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资源法治宣传,做实以案释法工作,浙江法院在第二个8·15全国生态日来临前,发布了2024年浙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本次撷选的案例涉及环境污染防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及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浙江法院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态度和决心。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温州某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妇产医院)因转让需要,委托浙江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公司将编制工作转包给被告人郑某某。2022年4月,妇产医院与环保公司签订附加协议委托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后该公司又委托被告人郑某某编制与该医院有关的项目环评报告。被告人郑某某收取15000元费用后,因无法完成编制工作,便于2023年1月初从公开网络上截取相关文件的格式及公章印文,伪造环评批复文件。后妇产医院相关公司持该伪造的批复文件等材料申请排污许可时,被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瓯海分局发现,涉案伪造的批复文件亦被扣押。案发后,被告人郑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15000元。
【裁判结果】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已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从轻处理。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伪造的批复文件予以没收。该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系伪造环评文件引发的刑事案件。环境影响评价是专业严谨的评估论证,是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伪造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不仅严重扰乱环评市场秩序,更将导致相关生产经营活动逃避必要行政监管,埋下严重的环境隐患。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对被告人判处实刑,彰显了人民法院从严惩治借伪造环评审批文件逃避监管的违法犯罪行为决心,有助于引导环评行业及从业人员认真履职,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