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知产宝
中国第一知识产权裁判文书数据服务平台 主页: www.iphouse.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电话:010-8200 4006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中国知识产权报  ·  地理标志产品的“信任经济学” ·  2 天前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商场大屏直播TFBOYS演唱会是否侵权?法院判了! ·  2 天前  
知识产权那点事  ·  经营者集中审查行政诉讼第一案判决生效 | ... ·  2 天前  
知识产权那点事  ·  一图读懂 | ... ·  4 天前  
知识产权界  ·  即日起!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包开始发放 ·  5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知产宝

商标 | 浦东法院:科学运用证据规则提升损害赔偿精确度,采信被告商业宣传中的数据计算侵权获利,全额支持原告500万元赔偿

知产宝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5-03-20 07:20

正文




—— 原告某有限公司(The X Company, L.P.)与上海瑞某服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睿某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某商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上,依法运用证据规则,全面、客观地审核计算赔偿数额的证据。具体而言:一是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先依据较易取得的证据确定一个大致的赔偿数额,然后随着证据的增加,逐渐提升损害赔偿数额的精确度;二是运用推断方法,在被告拒绝提交有关侵权获利的账簿资料后,推断原告的主张成立,采信被告在自我宣传中有关销售量的证据。




推荐理由



本案通过公平分配举证责任,并运用裁量性计算的方法,充分阐释了确定被告侵权获利的方法和计算过程,全额支持了原告500万元的诉请金额。以往商标侵权案件中,法定赔偿的适用比例较高,判决书中往往只列出各种考量因素,缺乏计算过程和说理,导致判赔金额的公众认可度较差。提升判赔金额的准确性,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应有之义,法官在本案中综合全案证据对损害赔偿作出合理推算,提升了判赔金额的科学性。



案情介绍



原告某公司为“POLO”商标的权利人,在服装类别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被告瑞某公司和睿某公司在上海的四家大型商场中各开设了名为“WHPOLOSPORTS”的商店,“WHPOLOSPORTS”为案外人霍某云授权睿某公司使用,审理时属有效商标。被告瑞某公司和被告睿某公司实际生产并销售的为带有“WH POLO SPORTS”标识的服装,字母拆分组合之后突出了“POLO”,被告某商业有限公司是场地出租方,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故诉请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被告瑞某公司和睿某公司向原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费用20万元,某商业有限公司对其中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48,880元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内容



原告的“POLO”商标受我国商标法保护,被告瑞某公司和睿某公司在主观上存在共同故意,将注册商标“WHPOLOSPORTS”拆分为“WH POLO SPORTS”,使用在生产、销售的服装上,突出了“POLO”标识,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共同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某商业有限公司作为场地出租方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不构成帮助侵权。在确定赔偿金额方面,采信被告睿某公司在宣传视频中称单店日均销售额为7万元的陈述作为初步证据,同时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在被告拒绝提交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的情况下,推定被告自我宣传中的数据成立,按照公式“侵权获利=侵权商品日均销售额×侵权天数×门店数量×侵权商品的利润率×商标贡献度”,计算出被告的侵权获利已经超过了原告的诉请金额,故对原告提出的500万元经济损失予以全额支持。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裁判文书摘要



法院/案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3)沪0115民初31217号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合议庭

审判长 陶 冶

审判员 刘 畅

审判员 刘 乐

法官助理

平乐祥

书记员

章 金

许 静

当事人

原告:某有限公司(The X Company,L.P.)。

委托诉讼代理人:龙涵琼,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璞,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瑞某服装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一孚,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某商业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磊,上海申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睿某服饰有限公司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上海瑞某服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睿某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