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邓巴原理,一个人真正能够交往的朋友,加上亲人,也就150个左右。
文◈李方
文章经授权转载自叔的刀法(ID:lifang19680320)
我微信有1600多个好友,前晚奋力删掉100多,还剩1500多,依然是个庞大的数字。
根据邓巴原理,一个人真正能够交往的朋友,加上亲人,也就150个左右。也就是说,思前想后奋力删掉一批后,我的微信好友数依然10倍于著名的“邓巴数”。
显然,这里边大多数跟我都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朋友关系,比如可以随便吃个饭聊聊天那种。
同事、熟人,都不能动
回想我是怎么攒到10倍于邓巴数的微信好友的。
前微信年代,我手机通信录上有四五百个号码,目前80%以上已经转化为微信好友。这些好友属于历年积攒,有些虽然已经不怎么交往,记忆都在。
另外一大批是同事,由于我在公司服务够久,公司够大,这几年陆续加为微信好友的估计要占总名单的一小半。同事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虽然有些可能面都没见过,但保不齐人家突然有事要找你,却发现被你删了,怎么都说不过去。所以只要还在公司,同事们的微信是必须保留的。
以上两部分是不能动的。
然后是社会关系,包括因为微信重新联系上的老同学老同事、行业里边的熟人或者彼此仰慕的人、外部工作关系而添加为好友等等。这些也是轻易不能动的。
总不能哪天老同学或者工作伙伴找你突然发现你把他删了,这叫什么事。
对话框空白的陌生人,删
前晚删的主要是群聊中乱加的不认识的人、外部活动中举着手机要求加好友的。那种一下子涌过来好几个要求跟你加微信的场面,估计大家都遇到过,内心未必没有抵触,但是你不好意思拒绝啊。
有人建议我可以先扫但不给通过,或者通过而不给看朋友圈。我觉得这么做也不太好,加都加了,何必分三六九等。
当然清理这些“好友”也抱着功利心。有些朋友圈内容有趣,能够增益见闻的,虽然从未说过话,也不舍得删的。抱歉,我的小算盘就是这样,没什么好隐瞒的。
清理过程中发现我人品还不错,或者绝大多数好友够懒,对我屏蔽朋友圈的只有两三个。还有两三个我仰慕的家伙把我删除了,我只好默默地把他们也勾掉。对于拥有1600多微信好友来说,我觉得还是值得欣慰的。
这里要对被我删除的朋友们说声抱歉,我们能够构成好友的关联实在太弱了。我又是一个喜欢并且舍得清理的人,前天刚把办公室满满一书柜的书在5分钟内几乎全清空。我的衣柜原则也是买进来一件,必须同时清出去一件。
接下来要讲讲我使用微信时的困惑,也是促使我清理好友的主要原因:
您是谁啊?
看朋友圈,经常发现陌生的名字,而且不是真人头像,ID也不是真名的拼音,翻这个名字下的聊天记录往往还是空的,真的没法猜这个人是谁。有时候我会发一句您老哪位,也不见得能收到回复。多半,以前我知道他(她)是谁的,但是人家改了昵称我就不知道了。
老家伙们,或者职场上的人,一般都会用真名或真人头像,少数特别敬业的还会主动标记自己哪间公司。不用真名的,也都是万年不变的惟一昵称,也不会引起误会。
但是很显然更自由更年轻的朋友们不吃这套,人家想改昵称说改就改,换头像可以组成一个动物园。你当然不能指责他们,你猜不出是谁那只是你的错(谁叫你没第一时间改标注呢),对吧。
所以我很希望微信能够在好友改昵称的时候给我发个通知,但是微信并没有,可能未来也不会有。你管理不好500个或者5000个好友,那是你能力或习惯不行,不关微信的事。
发条备注的礼貌
我昨天在朋友圈发牢骚,就有好多人给我建议:你可以给好友加标注啊,标注过他再怎么改昵称也不影响了。
这个我自然懂的,只是加标注往往也并不那么容易。任何场合、情愿不情愿,添加一个微信好友,我发现很多人缺乏自我介绍的习惯。比如他昵称叫张三,互加后他根本不理你,或者只是发过来一个笑脸,表示咱们添加成功了,然后就永远成为名单上和朋友圈的潜水者。如果哪天他再改了昵称和头像,除了主动问他,没有任何线索猜出他是谁。
这种情况我一般会发一句:我叫李方,某某公司做什么的,请多指教。很老派吧。对方一般也会同等回复,这样我就给他名字做标注了,比如:张三(某公司PR总监),这类。
但还是有问题。现在人转换职业频繁,去年他是某公司PR总监,可能今年就自己创业当CEO了,你看朋友圈还老想着人家每天攒公关稿互黑,这个就失敬了。当然,看朋友圈猜他现在干什么也挺有意思,但一是猜不准,二是未必有这功夫和心情。
像前晚清理的时候,我问一个某大学的研究生:你毕业了吗,现在做什么呢?过会她回复:我还在读研呢李老师。好吧放过这位,等将来毕业再改标注。问题是将来她改状态的时候我根本get不到吧。
可能我适合当图书馆管理员,做编目工作。可能很多人根本就没有我这种困扰,无所谓。
其实更纠结的往往是老友老同学老同事,曾经那么熟,没必要做标注吧,可是人家偶尔想放飞一下自我,默默地把昵称和头像哗啦都给改了,还跟帖点赞我朋友圈,我就懵圈了。发一句您老哪位,对方还很不高兴:我呀,连我都不认得了?
当然这都不是什么大事,大家习惯不同,开心就好。
作者:李方,资深媒体人。文章略有删减,转载请联系作者公众号。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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