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连续剧《外科风云》第五集中,终末肺病患者徐芳英需要做肺移植手术,她的丈夫葛树新患有心肌梗死,同时患有4.5厘米大小的二期肝癌,但他坚决拒绝治疗,留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肺移植给妻子。在他脑死亡后,医院就癌症病人的器官能否行器官移植,展开了争论,最后,傅院长的意见是,这个病人急需行肺移植,目前又没有器官移植的合适供体,家属强烈要求将丈夫的肺移植到妻子的体内,医院为什么不能人性化操作?
应该说,器官移植的器官资源是十分稀缺的,一个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要等到一个合适的器官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有的病人就在长时间等待器官的过程中死亡。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必要要有规范,不能降低植入器官的标准,不能有病乱投医,冒然使用肿瘤病人的器官。这是因为肿瘤细胞可能会在接受移植的受者体内转移扩散,器官移植挽救了病人的生命,而移植者可能因癌症的侵犯而死亡,是不是得不偿失。
我们认为,电视剧《外科风云》的这段故事是违反了器官移植的基本原则的,癌症病人的是不能进行器官捐献的,按照器官移植的规定:癌症病人出现大面积癌细胞扩散,是不符合捐献器官的,除非是先天的原发性脑瘤患者,经过专家评估其器官符合捐献条件的,才能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器官捐赠。其他癌症患者,一律不符合器官捐赠。很显然,葛树新的肝癌是不适合作为移植的供体的,这样的案例在文献中是是存在的:
2002年2月,华裔男子文森特·刘因严重的糖尿病肾病接受了肾移植手术,然而肾移植手术后,文森特的身体未见好转,反而一天比一天痛苦。两个月后,纽约大学医学中心的器官移植专家托马斯·迪佛洛才从“纽约器官捐赠者移植网”上得知,为文森特捐肾的女子死于子宫癌。手术7个月后,文森特不幸去世。但尸检报告显示,他的死因竟是子宫癌!原来,为文森特捐肾的女子便是死于子宫癌,而医院对此竟然瞒而不报。文森特·刘的遗孀将医院告上法庭。
因此,医学上对器官移植移植供体的基本要求是:1、无恶性肿瘤(原发脑肿瘤除外);2、无艾滋病;其他传染病,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挽救生命,在采取积极防治措施后亦可考虑;3、无严重的全身感染;4、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我们不能进行人性化的操作,按照傅博文院长的意见,植入癌症病人的器官,既不利于病人的健康,也给医院留下纠纷的隐患,这是不符合规范的,也是不符合伦理的。
尽管这是一部电视剧,或许我们的医生不会模仿,但给百姓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这是我们需要纠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