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共享教育发展成果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2017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基本达到标准班额要求(小学46人、初中50人)。
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保障
加快改扩建新建学生宿舍、食堂,实现“一人一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满足室内就餐需求。关爱乡村留守儿童,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机制,提高寄宿制学校运转保障能力。
努力消除大班额现象
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基本达到标准班额要求(小学46人、初中50人),力争到2018年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努力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班额基本达到标准班额要求。
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实行动态管理,探索实施“编制周转池”制度,通过编制调剂、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全面推进县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或教学点任教。在评优评先、晋级晋职、职称评定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向乡村教师倾斜。
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引导优质学校通过兼并、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建立稳定投入机制。
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加快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到2020年,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等项目,着力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
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加大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和新城区、城镇小区建设要按需要配建幼儿园,完善城市市区和县城城区每3万常住人口建设1所以上不少于9个班建制的公办幼儿园的网络化建设。2011年以后配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无偿移交给当地政府,举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每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快速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确保到2020年区域内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左右。
补充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在地方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采取“政府组织、中心园实施、志愿服务”模式,开展教师巡回支教,缓解当前师资紧缺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