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一些咨询机构通过为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规划的包装和炒作来实现市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司拉高股价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机构所推行的市值管理背后,配合的则是大股东的减持套利需求。
北京某私募机构合伙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目前国内的市值管理,很多都在打着制度的擦边球,可以看做是新式‘坐庄’。”
实际上,此前减持制度暴露出的一系列乱象也多次被监管层关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曾提到相关现象,譬如“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等等。
从5月27日减持新规的内容来看,在减持限制上,新增的规定包括对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行为,在减持数量、持股期限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要求。
而在适用范围上,在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信息披露上,则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应当通过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方式,事前披露减持计划,事中披露减持进展,事后披露减持完成情况。
“受减持新规的影响,一定时间内抑制了上市公司做高股价、做大市值的动力,会对希望通过市值管理实现高位减持套现的大股东产生影响,但是对于那些想踏踏实实做好经营的大股东则不会有影响,市值管理还是要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前述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事实上,从减持新规的实施细则来看,基本上已将大股东“清仓式减持”的路径封闭,在减持渠道受阻的情况下,进行此类市值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
譬如此前大股东尚可以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找寻一条逃避减持规定监管的路径,但细则中“在连续90日内减持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条款则明确限制了此类行为。
国泰君安分析指出,减持新规出台其实从制度上宣告绩差公司通过所谓的业绩调节或者题材博弈进行“市值管理”的做法已经从技术上破产。大股东进行“市值管理”意愿大减,未来市场题材炒作意愿受到打击,市场资金不得不全面回归价值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