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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王进文:“人的尊严”之法理疏证与关联议题研究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 2024-05-25 09:37

正文

《“人的尊严”之法理疏证与关联议题研究》

政治宪法学第836期

王进文 :《“人的尊严”之法理疏证与关联议题研究 》,中国法制出版社2024年版



【内容简介】

本书以全面性与基础性地探讨人的尊严理论之发展、建构基于我国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与现实的法治实践条件下的人的尊严机制为出发点,以推动和落实人的尊严保障与人格发展自由为宗旨。通过坚持理论研究与制度建构并重,重点阐明人的尊严之基本意涵、法律属性、实践困境与完善之道,为我国人的尊严之建构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悉心梳理人的尊严理论的发展脉络,为从比较法的功能主义视角进行本土化建构奠定坚实的基础。经由思想史上的作业,较为深入与全面地厘清人的尊严之思想根源与发展脉络,进而探讨其在宪法规范上的基础与意义。(二)重点分析人的尊严从道德哲学向法律规范的转化。具体而言,通过探讨以康德为代表的启蒙以来的人的尊严之发展,奠定理解国家理论与人的尊严辩证关系的基础,进而探讨法治国、民主与宪法的本质等之间的关系,阐明人的尊严成为社会最高价值的缘由。(三)积极尝试具有内在与外在双重超越的本土化的人格塑造。汲取中国古典人性论和社会主义共同体的集体主义因素,实现对个人主义、 国家主义 和折中主义的超越,为人的尊严拓展中国意义空间。(四)妥当提出完善我国现行法中关于人的尊严规定的合理化建议。确认人的尊严为基本的法律范畴、力陈实现人的尊严保障宪法化的迫切性,指陈基于交往理性指导下的开放性人的尊严发现与确认机制设计的必要性,论证以基本权利之落实和个案之司法实践来界定人的尊严保护内涵与边界的可行性。

【作者简介】

王进文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哲学与政治哲学。


【自序】

诗人艾略特慨言,作品之所以伟大,源于其所依托的传统,其来有自的传统代表了历史的合理性与时间的赋权性。所以,奋其私智,既是欺人,复乃自欺;自我作古,看似创新,实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不是勇气,而是狂妄。历史之所以值得尊重与传统之所以值得珍视,盖因人类社会如果欠缺历史性,便无由对人性进行考察,从而规则-律法便呈现为完全无机世界的产物;无视传统所承载的历史理性与道德理性之约束,则规范世界与生活世界之联系便被割裂,意义世界之入口罹于封闭。

呈现在读者诸君面前的这本著作,是笔者作为一位汉语法学的思考者对人的尊严这一主题进行的全面性与基础性的思考,以及为斯土斯民追求有尊严的幸福生活所做的初步本土化建构。人的尊严极为重要,维护每个人的尊严,既是国家的基本责任与存在目的,也是公民的美好愿景和当然诉求。尊严源于人性的内在要求,宪法作为互容共生的社会契约,赋予了一切社会命题以人的尊严,人的尊严则赋予了宪法命题以规范意义。特别是,人的尊严不可侵犯的规范话语背后隐含人类难以名状的历史痛感,这种历史痛感我们并不陌生。不过,研究对象的重要绝不代表拙作的重要,相反,拙作无甚高论——失却历史与传统的支撑,拙作注定不会伟大。一方面,虽然繁文絮语,逾二十万言,却并无多少微言大义或真知灼见,名之为“散论”或“片论”可能更为恰切,以“疏证”名之,即或心向往之,研究之广度与力度终有欠缺,难免予人以大言欺世之感;另一方面,囿于意缔牢结,毛细管作用明显,某些论域或论点不得不点到为止,欲言又止,乃至“移情就律”,导致文章不免剪裁过度。当然,个人的智力、心力、体力、愿力与能力更是无法克服的硬伤。笔者欲呈现给读者的是思想,充斥纸面的却只是知识,传达出去的更仅剩信息了。

一个概念的产生与被赋予意义,离不开特定时空下的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一个法律规范的确立也有赖于其自身所具有的历史性、开放性与实践性。人的尊严从道德哲学向法律尤其是宪法规范的转化,与人类对自身的认知程度及法律上人的形象变迁密切相关;人的尊严之实践也必然是一个建构性的不断发展的过程,随着对人本身的价值和人权理念的不断提升而获得动力。读者诸君如欲了解人的尊严之基本情形,仅读拙作之导论部分即可;如欲窥视人的尊严内在脉络与聚讼所在,止于第一、二章足矣;如对拙作之敷陈略感兴趣,则第三、四章或有可观;如欲对人的尊严有一个形而下的认知,则径读第五、六章便可满足要求;至于结论部分,如果在不浪费诸位宝贵时间的前提下,一览无妨;如果您欲进一步了解人的尊严并有志于本领域的研究,则本书之参考文献可供审阅——笔者自陈,该部分的意义要远远大于正文。

自“短促的二十世纪”结束之后,学界无论主动或被动,迅速转为内向与内敛。溯及国史,这一现象并不鲜见。天地苍黄,南渡北归,蔚为国族学术史上的一大精神现象。落日长安,鲁阳挥戈,广陵散绝,山阳笛歇,环堵萧然,野郊多垒。在宗教信仰淡薄的国度,历史与历史意识于华夏世界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逻辑理性虽然可以使我们无需历史经验而推导出正确的答案,但如果前者因其有限性而不可恃,那么,历史就是智慧的唯一宝库。作为一项实践智慧的展开,对人的尊严的尊重与保护,碌碌你我,不应只是坐而论之,更应起而行之。

王进文

2023年6月1日 儿童节


后记

拙作杀青,聊为续貂。

一本书的刊布,从立意、撰写、修订到审校,直至付梓,宛如孕育生命,闲敲棋子落灯花,内心毕竟不能无动于衷。拙作无甚高论,徒灾梨枣,此非自谦之语。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播种者——随手将种子撒在地上,却不考虑能否发芽——这也是我的自知之明之所在,合适的土壤和适宜的气候是土地爷与老天爷的事权,碌碌你我,岂敢僭越?

严格说来,对人的尊严进行基础性与全面性的研究,实系越界,亦非个人学力所能及,乃属一次不折不扣的学术冒险之旅。落地的麦子不死——我只是将“人的尊严不可侵犯”这一“法意”放到了漂流瓶里,信手投入大海,而所预设假定的读者,尽可超越并分布于不同地域、时代与圈子(或曰共同体),即便彼此不曾相见相识,阅读此类文字之时,应可会心对谈,当然也必然包含批判。这就同时构成了足够强大的筛选或排斥机制。即或所论不免天真迂阔,亦难称有何卓见与精微,却无损“人的尊严”这一主题的重要性。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的结尾写下的这句被无数人传颂的话:“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这句话包含了一种双重意义上的不确定性,头上的星空对应于外部感官世界即客观世界的不确定性,而内心的道德律则对应于个人在面对这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客观世界时恰当或正确反应的不确定性。这个双重不确定性正是人类存在的本真状态,也只有这个双重不确定性才是需要敬畏的。而两种不确定性相比,只有克服后者才有可能克服前者。人类的行为各行其是又不可预测,唯一能期待的是,从将人类结合成一个人性可以充分展开的社会,即通过遵循先验的理性,使人摆脱自然状态而步入具有分配正义的文明社会。那么,应如何发现与运用理性?如何捍卫人的尊严?

答案在于“要有勇气运用你自己的理智!”

时变事变理亦变,唯忧思恒在。笔者对人的尊严这一主题的关注与思考,始于2013年。长沟流月去无声,自博士毕业,离京仓促而仓皇,不觉已然十载。“北京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在这里,你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从天桥下炸油条的大妈到CBD写字间的白领,从出入秦燕诏狱的要犯到身罹浩劫的孑遗,从体制内的逃脱者到精致的利己者,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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