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则轶闻说,人艺排演《茶馆》,到康六卖女儿那场戏,背景里的年轻群众演员作出来同情神色,于是之说这不对,应该是不屑,那时人看到这种事儿,想得是:“我虽然穷,至少没有卖儿卖女。”这是要经过才能体察的世情。
莫泊桑有篇小说,说有对贵人夫妇到贫民区收养儿童,一户卖了,一户不肯,此后的十几年,后一家的孩子对邻居的孩子们总明里暗里地瞧不起,直到有一天,当初那个收养的孩子成了个体面的绅士回来看望父母兄妹,后一家的孩子便懊恼地责骂父母:当初为什么不把我们中的一个卖掉。旧时代的法国人大概是离现代性最近的,所以在宗教上左右逢源,在政治上好高骛远,军警临战时一塌糊涂,老故事里的法国人,也都有点儿像现代人。
我有个模糊印象,人做点儿平常的坏事,容易被同情,上年纪的爱说“也都不容易”,年轻的说“你知道他(它)有多努力么”,倘若做点儿怪事,再加上言行乖戾性情狷狂,就没几个人肯说宽解的话了,即便那怪事除了碍眼,并不妨碍谁,可能是因为旁观者只有过做坏事的念头,不愿去理解。现在的法国,又是最像(乐观者眼中的)将来的国家:对怪人怪事很溺爱。
我对爱情说过许多不敬的话(我的两性经历其实很平顺——也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比如,觉得施加于它之上的种种寄托实在说不通,性欲当然是重要欲望,和一个什么人终日相处也挺要紧,但这就值得花样翻新地生死以之,就值得当事人生死以之后围观者也频频点头么?现在想那时太狭隘,没细想对“爱情”的同情是同情中最广泛、最好看的一种,何况,许多同情都只是怜悯凄惨、承认生存底限,而对爱情的同情则是默许自由选择、你情我愿,当它从各种规则体系中刺穿个透气孔时,也不大被责难为“非分”或反动,这同情的质量不低。健康的同情心是划定权利界限的希望之一,难得得很。何况,可以公然谈论爱情是很晚近才开始的事情,连这个词都是新鲜词。从“何以遣有涯之生”来讲,好纵情于同异性间的情爱也算得上可理解的嗜好,只要言行举止能不猥琐(无奈我国的好色者能不猥琐的实在不多)。至于以爱情为主题的故事或影视,抄袭也罢,粗劣到连书名和片名都不通也罢,是既发财又积德的,只要不自称为艺术。
一大篇废话之后,再说两件闲事。过去,东北管各自或一方有已婚经历成年男女的同居叫“搭伙”,词性上异于纪委通报中的“通奸”,后者是娱乐或交易,前者大多是生计所迫。当时的贫民,虽然对卖儿卖女还有原因复杂的不屑,但对“搭伙”相当能容忍。搭伙之上,还有“递补”式的婚姻,几乎是受祝愿的。
我家在老城区,主干道上还留着几栋四五十年的旧楼,倒不是保护建筑,是因为征收成本高昂。我妈随口讲过,中间的那栋,是她的一个高中女同学家的。她姨当年嫁了个老大夫,生了一对儿女,老大夫有点儿名气,还有栋光正面就十几个落地窗子的楼房。可惜她姨福气薄,四十多岁上死了。她的姥姥、几个舅舅(不知道有没有她娘)便来和她讲,你姨死了,姨夫过些年还得再找,留下的两个表弟表妹跟着后妈多可怜……你姨夫人不错,挺疼你,以后也不愁吃不愁穿。她往那两层话中的几个窟窿里想了想,就点了头,她那年高中刚毕业,我妈她们这些一起上下学的同学进工厂、上大学,她去做比自己小几岁的表弟表妹的后妈。我数了数那些窗户,现在一个窗户后面的租金,楼上的,一年少说也要三五万。这些窗户,那些年月,都不在所说的“爱情”里面。
有位朋友,母亲早亡,还没出嫁,和父亲住一起。姥姥家有亲戚来说,你觉得孩子她姨怎么样?她姨夫病了几年,终于“伺候走了”,这要算是好心人出的主意,并没有二人转中的那种意思,只是取俩人鳏寡度日不容易能凑合就凑合,来说,就证明了女方至少不反对,但男方未加考虑就回绝了:“还是就这么过吧”。
在小说和影视之外的爱情,并不是生活所必需,反倒常被率先弃置。生老病死实为一体,有身,然后又有情,何以见得有就比没有要好?又何以见得不如成佛深刻?我所能感到的,只有说来容易,并不易得,至少是要两个人对生活有一种共同的掂量,这掂量是清晰与不清晰之间的,或者表现为“不如随分尊前醉”,但总要有点儿与一场大酒相异的价值。我讲的两件事,都是处于无奈之中,前一件尤为可恶,托生在这么户会过日子的人家,所以还要看时节,我还是赞成一位不肯娶少女的穆斯林老人所言:“连我都讨厌自己衰老的身体了,为什么要拿去强迫别人”,但不敢拿这标准去评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