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改深入和药品加成取消,医院债务的沉重负担已经成为不得不解决的急迫问题。
作者 | 观沧海
来源 |
赛柏蓝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安徽也因此成伟全国首个出台关于公立医院债务管理专项意见的省份
。
欠债还不上的大客户
“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债务问题,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力争2020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20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
——《意见》明确指出。
至此,中国公立医院长期存在的负债问题开始正式浮出水面;而随着医改深入和药品加成取消,医院债务的沉重负担已经成为不得不解决的急迫问题。
根据近期对外公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显示:
截止2014年底,全国8677所政府办公立医院长期负债合计2333亿元,其中地市以上医院占52%、区级医院占9%、县级医院占39%。
而近十年的中国卫生统计年鉴进一步显示,我国公立医院负债规模从2005年1697亿元开始逐年急剧上升,发展到2014年债务总规模已经超过一万亿元大关,达到了10918亿元,年均债务复合增长率达到20.5%;而同期公立医院的总收入年均收入复合增长率却只有16%,债务的增长速度明显快于收入的增长速度。
清华大学医疗管理研究中心、对外经贸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曾撰文指出,从《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中来看,公立医院长期负债截至2014年末为2333亿元,而《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15年卷)》显示截至2014年末公立医院的债务规模已经达到了10269亿元——由此可以推断出公立医院短期负债规模为约8000亿元。
“如果假设所有公立医院对药品及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的账期为4个月,那么此项应付账款规模将为3000亿元左右。
根据公立医院的债务总规模来估算,还有近5000亿元左右的流动负债极有可能是公立医院在进行短债长投或是补充日常运营资金等。”他认为。
安徽对医院“动刀”
现在,安徽将最先面对这个不得不解决的大问题。
2016年11月8日,安徽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向该省人大会议作“关于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曾透露,
截至2015年底,安徽省公立医院长期债务总额已达到160多亿元。
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16年5月底,安徽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为 2.49 万个,其中公立医院38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919个,乡镇卫生院 1376个,村卫生室15301个。 如果按388家公立医院长期负债共160亿,平均每家的长期负责金额高达4124万。
根据《意见》,安徽省公立医院债务将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置的原则,根据债务性质和类别明确一类、二类和三类存量债务的偿债主体;坚持化解存量和严控增量并重,着力从源头上控制新债违规发生;实施“一院一策”,有针对性地建立债务化解工作台账和偿债清单,落实公立医院相关偿债责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一类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二类和三类存量债务通过单独安排新增债券额度及专项奖补资金等方式给予奖补等。
附: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多年来,我省公立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举债进行基本建设或购置医疗设备等,形成了一些历史债务。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以药补医”机制逐步破除,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公立医院发展的瓶颈。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思路,总结经验、创新方式,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债务问题,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
在审计甄别认定的基础上,区分公立医院存量债务性质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力争2020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20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同时,完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发展建设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控新债发生,促进全省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分类,明确偿债主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立医院债务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和偿还。
(二)坚持区别对待,突出化债重点。在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债务的同时,审计甄别政府有担保责任的二类债务和其他三类债务中的长期债务和流动债务、实际债务和政府融资举债,锁定存量债务,实行台账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债务总量及收支运行状况,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一院一策,分别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规划、分年偿还、逐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