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产融金社
作者:金子
兴业银行竟买了建设银行的假理财产品,被骗10亿,合同公章都是假的,10亿元去向何处?
6月26日,国海证券的“萝卜章”事件刚刚落幕,又一起涉及10亿元理财资金的银行间疑似“飞单”案件震惊业界。与“萝卜章”异曲同工,本案涉及的产品、合同和公章都是假的,目前该案正在湖北高院受审。
事件的纠纷源于2015年,兴业银行杭州分行通过通道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吴证券”)购买了10亿元建行咸宁分行的理财产品。该产品为两年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6.3%。该产品本应于2017年4月21日连本带息兑付。但截至3月底,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仅追回了1.37亿元,剩余资金去向不明。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一纸诉状将建行咸宁分行和东吴证券一起告上法庭。
疑似“飞单”
“产品、合同和公章,都是假的。”
2015年4月,兴业银行杭州分行金融事业部的员工,通过东吴证券购买了建行咸宁分行的理财产品。
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这是一笔同业业务,购买的是叫做“乾元”存款型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24个月,金额10亿元,预期利率6.3%。
临近到期,东吴证券在接到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指令后,向建行咸宁分行发函要求其兑付,建行咸宁分行回函则称并没有签署过该协议。
在距离产品到期还有1个月左右的时候,该交易合约签署方建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行长肖俊突然被公安部门控制。建行咸宁分行则拒绝兑付这笔理财产品,称合约的签署是肖俊的个人行为。
与此相印证的一个事实是,该产品所盖合同章为建行咸宁分行,而肖俊本人实为咸宁分行辖下潜山支行的行长。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此案十有八九是肖俊个人收受贿赂,弄虚作假。建行方面认为产品、合同以及公章都是假的,是肖俊私刻公章,咸宁分行对此案的发生并不知情。事发之后,建行表示,这一理财产品并不存在。
钱去哪了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购买建行咸宁分行的这笔产品的收益相对较高,达到6.3%。同期同类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其他银行的收益率在4%-5%之间。
根据双方当初签订的协议,本笔同业投资业务在投资期内,银行和投资者均无提前终止权,理财产品到期当日,建行咸宁分行根据合同约定,将本金和理财收益按照指定划款路径划至相应账户。
在2016年7月,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指令东吴证券和建行咸宁分行签订一份提前兑付协议。上述东吴证券人士表示,这份提前兑付协议要求建行咸宁分行在2016年底之前兑付10亿元本金,收益则按照原来约定时间兑付。
这也是为什么在到期之前,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追回了1.37亿元的资金,剩余8亿多资金仍然下落不明。
按照一般流程,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将10亿元划给东吴证券在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开设的托管账户;东吴证券依据理财协议在建行咸宁分行开户,然后按照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指令将钱划进该账户,兑付的时候也是建行咸宁分行将钱打入东吴证券的该账户,东吴证券再将钱划给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托管账户。
如果是“萝卜章”,钱是不会进入银行账户的,“因为银行理财产品是有专有汇款账号的,银行作为成熟的机构投资者,这些账户信息很容易辨别清楚”。
东吴证券在建行咸宁分行开具了理财产品账户,并根据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的指令将钱转入了该账户中,至此,算是完成了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指令东吴证券购买建行咸宁分行的理财产品的义务。
所以,事实证明,这10亿资金应该是先进入银行账户,后被私自转移。剧知情人士反映,这10亿元被交易关联方违规用来放贷给了当地的企业,已经有一些嫌疑人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
同业“飞单”频出
近期银行同业市场里,“飞单”、“萝卜章”事件频出。影响比较大的是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和西客站支行的两起“飞单”案,从中谋求私利。
飞单,是指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投资者对自己的信任,私自出卖不属于自身银行的理财产品。
民生银行一开始声称这属于员工个人行为,包括支行行长以及多名工作人名涉入其中。但最后民生银行承担了责任,兑付了投资人本金。
国海证券的“萝卜章”事件,也是归咎于员工个人,最后在监管方的调解下,链条上的数十家机构共同承担了责任。
此次兴业银行杭州分行和建行咸宁分行的纠纷不同之处在于,这10亿元资金是兴业银行自有资金,并不涉及自然投资人。卷入此案的四方都是企业,除了兴业银行、建行、东吴证券之外,还有当地的贷款企业。
如果是自然投资人,银行会顾及民生问题、监管方面的压力等,想着大事化小,把本金先兑付了。如果涉及的只是机构就很难说了,机构和机构之间存在博弈。
对于最近银行同业“飞单”“萝卜章”事件频发,某股份制银行私人银行的资管部门总经理表示,主要是跟经济周期有关系,以前在资金池充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一些错配,将资金补齐,但是如今企业经营效益下滑,监管加强,风险就暴露了出来。
一旦资产端违约了,不能偿还和兑付,这个方式就不可持续了,风险就会暴露出来,后续还会有更多的违约要暴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