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中直有限、哈飞集团和昌飞集团各100%的股权,持有中直股份股权比例增加至50.80%。
本次收购的目标股权为航空工业集团、天保投资持有的“中直有限”
100%
股权、航空工业集团持有的“哈飞集团”
10.21%
股权(来自于航空工业集团以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认缴哈飞集团新增注册资本获得)和航空工业集团持有的“昌飞集团”
47.96%
股权。
目前“中直有限”持有“哈飞集团”
89.79%
股权,持有“昌飞集团”
52.04%
的股权。
收购完成后,中航科工将拥有“中直有限”、“哈飞集团”和“昌飞集团”各
100%
的股权。
另外,本次除了收购“中直有限”等相关经营资产外,还包括其持有的“中直股份”上市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中,“中直有限”通过其存续分立新设“天津直升机”,并将其直接持有的“中直股份”
6%
的股份过户至“天津直升机”,过户后,实际交易标的包含“中直有限”直接及间接持有“中直股份”合计
16.03%
股份。
交易完成后,中航科工拥有“中直股份”的股权比例将增加至合计
50.80%
。
2、收购对价及收购标的经营情况。
本次收购对价为56.88亿元(资产基础法),其中“中直有限”直接及间接持有“中直股份”合计 16.03%股份市值为37.66亿元(对应此次收购评估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本次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为每股4.19港币(或每股3.79元人民币),对价股份数量为15.00亿股,其中,将向航空工业集团发行12.51亿股,向天保投资发行2.50亿股,收购完成后,中航科工总股本将增加至77.45亿股。前述收购标的2017年和2018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31和3.91亿元。
3、收购已获国防科工局和航空工业等批准。
本次收购已获得国防科工局、航空工业集团、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的批准,并已经中航科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收购尚需中航科工股东大会通过相关决议,及证监会豁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
4、收购军用直升机总装业务,将完善公司直升机板块业务链条,提升公司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哈飞集团、昌飞集团涵盖我国所有武装直升机的整机业务。本次收购符合公司直升机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收购完成后公司直升机板块业务链条将更加完善,进一步促进公司直升机业务的发展,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
5、直升机产业链进入高增长期,公司将充分享受行业高增长红利。
航空工业直升机板块上市公司中直股份业绩呈现高增长态势,2019年前三季度中直股份实现营收105.29亿元,同比增长28.63%,实现净利润4.05亿元,同比增长32.12%。我们认为,直升机产业链已进入高增长期。我国长期以来在10吨级通用型直升机产品上存在结构性缺口,目前直-20已正式亮相,标志该型号已开始列装部队,预计在陆航和海航都有较大的需求空间。随着我国军队建设的持续推进,中航科工直升机业务有望持续高增长。
6、业绩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