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防范行政法律风险,天府新区合江街道办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成都市范围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无刑事犯罪记录,2012-2017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机构的情形。
(三)具有为天府新区承担直管区相关部门及街办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优先考虑。
(四)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优先考虑。
(五)律师事务所必须委派人数不低于3人的律师团队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该团队及其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负责人必须是执业20年以上的执业律师,负责团队统筹、协调,对外法律文书具名等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3、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法律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熟悉经济发展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能够胜任经济发展行政管理部门法律服务相关工作。
4、无刑事犯罪记录,2012-2017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年限不低于8年。
二、服务事项
(一)行政类事务
1、为合江街道办的日常运行管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参与合江街道办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参与合江街道办重大涉诉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代理合江街道办参与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
4、协助合江街道办处理重大涉法事件,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意见书。
5、受合江街道办委托,为局内的项目合作、政策实施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风险评估咨询意见,必要时提供评估风险的《尽职调查被告》。
6、对涉及合江街道办的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合江街道办的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8、办理合江街道办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民商类事务
1、为涉及合江街道办的招商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2、及时为合江街道办及其各办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协议),并按要求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3、根据合江街道办授权,签订、送达或收取法律文件,起草、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律师函等。
4、按照合江街道办要求,参与重大项目和合同谈判。
5、负责合江街道办涉及重大非诉经济法律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受合江街道办委托办理民商类行政诉讼。
6、办理合江街道办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采取固定值班与非固定时间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服务,其中每周固定一个工作日到街道办提供值班服务;在固定时间,服务律师仍应按街道办要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应聘材料
(一)报送时间和方式
有意应聘者于2018年1月13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应聘材料送至天府新区合江街道办司法所,同时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地址:成都天府新区合江街道办莓仙路84号司法所
联系电话:85668797
(二)报送内容
1、本所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合伙人情况、专业优势、从业人员概况、成都市内设立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开展业务情况。
2、律师团队名单及情况介绍,包括律师团队负责人、驻点律师名单、基本情况;律师事务所及驻点律师个人获得的荣誉和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
3、目前的客户情况,以往和现在参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单位)法律服务情况及代表性案例,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的案例、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案例。
4、价格方案。
5、服务方案。
6、其他材料。
四、选聘程序
(一)材料收取
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13日
(二)评议
天府新区合江街办对应聘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按择优原则提出拟聘用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名单,报合江街道办党委会批准后进行公示。
(三)公示
拟聘用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将在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的官方网站(www.cdtf.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包含节假日)。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天府新区合江街道办与受聘的法律顾问机构正式签订书面合同。
天府新区合江街道办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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