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9日17时17分,寿光市公安局张建桥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寿光市东升路中南世纪城东门口北侧有人打架。
接警后,张建桥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
到达现场经了解,系驾驶鲁C*奇瑞轿车的驾驶员沿着东升路自北向南行驶到中南世纪城东门口时准备左转掉头,后面驶来一辆鲁V*歌诗图越野车,越野车按笛警示左转车辆,两车并行后,奇瑞轿车驾驶员辱骂越野车驾驶员,双方发生口角,争执并下车。
双方人员
鲁C*奇瑞轿车驾驶员:张某某,男,27岁,青州市人,现居住淄博市;女乘客:王某某(黑衣女子),36岁,淄博人,现居住淄博市。二人夫妻关系。
鲁V*歌诗图越野车驾驶员:单某,男,30岁,寿光市人;女乘客:李某某,29岁,寿光市人,李某某怀抱其女儿,二人夫妻关系。
双方下车理论的过程中,双方人员冲突不断升级,王某某用手打了单某胳膊一下,后单某和李某某一前一后堵住了鲁C*奇瑞轿车不让该车离开。
王某某下车用手拽着李某某的头发将怀抱女儿的李某某拽倒在路边,李某某和其孩子摔倒在路边并摔伤。经法医鉴定,李某某的伤情属轻微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由于王某某系怀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其不送拘留所执行。