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局规范整顿房产中介市场
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房产中介市场秩序,市住房保障局从严格落实房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公示服务内容、实行从业人员实名制等方面入手,对市区97家房产中介机构进行实地踏查登记,将符合备案条件的62家中介机构予以备案,发放备案证明。对不具备备案条件的35家房产中介机构,要求必须在4月底前完善备案手续,办理正式备案;对未按要求到市住房保障局备案的中介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只有具备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且现场业务信息公示齐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才有资格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已取得备案手续的企业,由市住房保障局颁发《佳木斯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如实公示备案证明原件。
市住房保障局在保持高压严查、持续打击房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将积极寻求公安、物价、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配合,通过信息共享、联动查处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合力。既要曝光、查处一批失信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也要打造一批重合同、讲信用、守规矩、严管理的房产中介样板机构,探索开展优质放心房地产中介机构推荐活动,引导群众选择信用良好的房产中介机构,促进我市房产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房产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公告
为规范房产中介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通过市住房保障局备案登记的房产中介机构予以公告,备案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如房产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8674899 8637039
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