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此前公示征求意见稿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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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今日
正式出台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主要内容包括——
公积金首付比统一按最低20%
不再区分144平以上或以下、
首套或二套
购买保障性住房
首付比最低15%
另外,公积金最高额度方面
双缴存人从80万提高至100万
单缴存人从50万提高至60万
二孩家庭最高
从100万提高至120万
三孩家庭
最高
从120万提高至140万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0月15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发布
《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付款比例
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
,其中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
。
二、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
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
。
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
。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官方解读如下↓↓
原首付款比例按照缴存人家庭购买的自住住房产权面积(144㎡以上或以下)以及套数(首套或二套)执行差别化的政策。即购买≤144㎡的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购买≤144㎡二套房及>144㎡住房,首付不低于30%。
公积金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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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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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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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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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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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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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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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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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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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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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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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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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政策规定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均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执行
,其中
购买保障性住房的
(蓝房君注:如滨海新城双龙新居)
,按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执行
。
异地缴存职工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
首付款比例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
例1:张先生和妻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鼓楼区的自住住房,2023年已申请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近期拟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台江区150平方米的自住改善性住房,按照新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流动性宽松或正常时
,即当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统一按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执行
;流动性紧张时,即当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缴存人60万元,单缴存人40万元。
(个贷使用率以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调整公告为准)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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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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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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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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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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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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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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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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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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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当前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流动性状态均为宽松或正常,因此,最高贷款额度执行双缴存人100万元、单缴存人60万元。
对
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名下无房的刚性需求缴存人
,
不受流动性紧张状况限制
,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执行
。
多子女家庭、各类人才等其他缴存对象,在此基础上继续给予支持政策。其中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其中
二孩家庭另加2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人120万元、单缴存人80万元
;
三孩家庭另加40万元,且最高贷款额度为双缴存人140万元、单缴存人100万元
。各类专项支持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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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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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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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家庭 单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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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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