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住宿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激励住宿企业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酒店、宾馆等住宿行业市场主体“黑白名单”认定、退出、激励等管理工作。
二、认定标准
1.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住宿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
(一)严重违反行业自律规范,恶意诋毁同行、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
(三)对消费者投诉采取推诿、漠视态度,甚至故意刁难消费者,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存在严重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
(五)多次拒绝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重要活动,不遵守协会制定的行规行约,对协会开展的行业调研、统计等工作不予配合的。
(六)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2.纳入我市住宿行业“白名单”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形象,在平台上评分较高,无消费者有效投诉记录;
(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主动参与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协会章程和自律公约。
三、管理流程
(一)审核与认定。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需有明确的违法违规事实和相应的法律依据,并确保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对于白名单企业,要综合考量其多方面的优秀表现,确保其示范引领作用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二)名单公示与发布。利用哈尔滨政务新媒体矩阵,如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等进行推送,扩大信息传播范围。与当地主流媒体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报纸专栏、电视新闻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公示黑白名单。此外,还可在住宿行业协会网站、行业交流群等平台发布,确保行业内企业及从业者及时知晓。
(三)定期审查与更新。建立黑白名单定期审查制度,每半年对名单内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于黑名单企业,重点检查其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是否有新的不良记录等。对于白名单企业,评估其是否持续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与服务质量。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移出条件的企业及时调整名单,同时将新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名单,确保名单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四、奖惩机制
(一)黑名单惩罚机制。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黑名单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消费者选择其他合规企业,降低其市场竞争力与商业信誉。
(二)白名单奖励机制。通过城市旅游宣传平台、旅游推介会、社交媒体等渠道,对白名单企业进行重点宣传推广。将白名单企业纳入城市旅游推荐名录,向游客优先推荐,提升企业知名度与客源量。
五、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