譬如,(1)认为民主与公平无关,政治民主与社会公平收入不平等之间不存在特别显著联系,政治民主不会导致不平等。类似的观点还认为,平等(是指社会、经济方面的平等)与民主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追求,平等价值与民主的价值无法相互取代,因此,平等和民主之间不可通约,有必要将民主从平等的范畴中独立出来。(2)认为平等与民主之间具有紧密关联性,平等是民主的基础和保障,协商民主就是自由、平等的公民的政治协商过程,因而,可以将民主纳入平等范畴。3)认为民主内含平等价值,民主包括平等的原则,民主意味着政治(权利)平等,民主在本质上要求人们之间的平等,因此,民主有助于实现平等,民主对公平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民主可以降低社会不平等或提高社会平等。(4)认为存在前民主的平等与民主的平等,即“有些平等早在民主之前就已存在,与民主没什么关系。只有把平等主义理想提升为民主理念的突出象征这种地位上,平等和民主才吻合起来。”(5)认为公平是高于民主的价值,经济不平等会有损于民主,现代民主寻求的是一整套“公正的平等”机制。即公正是政治价值的最高属性,公正是一种均衡的价值体系。从体系建构的意义上,构建面向现实问题的公正理论,不但具有价值模式效益,而且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成熟标志。(6)认为平等与民主的关系可能会从结盟走向分裂甚至互相侵害。即是说,平等与民主本应形成天然的同盟关系,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平等与民主的关系并非如此融洽。实际上,精英主义民主、多头政治下的民主会侵害平等,这种受挤压、遭扭曲的民主会成为维护不平等的经济社会现实的工具。而且,官僚主义下的平等还会侵害民主,对社会经济方面平等的过分追求,其结果却是民主的丧失。

对于民主是否是政治价值以及民主与公平的价值位阶关系问题,学者们的上述观点,似乎分歧颇大甚至对立,各有理由但也缺乏说服力,因此需要学界进一步的研究。对此,笔者认为,如果从政治的人本价值角度入手,则可以从如下三个层面推进这项研究工作,政治研究不仅要追求“权力民主化”,更要推进“利益公平化”,还要论证公平是比民主更高位的人本政治价值。原因在于:

政治研究不仅要追求“权力民主化”,更要推进“利益公平化”,这是政治人本价值追求的必然要求。首先,利益公平化理论是区别于权力民主化理论的当代新理论。传统的权力政治观,特别倡导和追求“权力民主化”,即是以权力观及其理论方法观察分析社会政治现象,以权力作为政治的本质核心,以权力民主化作为政治发展的价值目标。在中国政治学界,有的学者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的政治观局限于近代狭义的权力政治观,仅仅以“民主话语”来界定政治学的研究对象范围。而根据当代广义的利益政治观,政治学不仅要关注和研究权力及其民主化,更要关注利益及其公平化,研究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从广义上讲,“政治关心的是整个社会资源的产生、分配和使用。……按照这种政治观念,政治发展研究的核心问题就是,怎样确立一种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保障社会资源的有效供给和合理使用,以钝化资源有限性与需求无限性之间矛盾的尖锐性。”从这个意义上,“利益公平化”理论,特别强调广义政治的利益关系分析方法以及政治的利益本质、政治的利益分配功能以及政治的公平价值追求的理念理论,认为政治以利益为本就必然要倡导公平价值,政治的本质核心不是权力民主化,而是利益公平化。

其次,利益公平化理论深化并提升了权力民主化理论。从逻辑上讲,公平或平等在本原上优先于民主,政治源于人类对公平的需要,而公平或平等的政治需要才导引出民主的产生。列宁曾说过:“民主意味着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基于广义的利益政治观,王浦劬也认为,平等先于民主,民主“在于它承认公民政治上拥有平等的权利,并从制度上规定这种平等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可以把民主定义为在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基础上,保障公民权利得到平等实现的政治形式”。美国民主论者达尔则强调指出,民主与平等之间是内在关联和互动的。一方面,政治平等的存在是民主的一个基本前提,“如果我们相信民主作为一个目标或理想,那么我们明确地表示,我们必须视政治平等为一个目标或理想”。另一方面,理想的民主必须是平等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必须以公平为核心内容和价值目的。“只有统治国家的政治制度——合法性和它的政治制度来源于政治平等的理想——是民主的,政治平等才能实现。”他这里所论证的政治平等在本质上是利益公平,即是指“所有人都具有平等的内在价值,没有一个人在本质上优越于其他人,每个人的好处或利益必须给予平等的考虑”。由此可见,虽然民主与公平的关联可以有多种形式,如民主不公平、民主并公平、公平不民主、不公平并不民主。但从理想上讲,公平的民主却是最完美的关联形态。实际上,将民主理解为民有、民治和民享,就已经肯定了民主包含“民享”即人民共享利益,这也表明民主与公平之间具有内在的关系,理想的民主就应该是保障民享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主。总之,政治研究不仅要追求“权力民主化”,更要推进“利益公平化”,也就是要探求政治的公平价值。


四、政治公平:政治研究的公平价值诉求


在中国政治学界,探求政治(研究)的公平价值,需要从“政治平等”研究转化为“政治公平”研究,即是说,既要探讨政治结构的公平体系,也要研究社会公平的政治促进功能及其实现机制。在当今的中国,更需要进一步探讨共产党领导和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探寻以国家公平治理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和制度机制。

(一)政治平等一般被理解为政治体系的结构平等

“政治平等”一词,是由平等与政治结合而形成的一个复合词。因此,从词义上可以说,政治平等即政治的平等,这是相对于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而言的。

学者们对政治平等的研究,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观点:(1)政治权利的平等。认为政治平等意味着人人都有参与政治的权利和机会,人的政治尊严平等,社会为其成员提供的参与政治的条件与机会平等。从内容上讲,政治权利平等,包括狭义上的平等选举权与广义上的平等政治权,以及平等的政治义务。(2)政治能力的平等。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政治平等”概念的,在他看来,政治不平等,“直接意味着政治权威和决策实施能力在构成多数派的个人和构成少数派的个人之间的不平等配置。”(3)政府的平等关切和影响力平等。美国学者德沃金认为,对人民的平等关切是政府的至上美德,这种平等关切不能像财富的正义分配那样,实行资源平等,应该是在合伙制民主下从人民主权、公民平等和民主对话三个维度实现对人民的平等关切,并保障公民对政治权力的平等控制和影响力,这即是德沃金的民主式政治平等观。(4)民主协商的平等。协商民主论者认为,协商民主需要一种具体的、相对复杂的平等,正如美国学者达尔所说,“政治平等原则假定,只有在成员有足够的机会以询问、讨论和协商的方式来了解社团面临的问题时,他们才能够同等地胜任决策的工作”。这种政治平等包括了程序平等和实质平等两方面,涉及到机会的平等、资源的平等、能有效参与的协商基本能力平等这三个方面,或者说,协商合作所内涵的政治平等,包含了协商合作参与主体的平等性、协商合作程序的平等性以及实质意义上的平等精神。(5)政治资源分配的平等。认为政治资源分配和运用方面的差异是造成政治参与不平等的主要原因,因此,要谋求政治资源的平等配置。(6)政治主体的平等。认为政治平等要求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平等,或者说,实行政党平等、阶级平等、民族平等和性别平等以及党内的政治平等,等等。(7)“结果趋向”的政治平等。认为政治平等不仅是指作为基本自由权的政治平等和作为公平程序的政治平等,还包括“结果趋向”(福利、利益、偏好实现)的政治平等,譬如,福利国家的相关理论就强调民主机制对人们利益和福利的平等满足,以及强调每个人的偏好在政治结果中的平等作用等。

除了最后一种观点之外,上述大多政治平等观,往往都是将政治平等理解为政治体系的结构平等,即政治体系的权力与权利、程序与规则等结构要素配置的平等。显而易见,他们对政治体系所应该履行的公平功能的关注很是不够。

(二)政治公平既包括政治结构的平等设计,也要求政治功能的公平履行

在探求政治(研究)的人本价值时,引入“政治公平”概念,不仅关注政治结构的平等设计,也倡导政治功能的公平履行,这有助于弥补上述研究视野的不足。

简要地说,政治公平,就是相对于经济公平和社会公平而言的政治领域的公平。究其具体内涵,则可以有不同的理解。诸如,政治公平是指政治体系自身权力结构配置的公平;政治公平是指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公平;政治公平是指政治资源分配的公平;政治公平是指政权机关治理能力和职责行为的公平等。概括起来则可以说,所谓政治公平,就是政治结构平等设计和政治功能公平履行的有机统一。在静态上,包括价值理念、权益分配、制度机制、职能行为和社会效果等多方面的公平政治要素;在动态上,包括执政者的公平执政、国家的公平治理、政府的公平施政和公民的公平参政等公平政治行为;在类型上,既包括政治体系自身结构的公平设计,也包括政治体系对外功能的公平履行。

从这个意义上讲,探求政治研究的公平价值诉求,就是要推进政治公平化。这种政治公平化,其本质要求是政治体系结构和价值功能的公平化,就是在政治发展进程中,要通过公平执政、公平治理、公平施政和公平参政,提高政治体系的公平治理能力,并通过政治体系公平功能的履行而推进经济的公平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政府善政或国家善治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治功能机制

国内外学者有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途径的已有研究,从对象来看,主要涉及到效率公平、共享发展成果、社会公平正义、福利公平(福利国家)以及共享发展等层面的政治实现途径问题。从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到分配公平或结果公平与机会公平或权利公平的政治实现途径。从方式来看,主要涉及到市场调控、政府公共服务、法治与制度、权利保障、民主政治以及民生建设等措施。从主体来看,主要涉及到政府或国家政权、社会组织、家庭、公民以及市场参与者等。综合起来,国内外学者有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途径的研究,大致形成了政府干预、国家治理和市场调控这三类观点。如果借用“善政”和“善治”的术语及其观念,那么,则可以将政府干预、国家治理和市场调控,概括为政府善政和国家善治这两种社会公平正义政治实现途径的观念。

所谓政府善政,即公平善政,是指以社会公平为价值目的导向的良善政府(或政权)及其施政活动。在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上,这种观点不相信市场的调控作用,坚信政府(国家)有责任和能力。西方近代政府责任理论、现代国家福利分配理论以及中国的效率公平并重的政府责任理论、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实现理论等,可以归入政府善政观。

所谓国家善治,即公平善治,是指以社会公平为价值目的导向的政治体系及其各主体的合作主义治理。在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上,这种观点试图调和与兼容市场调控、政府干预和民主法治,倡导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西方的民主法治理论、新社会民主主义者、部分新自由主义者、当代的多元合作治理理论以及中国的共享发展成果复合治理理论、社会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实现理论和复合政治实现理论、福利公平的多元合作治理理论以及坚持国家善治的政治行政学者是这种观念的代表。

市场调控观,在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上,反对政府干预,相信市场的调控作用,它在本原意义上是一种经济途径,而非政治途径。不过,现代市场体系已经不是纯粹的经济机制,而是由政府或国家规制下的政治经济机制。实际上,即使坚持市场调控观的西方保守自由主义者和中国的部分经济学者,也没有完全排斥政府对市场的规制。所以,市场调控很难成为独立的社会公平实现途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可以归入国家善治当中。

(四)谋求以国家的公平治理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或共享发展上,国内学者对市场更抱有戒心,更寄希望于政治实现途径,追求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公平善治。不过,在政府善政或者国家善治的选择方面,政治学者之间还有分歧。当然,政府善政观与国家善治观之间,在理念和对策方面也有交融的部分,如政府善政观保留了民主法治在保障善政方面的作用以及市场、政府与公民社会相互合作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而国家善治观甚至还强调善政是通向善治的关键。所以,在中国,实行共产党领导和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应该是政府善政观与国家善治观的共同心愿。

即便如此,国家善治和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仍然面临西方式的难题和挑战。另外,国内学者的研究也还存在一些自身的问题,如对国家善治和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的解释、分析和倡导的多,系统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对策构建的少;对作为治理主体的政府(或政权)的内部结构功能的分析不多;对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执政及其在多元合作治理中地位和作用的重视不够,研究有限;对中国特色多元合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性研究不足;对共享发展政治实现途径的专门理论研究,还没有展开,等等。

因此,要探求政治(研究)的公平价值,就要求中国政治学者,从政治学理念、学科建设和实用对策等层面,进一步探讨共产党领导和政府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机制,谋求以国家的公平治理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本文来源:《云南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

本期编辑:大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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