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复了晋江市关于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农用地转用申请。涉及英林镇港塔村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对此做出了详细批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的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农用地转用申请。
泉州市人民政府同意了晋江市的申请,将英林镇港塔村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关键观点2: 具体的土地使用情况。
该用地要严格根据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使用,其中耕地要做到数量质量双到位。
关键观点3: 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要求。
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关键观点4: 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涉及保护区的用地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正文
晋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晋江市2024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晋政地〔2024〕780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部分土地管理事项的决定》(闽政〔2022〕30号)要求,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会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申请的2024年度第五十六批次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英林镇港塔村0.008公顷(其中耕地0.008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使用农用地0.008公顷,合计使用集体所有土地0.008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批准后的用地要按规划用途使用,其中耕地0.008公顷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做到数量质量双到位。
三、你市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用地,切实做好被用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四、你市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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