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全省物业服务行为。该示范文本对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业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明确表述。其中,物业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需共同遵守。示范文本还规定了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式,例如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等。此外,对于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并支付相应费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发布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范围内物业服务行为,解决物业服务中的焦点问题,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该示范文本。
关键观点2: 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信息公示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公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信息、客户服务电话、物业服务内容、标准、收费项目等信息。
关键观点3: 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的特点
物业服务支出由全体业主承担,由物业服务企业预收代管,用于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时,结余部分继续用于下一年度使用,不足部分由业主按比例承担。
关键观点4: 物业公共收益的问题
物业服务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经营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公共收益可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电梯综合保险等。
关键观点5: 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规定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建筑垃圾,需支付相应清运处置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委托取得许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清运,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妥善处置。
正文
山东居民有了官方背书
物业服务包含哪些内容
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物业怎么管
小区公共部位收益如何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范围内物业服务行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山东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供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合同双方
参照使用
。
物业服务中的不少焦点问题在《示范文本》中均有相应表述。包括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应
将
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客户服务电话
,
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方案,业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情况等信息在物业服务区域
显著位置公示
。
对于近几年越来越多的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示范文本》中明确物业服务支出由全体业主承担,由物业服务企业预收代管,全部
用于合同约定的支出
。
物业服务支出低于年度预算的,年度结算时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高于年度预算的,由物业服务人先行垫付,年度结算时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按比例承担。
关于业主普遍关心的
公共部位经营收益问题
,
《示范文本》明确,物业服务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
属于业主共有
,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均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挪用、侵占公共收益。经业主共同决定后,
公共收益可以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